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被男友误会了!》是我爱石榴姐的作品,被不少网友追捧,在言情风格小说中算得上优秀的。我爱石榴姐能够主人公[角色]描绘的如此栩栩如生,由此可见功底不一般,《糟糕,我被男友误会了!》主要描述了:老公出轨当天,我被前男友给抓住了……
第1章前男友问我
“抱头,蹲下,不许动!”
包厢大门被人猛地推开,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只大手粗暴地按在墙上。
“我们扫黄组的,接到举报,你们的服务涉嫌违法,请所有人乖乖蹲到墙角!”
我赶紧解释:“阿SIR,搞错了,我不是小姐,我是......”
我还没说完,旁边的姐妹就跟着喊起来:“我是来抓奸的,阿SIR,我老公来这里玩。”
我当场懵逼,她把我的话给说了,这下谁信?
“阿SIR,我是学生,我妈在这里上班,我来看我妈的。”
“阿SIR,我也是......”
“嚓嚓嚓”,一溜记者闯进来拍照,我赶紧转过脸去。
就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久违的脸——我的前男友!
前男友的枪管哆嗦了一下,认出了我。
我脑子“咣”地一下全麻了,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这衣服是姐妹借我的,她说进包厢得穿这个,不然不给进,就没法抓奸了。
余光瞄着前男友的黑色警服,以及他站得笔直笔直的身姿,我差点没法自控。这几年,婚姻完全失败,我这是有多丑!
眼前已经够狼狈了,身后还一地鸡毛。
随后,我跟大家一样被押上了警车,他和同事们坐成一排,目光平直,一副坐怀不乱、正人君子的样子。
到了警局,直面惨淡人生。我不敢去看他,他也似乎故意在避开我。
“程勇!”
突然警官喊了一声,前男友跑了过来,我的心猛地一提。
“管管那些女人,让她们都安静点!”
“是。”
程勇扫了我一眼,“到边上蹲着,不许交头接耳。”
我心想,破罐子破摔,摆烂吧。我尝试从他的角度望过来,画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一堆穿着低领短裙的女仆叽叽喳喳地笑着,中间蹲着个满地找表情的前女友。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对的,快乐是短暂的,尴尬是最漫长的。
我的心每一秒都在滴着血,分手这么多年,还多次梦到他,不知道他过得怎样,等到真见着的时候,又恨不得这一切都在梦里。
他会牵老奶奶过马路,牵小学生过马路,就是不会再牵着我的手过马路了。不知道他结婚没有,婚姻会不会也像我这般不如意?
分手时说的祝福,都喂了狗。
程勇走到我面前,驻足了三秒钟,我扯了扯嘴角:“嗨,警官。”然后摆出一副oo的样子。
“一个个按顺序过来录口供,就从你开始吧。”程勇对着我说。
看来这关难过了。
我看了看他办公桌后面的时钟,半夜十二点半。
“先填资料。”他公事公办地说。
我拿起笔,签下大名,填好身份证,递交,看他跟不跟我相认。
我睨了他一眼,只见他的目光在我名字上踟蹰了一会。我以为他要跟我相认了,就算不是情侣,也曾经是同学。
然而并没有,他接着问:“一个晚上多少钱?做多久了?”
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他例行公事地问出来的时候,我还是那么猝不及防。
过一会,他好像希望我说谎似的,不停地用笔敲敲桌子上的纸,示意左右没其他人。
但我觉得他也是想报复我吧,当年分手是我提出的,我给的理由很扯淡,漠视了一个男人的尊严。
“三年了,一个晚上几百到几万都有。”这是姚玉告诉我的。
在车上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自己活得这么失败,老公出轨还要被前任围观,接下来怎么活?还不如头硬一点,宁可当小姐也不要当怨妇。
我见桌子上有一根没抽完的烟,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拿起来就抽。
大概是这烟给了我胆子,我信口雌黄地说了一堆,听上去证据确凿,真实无比,破罐子破摔了,谁还在意谁!
程勇不停地记录着,他的手轻轻颤抖着,这种情况下,我们实在都没有相认的理由,也没相认的必要。
他的手还是像以前那么好看,连上面的枪茧都特别性感。
没想到他也在看我的手,我连忙缩了起来,我的手并不好看,去年让老公给我买台洗碗机,他拖了一年也没买。
我极力忍住眼里的泪水,拽拽地问他:“阿SIR,你问完了吗?”
程勇叹了口气,“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不是相认,也不是不相认,不亏是当年做奥数的高手,脑子都转得比别人快,角度清奇。
问题回到我这边,认还是不认呢?
我猛吸了一口烟,“阿SIR,是不是老套了点?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方法搭讪。”
程勇想笑但笑不出来,正好外面传来一阵警车的鸣声,我往窗外望去,但见车门里走出一串歪歪扭扭的男人,有的喝高了,有的喝颓了。
“进去!”
警员们粗声粗气地赶着他们。
就在这时,我看见我老公了。
那贱男人,还穿着早上我给他熨好的西装。
我心口堵得慌,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像个病人,回头看见程勇正在看我。
我大概是恼羞成怒,摁掉烟头,吹出一口缭绕的烟雾,学着姚玉的样子,眉头一挑,“有空记得call我。口供上有我的电话。”
网友孤者何惧点评:《糟糕,我被男友误会了!》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最好的言情文,非常好看!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没有耐心看长文了,往往看了30%左右就不耐烦想弃了,看了这本才知道,不是我没耐心,是文不够好。
网友言清欢点评:让我回忆起了零几年那时租书看的片段了,这种类型的书好多,看着还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