我是方屿微末时期的糟糠妻,却在他飞黄腾达功成名就后,被他弃之如敝履。他说:“撒谎也得有个度,我爱你的时候愿意陪你玩穿书游戏,你还真当自己是个武将世家的大小姐?小说看多了吧?”儿子也怪我整日文绉绉,不如他父亲身边的秘书来得体贴温柔招人喜欢。自那之后,我选择丢掉在这个世界的重担。在我彻底遗忘所有,只记得...
《辞见芳华》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我在言情文里剧情最好的了!温季方屿叶绯绯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我是方屿微末时期的糟糠妻,却在他飞黄腾达功成名就后,被他弃之如敝履。他说:“撒谎也得有个度,我爱你的时候愿意陪你玩穿书游戏,你还真当自己是个武将世家的大小姐?小说看多了吧?”儿子也怪我整日文绉绉,不如他父亲身边的秘书来得体贴温柔招人喜欢。自那之后,我选择丢掉在这个世界的重担。在我彻底遗忘所有,只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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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那场雨,一直下到凌晨一点。
方屿洗完澡后,就一直待在书房没有出来。
他说,公司临时有个项目要解决。
他大概觉得自己的谎言天衣无缝,可放在房间里登着他微信的平板,就没消停过。
他所谓的重要的项目,是在我们共同的家里,找一个安静放松没有我的地方,以便他腾出所有精力,去哄他的心上人。
我也是这时候才反应过来,那个叶绯绯是我们早些年一起资助过的女孩。
从前,方屿叫她‘小叶’。
现在,他叫她‘乖宝’。
曾经那个但属于我的称谓,早在他开始叫我名字的那天起,就成了另一个女孩儿的专属。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是我生病没有出席的一场晚宴。
那天,他是合作方邀请的大老板,她是端着盘子不小心把酒水洒在他身上的迷糊服务员。
和小说无二的俗套情节,是他们情感交集的开端。
之后,方屿对我的每一次失约,都是在奔赴叶绯绯的邀约。
雷雨天,因为叶绯绯一句不知道老家那间和奶奶一起生活的屋子能不能挺过来,他就放弃了大洋彼岸上千万的单子,凌晨三点冒着大雨驱车带着她回老家,在一间不过三十平的小屋里,和她相拥到天明。
叶绯绯在舞蹈比赛前摔了腿,闷闷不乐一个月,他就开车撞花坛,弄伤自己和她同住一间病房,就为了哄她开心,听她说话。
叶绯绯说她喜欢小孩儿,他就把我九死一生生下来的方怀期带去见她。
还有数月前,一部穿越剧大火。
叶绯绯被剧被迫分隔两个朝代的男女主虐的死去活来,梦里都在崩溃,醒来哭着给方屿发信息。
【大叔我做了个梦,梦里我们变成了剧里的男女主,我梦到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我还梦到你为了我终生不娶,最后抑郁而终......】
她跟他哭了一晚上。
方屿说:【嗯,会抑郁而终。】
【什么?】
叶绯绯不解,他就不厌其烦。
【我说,我们要是变成那样,我会抑郁而终。】
叶绯绯发了个羞涩的表情包:【大叔不会觉得,我神经兮兮没事乱想吗?】
【不会,我喜欢你的天真,这样,很可爱。】
......
那些记录那么长,恩爱的举措那么动人。
我都快要为之动容。
可前提,那个男主得不是我的丈夫......
最后的最后,是他们现在聊的内容。
她天真的问方屿什么时候娶她?
方屿耐着性子逗她。
她羞的不行:【不是的,是小期,他刚刚摸着我的肚子,问我什么时候能给他生一个妹妹......】
我却再看不下去。
一颗滚烫的泪珠砸在屏幕上,模糊了一片字迹。
方屿再回来,天都快亮了。
“方屿,能问你个问题吗?”
凹陷一半的床猛然顿住,方屿的声音隔了好久才传到我耳朵里。
“怎么还没睡?”
我没回头,手指捏着被子的一角,却挡不住指甲扎在手心。
“当年你跟我求婚的时候,我跟你说过我并非无父无母,我在这个世界形单影只,只要我想,我可以回到属于我的朝代去做我的大将军,是你让我留下来,你说你会给我一个家,是你跟我许诺此生唯我足矣,如今,我想问问你的答案,有变吗?”
我的反复斟酌,好像被扔进了汪洋大海。
好久,方屿才不耐烦的咂舌。
“温季,撒谎也得有个度,当初你年纪小,我愿意陪着你玩穿越的戏码,可人得活在现实里,你这话跟我说说得了,被别人听见,只会把你当神经病。”
“可是方屿,我没有在骗人。”
我真的是从古代穿越而来......
“是是是,你是出生在古代簪缨世家的女将军,是我把你留在这不让回你的草原驰骋逍遥,你要是想走随时都可以走,然后呢?你要走吗?你能走吗?”
他轻蔑勾唇,好像在说笑话。
“温季,是方太太的日子太好过,你闲过头了是吧?你要真想走没人拦你,你走一个,我看看你能走去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