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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小说章节免费阅读 顾斯斯沈今季书琳小说阅读

发表时间:2024-07-01 12:10:03
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

高温末日里,老公为哄好友怀孕的妻子意外将女儿锁在阳台活活晒死。我哭得撕心裂肺,老公却说女儿聋哑,在末日是累赘,不必伤心。我不明白乖巧懂事的女儿和行动不便孕妇比起来为什么算累赘。直到我看到他抱着好友妻子的孕肚满脸期待:“等咱们儿子出生......”我心如死灰,冲进去想和他们同归于尽,却被他们合谋杀害。...

作者:春叙雪 类型: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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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 小说介绍

顾斯斯沈今季书琳是哪部小说中的主角?该作名为《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是一本现代风格的言情作品,是大神“春叙雪”的燃情之作,主角是顾斯斯沈今季书琳,概述为:高温末日里,老公为哄好友怀孕的妻子意外将女儿锁在阳台活活晒死。我哭得撕心裂肺,老公却说女儿聋哑,在末日是累赘,不必伤心。我不明白乖巧懂事的女儿和行动不便孕妇比起来为什么算累赘。直到我看到他抱着好友妻子的孕肚满脸期待:“等咱们儿子出生......”我心如死灰,冲进去想和他们同归于尽,却被他们合谋杀害。...

《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 第2章 免费试读

第2章

3

看到女儿的消息我没有再磨蹭,拿起车钥匙收拾好包就准备离开。

转身时,包不小心将桌面上的蜘蛛饲养盒扫到了地上。

我弯腰捡起饲养盒,里头蓝色的剧毒蜘蛛正在乱爬。

我在一家生物研究所工作,这只蓝色的剧毒蛛是我近期的研究对象。

前两天我刚用小白鼠试验过它的毒性,很烈。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心头闪过,我没有犹豫,趁着四下无人把蜘蛛塞进了包里。

4

和前世一样,因为持续高温,全国各大学校都改成了居家网课。

我接到女儿后领着她直奔超市采购。

中途沈今打来电话说今晚不回家吃饭了,他要加班。

我知道沈今的加班是为了陪季书琳扯的幌子。

果不其然,我带着女儿进了超市,在拐角处就撞见了揽着季书琳出电梯的沈今。

他手里提着不少东西,和季书琳说说笑笑往反方向去了,并没有注意到身后路过的我和女儿。

女儿认出沈今,扯了扯我的衣角,打手语问我:「妈妈,爸爸怎么和阿姨一起?」

我伸手揉揉她的脑袋,告诉她爸爸是在做好人好事。

女儿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没有说更多,领着她开始买末日所需的物资。

这一周我按照前世的计划订购了所有的东西,不过恒温控制系统我只装在了后面那套别墅里。

现在住的这套别墅是我爸妈生前留给我的,另外那套是我的婚前财产,沈今并不知道。

我现在十分庆幸没有将婚前那套别墅告诉沈今,不然只怕我活不到末日到来就要死在他的手里。

这几天沈今没有归家,我也懒得问他。

直到高温末日来临的前一天,他回来了。

看到我和女儿都在家,他摸着鼻子讪讪解释:「最近太忙了,怕回来太晚打扰你们,就在公司住了几天。」

我没搭茬,找了借口说身体不舒服,这几天先分开睡。

他一句关心没有,拿了枕头被子去了客房。

当天晚上,我从监控里看到他和季书琳激情果聊。

两个人隔着屏幕你侬我侬,事后,季书琳问沈今:「你老婆没发现你前两天在我这里住吧?」

沈今扯了床头柜上的纸擦手:「我说我在加班,她那么相信我肯定不会起疑心的。」

「倒是你那边,你婆婆没发觉我们吧?」

原来他今天突然回来是因为季书琳的婆婆进城了,也难怪他前世说什么都要把季书琳接回来。

不接季书琳过来,他怎么跟季书琳苟且?

「老太婆问了两句,我说你是孙佟的朋友,来家里帮忙换灯泡的。」

季书琳很不喜欢她婆婆,说话时脸上的厌恶毫不掩饰。

不过话锋一转,她又变成了甜美的样子,跟沈今撒起娇。

「老公,我不想再住在这里了,你说好要带我住大别墅的,到底什么时候啊?」

「还有,我可不要住在你跟顾斯斯住过的房子里头,我只要想到你们在里面做过我就恶心......」

沈今安抚她:「再等两天,等她保险快到期了,我带她回老家......」

后头的话我不用听也知道是什么。

只是我没想到,沈今竟然真的这么早就动了想要杀妻骗保的心。

而且此事的可行性他和季书琳还讨论过。

我原本以为季书琳或许是被沈今给骗了,但现在看来,季书琳早就知道沈今是什么样的人。

或许我才是那个被沈今彻头彻尾骗了的人。

5

沈今和我是大学校友。

那一年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了A大的毕业典礼致辞,他就坐在下方第一排。

整个致辞期间,他一直面带浅笑听得认真。

毕业典礼结束后他主动找上我,说久闻我的大名,想跟我合影留念,我没有拒绝。

再见他,是他做了外卖小哥正好给我送外卖。

他将外卖递给我,笑着说好巧,我才认出他是谁。

我诧异他不是拿到大厂offer了么,怎么又送起外卖了?

他不好意思挠挠头:「和公司领导发生了点小矛盾被开了,不过送外卖也挺好,比较自由。」

我惋惜两句,没有和他聊太多。

后来我的外卖时常被他接单,久而久之,我们两个熟络起来。

他看我早上总点咖啡,便叮嘱我早晨还是吃点东西的好。

再后来每天早晨他都会送一份亲手做的早餐过来,早餐后面就是午餐、下午茶、晚餐。

同事们看他经常给我送东西,便起哄说我找的小男朋友真贴心。

我正想开口解释,他就抢先一步:「目前还不是斯斯的男朋友,不过正在努力。」

那一年他二十一岁,阳光帅气,风华正茂。

我二十七岁,因为没日没夜的科研初显疲态。

沈今的阳光灿烂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他似乎并不在乎这点,对我展开了猛烈追求。

我没有感情经验,他的主动和热情让我心动不已,于是两个月后我们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我心疼他每天送外卖风里来雨里去,就给他买了车,又给他牵线搭桥找了个大厂的工作。

他抱着我感激的话说了一箩筐,无数次跟我承诺会对我好一辈子。

前世的我是真信了,直到我亲眼看到他们在健身房苟且。

这一世么......渣男贱女有什么活在世界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