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姬流落民间之时曾在我家当婢女。我爹娘将她视做亲女,可她认祖归宗后,为抹去曾替我为奴为婢的耻辱。虐杀了我的父母,灭了我的宗族,断了我哥的根。毁了我的容貌,把我当作最卑贱的夜香奴。惨死后,我重生在她恢复记忆被迎回宫的那一天。当着她的面,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皇帝的大腿,泣不成声。“爹,我终于找到你了!”
悲剧小说《王姬流落民间之时曾在我家当婢女》以潇潇郑晓荷为中心,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和社会的残酷现实。作者子屿海通过犀利的笔触深刻地刻画了主角的内心纠结与挣扎,将读者带入一个情感充沛的世界。这本书给人以思考和反思,震撼人心。王姬流落民间之时曾在我家当婢女。我爹娘将她视做亲女,可她认祖归宗后,为抹去曾替我为奴为婢的耻辱。虐杀了我的父母,灭了我的宗族,断了我哥的根。毁了我的容貌,把我当作最卑贱的夜香奴。惨死后,我重生在她恢复记忆被迎回宫的那一天。当着她的面,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皇帝的大腿,泣不成声。“爹,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一章我重生了
王姬流落民间之时曾在我家当婢女。
我爹娘将她视做亲女,可她认祖归宗后,为抹去曾替我为奴为婢的耻辱,虐杀了我的父母,灭了我的宗族,断了我哥的命根。让他成了不男不女的宦官,毁了我的容貌,把我当作最卑贱的夜香奴。
惨死后,我重生在她恢复记忆被迎回宫的那一天。
当着她的面,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皇帝的大腿,泣不成声。
“爹,我终于找到你了!”
1
我重生在潇潇被迎回宫的这天。
血肉被一片片从身体上割下的巨大痛楚还没有消失,我睁开眼,看见潇潇俯首帖耳的卑微询问:“姑娘,今日我可以外出吗?”
我吓得抱紧了被子蜷缩在一角,瑟瑟发抖。
我看见她眼底的算计,嫉妒,怨毒,我前世怎么没发现?
我初见潇潇时她被恶霸欺凌,用绳索捆在她的脖子上,让她匍匐在地上像狗一样用四肢爬行。
这样还不够,恶霸还将她与发狂的恶犬放在一处,让她与野狗争食,她的处境简直连狗都不如。
我心中不忍求了我爹将她买下,我爹也是个心善之人,将她买下后还费了心思将她的户籍从贱籍变为良籍,本给了她银两让她另寻去处,她却我们面前跪下,求我们收留。
她与我的年龄相仿,我只有一个哥哥,并无姐妹,见了她心中喜欢,便将她收在身边当我的贴身侍女。
名义上虽是婢女,可她的吃穿用度与我一般,父母也权当自己对了一个女儿,好事成双。
哥哥极其疼我,见我和潇潇玩的好,若有些什么新奇玩意儿,送给我时也会多买一份给潇潇。
后来皇榜遍布,皇帝昭告天下要寻女,我们才得知,潇潇是流落民间的王姬。
她能认祖归宗,重新回宫,我们都为她高兴。
直到皇帝的六位王姬都接连出了意外惨死,潇潇成为了唯一的王姬。
皇帝将她当作掌上明珠,心头宝,甚至愿意为她破例,将她也立为储君。
我没想到她荣登高位时,竟恩将仇报,第一个拿林家开刀。
她先是寻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借口,说我家通敌叛国,我的父母在当年救她的那条街,被当街虐杀,鲜血流淌在街上,好似一条无尽的河流。
我不知道潇潇是什么时候爱上我哥哥的,但哥哥已有婚约,和未进门的嫂子青梅竹马,感情甚笃。
潇潇对哥哥爱而不得怀恨在心,她强行要哥哥入宫当面首,哪知哥哥心中只有未进门的嫂子,婉拒了她,她心怀不满,竟将我哥哥和未进门的嫂子先后拉入宫中,先蒙住了哥哥的双眼,让他去送进净房,让未过门的嫂子亲眼看着哥哥成了太监。
我未过门的嫂子受了**,当场疯了。
哥哥生不如死,潇潇竟然丧心病狂的让哥哥亲眼看着自己发疯的未婚妻,被人奸杀。
而我则被送-入宫中成为了最低贱的夜香奴。
她将我当作痰盂,故意再我的口中吐痰,还强行要我咽下去,
每次如厕都要我替她擦**,因为一次她动了一下,我碰到了她的痔疮,她便命人将我挂在树上一块块的将肉割下来,我能够感觉到我的血肉一块块坠落的感觉,在我气息奄奄之际她命人将我丢进粪坑里。
我绝望的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潇潇笑得狠毒。
【你心里一定很骄傲吧?曾经本王姬将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本宫乃以堂堂王姬之尊竟为你鞍前马后。】
原来,她做这一切之时为了掩盖曾经的卑贱经历。
可是,如果没有我家,她根本就活不到认祖归宗的那一天。
还在卑微的和恶犬争食,最后被恶霸虐待至死。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对她一时的善念,竟然会换来家族俱灭恶果。
我们全家乃至我的宗族,上百口的性命,全都受到牵连,几百条的鲜活性命成了冤魂。
好在,如今我已经重生了。
我会护住我的家人,也会狠狠的报复这个让我家破人亡的白眼狼!
【我今天有事要你办,别乱走】
我慢悠悠的开口,我记得就是今天,潇潇看到了皇榜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从她入府以来,我还从来没有拒绝过她的要求,听我这么说,她脸上的表情不由得一僵。
诧异的看向了我,我自顾自的起身穿衣,她连忙上前来服侍我,却被我不动神色避开了。
冷刀捅进血肉鲜血飞溅到我脸上的热意,我现在还记得。
她的伺候,我可承受不起。
【潇潇,替我去买些豌豆黄回来,我想吃了。】
【对了,我想要北门街的。】
她前脚刚出门,我便坐着轿子先她一步来到了北门街道。
那里的鱼龙混杂,只要给钱,什么都肯干。
我用自己身上最值钱的金镯子和两个混混做了交易。
【这些全都是你们的,马上帮我将她送走,有多远就多远,卖到她永远都回不来的地方。】
我一脸认真的叮嘱。
混混咬了一口金镯子确认真假。
【您总得说个地儿才行,不然我们往哪里卖啊?】
我想出了自己记忆中最穷苦落后的地方。
【卖去九城】
混混答应着大摇大摆的走了,我出了巷子,心中的大石总算落地,
正打算坐在茶摊上喝一杯茶,忽然听见了隔壁桌的在闲聊。
【听说了吗?皇帝这次为了找王姬,连九城都去了挨家挨户的问】
我连忙一个冲刺飞了回去,从混混的手中抢回了金镯。
【我又不卖了,不卖了】
上辈子我是被爹娘捧在掌心长大的掌声明珠,连只鸡都没杀过,可如今皇帝此处张榜,最近更是开始上门核对女眷了,前些日子听说已经到了隔壁街,过几天一定会来我住的这条街。
只要搜到我们家,潇潇一定会被找到。
一旦潇潇认祖归宗,前世的惨剧必然会重现,我怕,不想再重蹈覆辙一次。
我离开了北门街拐进了一件药铺。
【我要一瓶鹤顶红,喝了死透救不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