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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佚名的笔下,宋挽歆沈昭年成为了一名被注定要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他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世界,需要勇气和智慧来战胜邪恶势力。这部言情小说融合了冒险、奇幻和爱情元素,带给读者无尽的惊喜和感动。“嗡!——”地一声,沈昭年脑中的弦,断了。“你说什么?”声音太大,至于讲台上的话筒炸了麦。刺耳的声音打断了表彰。所有人朝着他看来,沈昭年却再顾不得其他。快步上前,看着黑白遗像上熟悉的眉眼出了神。还是宋挽歆入队的照片。明明是蓝色的底,崭新的藏青色制服,眼角带着淡淡的笑意。怎么笑意依旧,眼底光亮不灭,却...将让你欲罢不能,引发内心的深思。
整夜,沈昭年坐在客厅里,将信读了一遍又一遍。
没什么慷慨激昂的言辞,宋挽歆写的很平淡。
她说,她要完成爸爸未完成的遗愿,她要完成她的使命。
“沈昭年,我接任务的事就不告诉你了。”
“你知道了肯定会冲动,最后白白送人头,还是看姐偷塔吧!”
“到时候你只能眼巴巴看着我拿特等功喽!”
沈昭年比宋挽歆大几岁,又年少老成,事事都做到优秀。
宋挽歆不服气,总喜欢跟他比。
但架不住沈昭年多吃几年的大白米饭,自然是事事都输。
宋挽歆总说:“沈昭年,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比你厉害的!”
她把这当成战书,但沈昭年只觉得她气鼓鼓的样子格外可爱。
他伸出手,按在她的头顶,将发丝揉得散乱。
漫不经心地哄着:“好好好,你比我厉害。”
见字如面,看着退了色的墨迹,沈昭年甚至能想象出宋挽歆的语气。
那个朝气蓬勃的女生,穿着军装斗志昂扬。
信纸被揉皱,又小心展开,被滴上眼泪,将墨渍晕得一塌糊涂。
最后,被小心夹在了一本日记里。
是两人从前的日记,记录着在一起的所有点滴。2
他曾无比唾弃,却始终不舍得将它弃如敝屣。
本就厚实的日记夹着遗书,变得沉重无比。
沈昭年将它放在了书架的顶层。
仰头,看着,语气珍之而重。
“宋挽歆,你比我厉害。”
话落,他拿出手机,给法医老唐打去了电话。
“宋挽歆在哪里?”
“我想见她……”
上午7:32,法医院。
见到沈昭年,老唐并未着急,而是将一个清洗干净的小东西推到他面前。
“你比我更清楚,这是定位器没错吧?”
看着面前药丸大的定位器,沈昭年却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
是的,他很清楚。
因为技术怕被破译,定位器每年都会更新,眼前这枚就是三年前的款。
是宋挽歆退出警队时的那款。
他还记得,宋挽歆离开时自己追上去,问她为什么要走。
那时的宋挽歆笑得轻蔑。
“信仰?沈昭年,醒醒吧,我想要的,是荣华富贵!”
她这么说,自己就这么信了,信她真的是个贪恋荣华背信弃义的叛徒。
两人从小一起在警区大院长大,宋挽歆是什么人他在了解不过了。
六岁的宋挽歆扎着两个羊角辫,就能一个人站在广场中央,帮队里钓鱼执法抓人贩子。
她一步步长大,考入警校,训练再苦再累都没喊过放弃。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叛徒。
可是他怎么就忘了呢?
灵魂像是被人生生撕成碎片。
眼前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沈昭年伸手,颤抖着去碰那枚定位器。
“为什么你不肯告诉我?”
无人回答,四周好安静。
酸涩的苦意弥漫,将他所有的力气点点抽离。
五号停尸间。
老唐交代了些事情,便退到一旁,给沈昭年留足了空间。
为了保存尸体,停尸间的气温很低,沈昭年穿着单薄的衬衫却半点不觉寒意。
面前不过一米的地方,摆放着铁架床,和蒙着白布的尸体。
是宋挽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