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我要死了》,分享给大家阅读,主要人物有宋砚阿敏卫璋,是作者佚名精心出品的好书。文章无广告版本十分耐读,精彩剧情讲述了:永恩侯府是京中最显眼的世家望族,不是因为富贵泼天。而是因为永恩侯的独子—宋砚,是独一份的风流。风流到什么地步呢?就比如我....
永恩侯府是京中最显眼的世家望族,不是因为富贵泼天。
而是因为永恩侯的独子—宋砚,是独一份的风流。
风流到什么地步呢?
就比如我死后重生,回到了生长子的这天。
他还躺在花魁肚皮上呼呼大睡。
重来一世,我没着急的叫丫鬟找他,而是满头大汗的生下了我的长子—澜远。
啼哭声传来,我也晕了过去。
「娘子,瞧咱儿子,多俊呐。」
再次睁眼,看着宋砚突然露出的俊脸,还有他怀里胖乎乎的儿子,我笑了下。
见我笑,他也露了梨涡,桃花眼潋滟,凑近:「娘子,你不生气了吧?」
见人脸下菜碟,是他一贯的招数。
前世的这个节点,我挺着大肚子和他大吵了一架。
他一气之下,去了青楼花天酒地。
当时为什么如此生气呢?我有些迷茫。
出身商贾之家,生活优渥、爹娘恩爱,我自小就向往和夫君举案齐眉。
初入京城时我年方六岁,爹娘买了京中的苏绣铺子,举家搬迁。
自小没有阶级意识,我又顽皮闹腾,上街冲撞了贵人的马车,眼见我要挨揍时,一声长呵,淌着马蹄声而来。
「鞭下留人!」
马背上露了张俊秀夺目的少年面,高束狼尾,「小娘子,你没事吧?」
他坐在马背上,举起骨节分明的手,拉住了我。
是张扬到不可一世的宋砚,也是我见过最好的光景。
......
「娘子,你没事吧?」
回忆与现实重逢,宋砚的眸子黑白分明,看了我片刻,忽然举手发誓:「娘子,我昨晚真没碰那花魁。」
「...」
我点头,接过澜远给他喂奶,宋砚白玉色的脸变得绯红,有些好笑。
澜远的小脸儿胖嘟嘟的,我叹了口气,看向他:「把春柯接进府里来吧,女儿家的在外面也不安全。」
长生和澜远大约差了七八个月,可生下来时瘦得伶仃,是母体多思导致的孱弱。
我和宋砚吵架的原因,就是发现他纳了表妹春柯做外室。
要知道,我嫁给他,是求了娘亲无数次,花了大半的家产当嫁妆,才得以高嫁。
如何能接受夫君的背叛呢?
因此,当我前世知道春柯有喜时,派奴仆去疯狂的恐吓她,吓的她早产,气的宋砚连夜带了她和长生回府,要挟我分居。
可如今看来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孩子们健健康康更重要的了。
想起长生体弱多病,却还是冒着雪天为我这个濒死的嫡母求平安符,我眼圈微红。
「尽早接进来吧,我明个儿让人收拾好西苑。」我再次重复了一遍。
看着宋砚,我微笑表态。
可他的脸,突然煞白。
「娘子,你来真的?」
他有些诧异,挑眉反问,瞳仁是浓墨重彩的漂亮。
妻管严,这是他那些狐朋狗友对他的评价。
他这样,确实有几分可信度。
可其实,宋砚想做的,我从来拦不住。
「嗯。」我点头,「你喜欢就好。」
他挠挠头,突然失了声。
网友大夜湖点评:太赞了人生七十古来稀,我要死了是我追过最好的小说,主要是全程都没有误会,感谢作者大大能让我追到那么好的小说。
网友我太刻薄点评:人生七十古来稀,我要死了我还挺喜欢看的,毕竟一千个人心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作者大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