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末世当大佬》是南风的一部言情小说,文章里的内容复杂,一环扣一环,发人深省,人事写的非常鲜明,耐人寻味!小说描述的是:末世五年,年老的人基本绝迹,女人也几乎成了凤毛麟角的存在,而我就是那个凤毛麟角的女人,为了避免被圈养的命运,我给自己挑了个大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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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整理好行囊后出发。
我的异能适合远程攻击,我和秦恒打头阵,顾默是我们的保护对象走中间,不过他可不是小队最重要的成员。
最重要的当属拥有空间异能的林婉。
顾默所在的中央基地被丧尸潮毁灭,在被覆灭前夕,我们收到的命令带着他和他的研究成果回我们所呆的江海基地。
林婉的空间里不但有克制丧尸病毒的研究成果,还有我们的武器和车辆,虽然山林不能开车,但我们迟早要走大路的。
我们在山林里刚走了两个多小时,林婉就喊走不动了,顾默作为体力最弱的知识份子也满脸惨白。
这种常年在实验室呆着的人,体格就是虚。
“翻过这座山林我们再休息,这里太安静了,应该有厉害的变异动物盘踞。”秦恒皱着眉头道。
林婉不满的嘟囔,但还是不敢强行要休息,她知道秦恒的脾气。
和秦婉钻过小树林的男人吴磊把林婉抱起。
“我带你走吧!”
一行人继续赶路,顾默直接被大家无视了。
这次行动本来出来十二人,没想到折损了五人,虽然这和顾默没多大关系,有些人还是保护林婉牺牲的,但谁叫林婉身份特殊,又会撩人,队伍里几乎所有男人都和她睡过。
大家只能把情绪发在外人身上了。
这般乱世,说不定哪天就长睡不醒了,大家都放得开,现在只有秦恒和新来的顾默没有倒在林婉的石榴裙下吧!
当然我就不算在里面了。
我瞟了一眼在专心开路的秦恒,眼里带着爱慕。
能力强,实力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他对林婉这种大美人不假辞色,这样的男人就适合共度一生。
我还打算这次任务结束后,恢复女儿身向他表白。
又走了大约半小时,顾默脚步踉跄,这位可是稀缺人才,我刚想找人背他。
扫了眼队伍,我心头咯噔一下。
“林婉和吴磊去哪了?”我大声道。
“他们去拉屎了。”走在末端的大壮道。
他是力量型异能,加上两米多的体格,肌肉发达,给人一种憨憨的感觉。
秦恒道:“去了多久。”
“一刻钟了。”
丫的,用脚指头也知道他们去干嘛了!
虽然人类现在最大的敌人是丧尸,但有些还是来自变异的动物。
秦恒冷着脸下令修整,并带走两人亲自去找人。
人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大壮守着顾默。
这叫什么事,破坏纪律的还被重点关照,独留我们三,面对危险。
我看着喘粗气的顾默好心把我的瓶装水递给他。
末世食物匮乏,我们的物质都是每天分好的。
当然林婉是例外,谁叫人家是吃香的空间异能。
其实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空间异能还是很多的,但大多死于队友之手,毕竟人心是最险恶的。
林婉的运气比较好,和秦恒是发小,一直和他一个队伍,秦恒又是罕见的雷电异能,让她几乎没遭过什么罪。
哪像我遇到个奇葩队伍,差点身死,害得自己个双系异能,只敢说自己是火系异能,再也不敢告诉别人自己也有空间异能。
正当我躺在大石头上回忆往事,忽然一股腥臭气袭来。
在我们不远处,出现了像水牛一样大的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