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出轨,家暴,恋爱脑的殷晶晶,偿到了绝望滋味。睁开眼,重回2004,厂花殷晶晶脚踢渣男,专心搞钱,人生有了转机。精英男,小狼狗,海归少爷,气质大叔,殷晶晶的桃花一朵接着一朵盛开。在搞钱的路上,也不错失浪漫的风华雪月,这才是大女人该有的人生。也许
当代文学作品《重生2004,厂妹誓要逆袭人生》,是甜甜爱的代表之作。主人公殷晶晶周泽平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远嫁,出轨,家暴,恋爱脑的殷晶晶,偿到了绝望滋味。睁开眼,重回2004,厂花殷晶晶脚踢渣男,专心搞钱,人生有了转机。精英男,小狼狗,海归少爷,气质大叔,殷晶晶的桃花一朵接着一朵盛开。在搞钱的路上,也不错失浪漫的风华雪月,这才是大女人该有的人生。也许
我重生了,心情无比激动,这意味着,我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局。
所以,我就跟温俏多说了一些话,想不到,被领班陈桂花给盯上了。
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线尾冲到我们的身边,黑着脸色喝斥:“殷晶晶,还想不想干了,滴滴咕咕什么?”
温俏吓的脸色发白,抿着嘴,一个字不敢说。
我立即朝陈桂花笑着保证:“领班,我不说话了,你别生气。”
陈桂花奇怪的看我两眼,就巡视别处去了。
说实话,我前世是很讨厌陈桂花这种媚上欺下的人,觉的她太假太做作了。
可现在,我要深思一下,为什么同时间进厂的人,别人都还在生产线上打镙丝。
陈桂花却当了领班,可不就是因为她会来事,懂得察言观色,得到上级的喜欢吗?
像那些嘴笨的,脑子一根筋的,不懂得讨好上级的,她们只能原地踏步。
拍马屁也算是一种艺术文学了,拍的好,人生逆袭,拍的不好,顶多就让人瞧不起。
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清高了,我要向陈桂花学习,我要进步。
以前我看到陈桂花,远远的就绕路走,现在,我要跟她套近乎。
知道她最近在看言情小说,下了班后,我跟温俏吃完食堂后,我就让温俏陪我去厂门外的小夜市闲逛。
有个小门店内,全是出租图书的,有一排台湾小言情,堆在最后面的架子上。
书页都被翻烂了不少,可是,架不住,这就是女人最爱看的东西。
我一口气,租了五本,拎着回宿舍了。
陈桂花就住在我隔壁,我从她门口走过去的时候,故意进去找一个线上同事聊天。
陈桂花洗了澡,端着一碗泡面从我身边走过去。
当听到我提到小说的事情后,陈桂花的眼睛放亮了。
“殷晶晶,你也喜欢看言情小说?”陈桂花不等我说话,动手翻起了我的袋子。
“这两本我看过了,这三本是新的,我没看过,先借我看看吧。”陈桂花果然对言情小说情有独钟。
我笑眯眯的点头:“领班,你先拿去看吧,我一时半会也看不完。”
虽说只是几本小说,可是,这也是要花钱的。
进厂打工的人,其实都是家里贫穷的,少有几个有家底的,日子就肉眼可见活的滋润。
陈桂花喜滋滋的拿了一本小说,就去吃她的泡面,看我的眼神,也不再那么严厉了。
我从隔壁房间回到宿舍,看到温俏正在洗衣服。
这个厂的宿室楼分为员工和干部楼,坐办公室的的干部楼,跟我们摇摇相对。
他们的环境比我们好的太多了,他们是两人间,而我们挤了八个人。
环境是真的不怎么样,如果有哪个不讲卫生的,整个房间都会有一股怪味儿。
好在,我这个宿舍,大家都挺爱干净的。
“殷晶晶,今天轮到你打扫,打开水,不要忘了。”宿舍的一个川子提醒我。
她叫李月,典型的四川小女人,皮肤白白的,戴着一个小眼镜,她是我们宿舍最讲究的人。
她的床铺也是精挑细选,小小的空间,布置的很浪漫,这是我第一次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个女孩子。
相比之下,我就随便多了,选的床帘子,都是灰色的。
李月最爱干的事,就是戴着mp3听歌,喜欢追星,所有热门明星,她都贴在她的小本本上了。
不过,看到她,我就想起前世她被机器压伤手臂的惨事,如此细细嫩嫩的手臂,最终却让她痛失三根手指。
我不知道我重生的意义在哪里,但如果重来一次,我想救她一次。
不过,李月受伤是在四个月后,目前还不需要我费心思。
夜晚。
我躺在小小的床上,睁大眼睛,毫无睡意。
如果按照时间线往前推,一个月后,我就会认识周泽平。
他在技术部门,负责生产线上的各种机器修理,由于是北方人,身材很高大,有一米七八左右。
那时候,他还没发福,不油腻,清清爽爽的帅小伙。
那条生产线上的女孩子,没有哪个不暗恋他的。
经常轮到他来检修机器时,那些女孩子有事没事就找他聊天。
当然,前世,我也是其中一个。
可能是我长的还不错,周泽平看上了我,一开始,他就跑到生产线上,找我聊天。
被领班催赶时,他脸上那一抹羞红,是最打动我的。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偶尔跑过来送我一瓶奶,或者给我送颗巧克力,这种小情趣,在毫无恋爱经验的我看来,就是爱情了。
后来,我知道温俏也喜欢过他,但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后,温俏默默的放弃了。
这个傻姑娘,她真的挺善良的,所以,这次,我想帮她一把。
可惜,她不肯花钱学电脑,以后内部应聘,她肯定也没机会的。
脑海里,走马观花似的,把前世一些记忆翻了翻。
最后,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从现在开始,男人不再是我生命中的必需品,我的青春,也不会浪费去陪一个渣男成长。
第二天早上,我被宿舍里的闹钟吵醒,第一时间爬下床,就去洗濑了。
我发现,我的牙膏好像被人用了,如果换作以前,我肯定要找到那个人。
但现在,我决定不追究了,洗漱完毕,我和温俏就去员工餐厅吃早餐。
旁边就是文职人员的餐厅,她们穿的衣服跟我们的不一样,她们的更有质感,更显高级。
不像我们的衣服,宽宽大大,如果说校服难看,那我们的工衣,比校服还不如。
洗几次就皱皱巴巴的。
温俏眼睛晶亮的看着干部餐厅的窗口,她真的很想融入他们吧。
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没什么了不起的,吃的还不是跟我们一样的五谷杂粮。”
“不一样的。”温俏小声道:“我听人说,他们是的餐品,是一小碗一小碗装好的,晕素搭配的好,而且,比我们吃的,味道更好。”
我看着这个傻妹妹,一时间竟不知要怎么安慰了。
我只能在心底暗暗发誓,等老娘应聘成功,拿到了饭卡后,一定要带她进去吃一顿。
明天就是星期六了,我们这条线没排班,我要出去找机构,学习电脑。
其实,我在前世,已经懂一些电脑知识了,可没学怎么做报表,想精进一下自己。
正当我们抬脚要进餐厅时,我看到了周泽平。
这一刻,我险些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