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义没有说谎。只要是他想做的事,谁都改变不了。哪怕宋家老爷子并不同意苏越心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人成为自己的孙媳妇,但宋家,早就不是他一个人说一不二的宋家了。宋知义回来的这短短半个多月里,早就以其雷厉风行的手段快速掌权,成为宋家实质上的当家人。...
这本书洛笙宋知义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把主人公洛笙宋知义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精彩节选宋知义没有说谎。只要是他想做的事,谁都改变不了。哪怕宋家老爷子并不同意苏越心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人成为自己的孙媳妇,但宋家,早就不是他一个人说一不二的宋家了。宋知义回来的这短短半个多月里,早就以其雷厉风行的手段快速掌权,成为宋家实质上的当家人。...
苏越心的语气中有一丝轻微的不自然,“知亦,这是……你妹妹吗?”
因为敏锐如她,看得出这张照片已经微微泛黄,一看便是常年携带在身上,却又无比珍重。
宋知义没有看向她,只是淡淡的摇了摇头,“是世交家的小孩儿。”
只此一句,便将苏越心还存着侥幸的心锤入谷底。
她既没有想到,宋知义心中早已有了心上人。
更没有想到,宋知义会在军中前途一片大好的时候,退了伍。
“阿越,从今往后,进我办公室前记得先敲门。”
宋知义冷硬的话打断了苏越心回忆往昔的思绪。
她苦涩一笑,自虐般问道:“为什么是从今天开始?是因为她走了,所以不用做给她看了是吗?”
宋知义闻言面色一顿,随即拧了拧眉,“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苏越心却不管不顾地走上前,哽声道:“你真的听不懂吗?那我就说得再明白一点。你找我帮忙假扮情侣,说是为了让我帮你搪塞宋爷爷的催婚,其实只是想让洛笙死心。因为你喜欢她,却不敢和她在一起,是不是?”
听见苏越心直白的戳破他对洛笙的心思,宋知义的面色当即就沉了下来,语气中也带了一丝冷意,“阿越,你僭越了。”
苏越心自嘲一笑,“是啊,我早就僭越了。阿衍,我喜欢你很久了,你知道吗?”
宋知义愣了愣,显然没有想到苏越心会这么说。
他素来冷冽,不近女色,也没有堂姐妹。
入伍的那四年,身边更是除了苏越心以外,连只母蚊子都没有。
宋知义和苏越心走得近,只是因为欣赏她爽朗的性格,以及看在她是自己长官的女儿份上。
至于什么别的,并没有。
宋知义虽然意识到自己对于洛笙非同寻常的感情,但他也并不是太懂爱情,所以他并未发现苏越心喜欢自己的事情。
此时苏越心向他表白,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这好好的一段友情,怎么又变质了呢?
他拧了拧眉,想要说些什么,苏越心又继续说道:“宋知义,我喜欢你,很多年了,从我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你了。”
“我本来以为,你深受我父亲的喜爱,定会在军政这条路上长久的走下去,我们也能顺理成章的走到一起。毕竟……你的身边除了我以外并没有其他的女人。”
“在听说你要退伍离开的时候,我很伤心,以为这辈子我们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所以我便想孤注一掷的向你告白,希望你能为了我考虑考虑留下来。”
“可那天晚上,你却找到我,请求我和你一起回到京北。希望我在你爷爷面前,和你扮演一对情侣,用来堵住宋爷爷的催婚。”
“阿衍,你都不知道,当时你和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有多激动。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所以才会让我帮你这个忙。”
“直到我见到了那个,你常年带着照片的,世交家的小姑娘的时候,才意识到我早就已经输了。”
“四年前,你来到部队,我以为那是你在人生岔路口上的抉择。殊不知你其实只是把这四年当做一段旅程,而且是一段逃避感情的旅程。”
随着苏越心语无伦次的话,宋知义的眉头也拧的越来越深。
他竟然都不知道,苏越心早在那么久之前就开始喜欢他了。
而也正是这个时候宋知义才发现,同样是告白,可他在面对洛笙的告白,和苏越心的告白时,是截然不同的心境。
面对洛笙的告白时,他为之心动,更为之心痛,甚至需要百般隐忍,才能做出那副故作冷漠的姿态来。
但面对苏越心的告白时,他震惊之余,只有无奈。
正如苏越心所说,这四年的军旅生涯于宋知义而言只不过是人生的一段旅途。
在这场旅途上结识到的所有好友,以及所有别样的经历,都是宋知义这场旅途的宝贵收获。
但遗憾的是,从一开始,宋知义便没将苏越心这个人规划进他的未来里。
他们只能是朋友。
看见宋知义波澜不惊的表情,苏越心擦了擦自己的眼泪,终究释然一笑,“我苏越心,从来都不是一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今天你的态度告诉我,你是不会喜欢上我的,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毕竟是多年老友,还是前任上司的女儿。
宋知义哽了哽,终究还是放缓了语气,说道:“阿越,你能这么想是最好的,我……不值得你喜欢。”
苏越心在他办公桌上抽了张纸,擦干了眼泪,矫情的姿态顿时不见。
唯有嗓音中还带着些哭腔,“是啊,被喜欢你有什么好的,洛笙受到的伤害可不比我少。”
闻言,宋知义沉默了半晌。
想起洛笙离开前那副绝望而又痛苦的眼神,心中忍不住一痛。
看见宋知义这副表情,苏越心便知道,他和洛笙之间定是不太愉快。
虽然做不成情侣,但到底还是朋友。
宋知义执拗的性格她很是了解,深知这个人一旦绕进死胡同里,比谁都心狠。
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否则宋知义也不能成为军区的不败神话。
而他回来的这短短半月,便早已在京北商界大展拳脚。
但感情不是一桩任务,更不是一桩生意,亦不能用这样冷硬的思维去解答面对。
于是苏越心也忍不住开解了他一把,“阿衍,你这么做,真的不会后悔吗?”
“你这样把笙笙狠狠的推开,万一你哪天后悔了,很可能就再也追不回来了。”
宋知义眉眼深深,握住名贵钢笔的手不由得用力。
良久,他才淡淡开口:“我从不后悔。”
日子很快就平稳的过去了三年。
原本就实力强劲的宋氏集团,这三年来在宋知义的带领下,更是稳坐了京北的第一把交椅。
就连宋老爷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虽然不看好,但之前四年的特种兵生涯给宋知义带来了不少的益处。
如今的宋知义,在商界大展拳脚时,从来都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的,令人望而生畏。
宋老爷子看着自家这个优秀冷峻的孙子时,一边欣慰之余,一边不忍头痛。
“知亦,你什么时候领个女朋友回来给爷爷看看?三年前你带回来的那个未婚妻,虽然家世差了些,但是……”
宋知义放下了碗筷,淡淡的打断了宋老爷子的话。
“爷爷,三年前我就跟您解释过了,阿越和我只是朋友。我们之间只不过是在您面前演了一出戏罢了,您就别再乱点鸳鸯谱了。”
三年前,宋知义带着苏越心向宋老爷子坦白了一切,承认了他们之间只是朋友关系。
宋老爷子松了一口气之余,又忍不住忧愁。
这下就连好不容易带回家的女朋友都是假的了,那宋知义得单身得到什么时候?
偏偏这三年来,宋老爷子给他安排的相亲都被宋知义用工作繁忙,先立业再成家的借口给搪塞推辞。
因此事到如今宋知义都还是光棍一个,这让宋老爷子怎么能不愁。
宋老爷子当年在宋知义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有儿子了,哪像宋知义,还是单身汉一个。
宋老爷子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知亦,既然你和苏小姐只是朋友,也没相中谁家姑娘,那为什么不去见见爷爷给你介绍的姑娘?你之前说的,先立业后成家,如今宋氏集团早已做大做强了,也算是立业了吧?你什么时候成家,也算是了了爷爷一桩心愿了。难道你就真的忍心,让爷爷不能在晚年参加你的婚礼吗?”
听见宋老爷子提及心上人,宋知义握住筷子的手微顿,脑海中不由得浮现起某道靓丽的身影。
三年了,洛笙已经离开京北三年了。
她还真是心狠,整整三年没回过京北一次,还真是铆足了劲,这辈子都不打算再出现在他眼前。
意识到自己心中在想什么,宋知义一愣。
当年是他自己把洛笙推开的,如今又有什么资格埋怨她。
尽管……他想她想得要命。
见宋知义走神,宋老爷子忍不出用筷子的背侧敲了敲他,怒道:“你小子,一提到找女朋友的事情就跟我装傻充愣是吧!我不管,我给你安排了和孙家姑娘的见面,就在明天你下班后。无论如何,你都必须去见人家姑娘一面,否则我就权当没你这个孙子!”
宋知义有些无奈,但也心知宋老爷子的固执,只好应了下来。
次日傍晚,宋知义难得没有加班,而是循着宋老爷子昨天发到他手机上的地址,提前去到了约定好的餐厅。
直到孙若云匆匆赶来的时候,宋知义才愣了愣。
因为面前的这个女人,竟和洛笙长得有三分相似。
网友最初的梦想点评:《洛笙宋知义》这本书的作者佚名肚子里是真的有货的,跟一般的网络写手不一样,对于剧情的铺垫进展、人物的性格把握、背景历史的追溯这些都是成熟有体系的,就有种看多了网络上的烂文,看她的文的时候才是正儿八经在看书的感觉。
网友十年不久我陪你走点评:水是一种风格,这也是能鹤立鸡群的资本。能将火书写水你上你也行,能将水书写火,佚名独步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