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佚名的作品《林初夏陈清风》会上瘾的,写的特别好,主角是林初夏陈清风,小说描述的是:顾薇薇咬碎一肚子的银牙,破釜沉舟的在白字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让司机送你回去,从今天开始,直到孩子出生,没有我的同意,……
1982年初冬,新午村卫生院。
诊疗室。
“幸好你这当妈的送来及时,再晚点就危险了!”
林初夏感恩的点头,送走医生后,她用毛巾布小心擦拭女儿额头虚汗:“我的宝,阿妈这辈子一定会好好护着你长大!”
上天垂怜,竟然让她在二十年死后还能重生到女儿发烧这天。
上辈子女儿就是因为这次没及时送医,直接烧成脑膜炎,活不过七天就没了!
后怕之余,林初夏又陷入巨大的狂喜中。
自己居然真的救下女儿了!
只要女儿能好好活着,她的重生就有意义!
这时,诊疗室的门被人从外推开,一抹军绿色闯入她的视线。
“抱歉,队里事忙,来晚了。”
陈清风歉疚走过来,伸手摸着女儿的额头,确认没发烧了才稍松口气。
林初夏瞳孔微颤,看着这张几十年不见的脸庞,心头酸楚。
男人身形挺直板正,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俊朗模样不输二十年后的影视明星。
正是她的营长丈夫——陈清风。
因一纸婚书,她跟他绑定在一起。
可他从来都不爱她,上辈子女儿还在时,他还能表面跟她过日子,女儿没了后,他直接向她提出离婚。
在这个年代,离婚的女人遭人口舌。
最终,她颠沛流离一生,惨死他乡。
重来一世,林初夏决定不仅要好好守护女儿,也要好好守护这段婚姻,守护她仅有的家庭!
林初夏并没有多吭声,安静着给他倒了杯热水:“外面风大,暖暖身子。”
热水在搪瓷杯子上方冒着白气。
陈清风眸中却闪过一丝狐疑。
平时这时候,她早跟他大吵大闹,怪他没及时赶到。
怎么今天,不仅没吵闹,还关心起他来了……
还是说她又想作什么妖?
搪瓷杯暖着手,陈清风紧蹙的眉头舒展,正要开口应话。
门被再次推开。
护士李晴走进来,看到陈清风也在时,眼睛一亮:“陈大哥也在啊,该缴药费了,我带你过去吧。”
“好。”陈清风应下,正要迈步。
林初夏拦下了他:“你在这里陪女儿吧,我去缴。”
她可不能给白莲花一丁点和自己男人接触的机会!
上辈子离婚后,林初夏才看明白。
自己是着了李晴的道,因她挑拨离间,才总是跟陈清风无理取闹,惹得他日复一日厌烦。
他们离婚后,李晴就趁机而入,跟陈清风结婚,组成了人人艳羡的幸福家庭。
陈清风诧异林初夏突如其来的勤快,但没说什么直接将钱包交给了她。
见状,一直盯着陈清风的李晴眼里的光也暗淡下来。
“那初夏姐,你跟我来吧。”
一路出了病房,李晴就不再带路了,随手指了个方向,便说自己还要忙转身离开。
林初夏全程只得自己找到缴费处。
缴费后,她拿着单据边看边走回病房。
到门口正要推门进去时,突然听见里头传来女儿稚嫩的童声:“爸爸,离婚是什么呀?为什么他们都跟莹莹说你和妈妈要离婚了……”
网友昔日情怀点评:作者佚名功底可见非凡,看这本书林初夏陈清风,让我有一种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昨天晚上发现的这本书,一晚上没睡,我将这本书看完,真的很精彩,希望作者多多努力,多多更新。
网友姐我输的起点评:这本《林初夏陈清风》写的很好看,是我在找书中无意间看到了,看到了这本书封面很吸引人,介绍也相当给力,当我决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故事中的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越看越来越好看,如果说这本书第二,那就没有能比这书更好看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