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时间,龙国每月都有一个天选之人进幽灵战场,但能够活着超过一个月时间的,却是一个也没有,所有城市之外的土地,百分之七十以上都已经被灰白色的迷雾淹没殆尽。不过这时我被选中了。我穿到这个世界五年了,被病痛折磨了五年,几分钟前还躺在桥洞下剧烈咳嗽,差点一口气没能上来。下一秒就来到了这个要命的幽灵战场。不...
《天选之人降临,我带龙国全民成神》是一部富有想象力的古代小说,由天青地黄精心构思。故事中的主角余七叶和华面临着超越现实的任务和冒险,展现了人类勇气和智慧的极限。这本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丰富的幻想元素而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五年时间,龙国每月都有一个天选之人进幽灵战场,但能够活着超过一个月时间的,却是一个也没有,所有城市之外的土地,百分之七十以上都已经被灰白色的迷雾淹没殆尽。不过这时我被选中了。我穿到这个世界五年了,被病痛折磨了五年,几分钟前还躺在桥洞下剧烈咳嗽,差点一口气没能上来。下一秒就来到了这个要命的幽灵战场。不...。
很显然。
诗经里的绝大部分诗词,肯定不只是普通级别的,应该是因为佚名的原因,才被归结到了普通诗文里来了。
这就相当于逛地摊的时候…
一眼看到了一件国宝级古董!
惊喜,来得太过突然。
不过。
余七并没有立即下手购买“古董”。
他手里…只有100灵石!
必须得找一首最合适目前情况的才行。
但是,天赋介绍里面又说得不清不楚的。
书写诗文可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究竟有啥效果…天特么才知道!
所以余七才有些犹豫不决。
“目前来说,还有七天时间的新手保护期…”
“在保护期内,至少领地里面是安全的!”
“但是,我目前的身体状况,根本没法离开领地去迷雾区域寻找资源。”
“没有资源,就没法升级领地。”
“这是一个死循环!”
“所以,我目前最需要的东西就是…”
余七沉思良久,还是有些犹豫不决!
毕竟一旦选错诗文,那他就没法反悔了。
贫穷不仅仅限制了他的想象,也限制了他的购买力。
以他目前的状况来说。
一旦应对不当,没买到能够破局的诗词,那等待他的就只有一个结果。
死!
他自己死了都无所谓,反正都死过一次了。
再加上病秧子晚期的身体。
反正他是:生死早看淡,人死鸟朝天!
但是…他这一死。
十五亿龙国同胞,恐怕都会受到他的牵累。
排除那些猎羊犬不说,龙国至少有十三亿人是无辜的吧。
……
外界,直播间里。
无数龙国人虽然心如死灰,但依旧紧盯着那个空无一人的画面。
只要余七还活着,他们心里就有一丝希望。
但那个画面,就像是时间静止了一般!
就连丝毫的风吹草动也没有。
即便如此,他们依旧期待着…
期待着那道身影能够走出那扇破旧的柴门。
余七进入领主府…
已经将近三个小时了啊!
他们的心也就跟着悬了三个小时。
……
突然,寂静若死的直播间里飘起了字幕:
[路易斯·李]:那个余七是不是死在里面了?
[日川铁板]:哟西哟西,龙国那个东亚病夫即便没死,估计也只剩一口气了。
[哈皮洛夫斯基]:美丽的、樱花的,请不要随意诅咒我大熊国的盟友,我北熊还在呢!龙国朋友你们不用担忧,我大熊国土地广袤无垠,随时欢迎你们来北熊发展,一起建设美好家园。
[钢门一郎]:东亚病夫就是东亚病夫,要是早些臣服我大樱花帝国,共同建造东亚共荣,哪里会沦落到如此境地?
[李俊熙]:龙国同胞不用担忧,我大宇宙国和你们同根同源,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
一时间,国外的妖魔鬼怪纷纷现身说法。
言语里,满是浓浓的幸灾乐祸!
“哎,别指望那个病秧子晚期了,连特种兵王和那些专家都失败了,早点和大樱花河滩吧,大东亚一家亲啊!都是黄皮肤…”
“我觉得还是美丽国好,自由、平等…”
……
国外的妖魔鬼怪还没停下。
国内的牧羊犬们便迫不及待的跳出来。
开始各种带节奏。
生怕他们的洋爹没有看到他们的良好表现。
无数龙国人哪怕已经心如死灰。
但这种情况下…
也被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QNMD牧羊犬们,赶紧滚出去啃你家洋爹的脚丫子去吧!”
“吃着龙国的粮,想着外国的爹…”
“你们这帮杂碎还记不记得你祖宗是谁?”
……
一时间,满屏弹幕暴起,瞬间将那些妖魔鬼怪和牧羊犬的言论刷了出去。
这里是龙国的直播间。
哪怕是死,他们也不能让那些脏东西…
在自家的自留地里面嚣张跋扈下去。
要是有可能。
他们都恨不得将那些别有用心的国人,全都逮出来一个个枪决!
……
直播间里面的战争余七不知道。
不过,即便知道他也不会在意。
语言再怎么凶狠也杀不了人。
沉吟良久,余七眼色一狠,点下了那首《诗经·秦风·无衣》后面的购买按钮。
【恭喜你获得诗词秦风·无衣使用权5次。】
【由于你是第一次购买诗文,特赠送普通毛笔一支,普通纸张100页。】
“屮!(某种植物之统称)”
听到提示音,余七差点没咬到舌头。
他本来还以为只要购买了版权…
就能无限制使用!
看来,他还是太单纯了!
“算了,不计较!看在送了笔和纸的份上。”
本来余七还愁着要怎么写出来才有效果…
哪知道幽灵战场竟然直接给他赠送了纸笔。
要不然,他都打算用树枝写地上了。
就是不知道。
那样会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深吸一口气。
余七从临时背包界面取出毛笔和一页纸张。
将纸张铺在地上。
毛笔和前世见过的没啥区别,白色的笔毫上带着些浅黄色,打眼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的质量绝逼好不到哪里去。
能卖上五块钱,绝对都是因为通货膨胀。
纸张倒是有些不同。
和A4纸差不多大小,同样也带着些淡黄色。
就像是放置了数千年的A4纸…
“便宜无好货啊!”余七撇撇嘴。
他提起毛笔,正准备尝试一下效果。
但他的手…却凝滞在了半空中!
没有墨汁,他拿什么写?
干洗?
无奈的抬头看了一眼屋里。
屋子里啥也没有,就一把锄头、一把镰刀和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头。
斧刃上,还有一个蚕豆大的缺口!
水?屋子里并没有!
所有的资源,都需要天选之人自己去获取。
至于大礼包(屋角处的一个破麻袋)。
那玩意儿也不可能装水。
想都不用想,看那瘪瘪的样子…
里面能有几斤腐烂的种子就不错了。
好在有一点。
新手保护期内,天选之人不用吃饭喝水。
想了想,余七把笔头伸进嘴里…
……
接连粘了十几次口水。
纸张上面,一首痕迹淡淡的诗文终于写完。
歪歪扭扭的字迹比起狗爬式…
估摸着要好那么几分钱的。
只可惜的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恶心到了。
那页纸张直到字迹完全淡去。
也没发生出任何一点“意想不到的效果”。
“口水竟然还不行?”余七无奈。
想了想干脆把镰刀拿了过来,闭着眼睛在指尖上割出一条口子。
用毛笔蘸了几下,再次开始书写: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
“一定要有用啊!”余七也紧张了!
如果口水不行,血液也不行的话。
他就只能等死了,总不能用尿来写吧!
口水都不行,用尿来写…
怕不得幽灵战场都要赏他一个炸雷!
而且。
要是这“意想不到的效果”,并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效果…
那他同样也没招,只能等死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别的领主那样。
只能拼着自己这残花败柳一般的身体,去和诡物拼命厮杀,赚取资源升级。
至于能不能拼得过…?
那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他能考虑的。
就只有尽量做到自己该做的事!
生有何欢,死亦何惧?
如此而已!
至少。
他余七不能让十几亿同胞指着他的脊梁骨说一声:“那个怂逼,就连站都不敢站起来!”
他是病秧子,不是怕死鬼!
更不是软骨头!
病秧子还能抢救一下,吃里扒外的软骨头那就没救了!
好在,在他期盼的目光中。
纸页上的血迹字渐渐亮起红光,将不到五平方的领主府室内照得通明透亮,如同浸泡在了血光里。
不多时过去。
纸页轰的一声轻响,无火自燃!
火光逼开血光,缓缓形成一道两米多高的圆弧形光门,一道雄壮厚实的身影,缓缓从光门里面走了出来。
咔咔的铠甲摩擦声响起。
“蒙超,拜见王上!”
精壮汉子抱拳躬身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