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盗墓重启七星鲁王宫世界,他开局从棺材爬出来,和无邪胖子初次相遇。他是西王母和周穆王研究长生之道的实验品!这一世,他乃一介万年古尸的身份!开局从古墓中脱困后,他走进人类的世界,混迹群演剧场,赚薪资,卖古玉,带小弟……这是一代尸王的现实探险故事!
奇幻小说《起猛了,一睁眼我重生成了一只僵尸》由深海小蘑菇精心编写。主角吴邪吴三省在一个神秘的世界中展开了一段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令人惊叹不已。这本书充满了魔力和想象力,必定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重生盗墓重启七星鲁王宫世界,他开局从棺材爬出来,和无邪胖子初次相遇。他是西王母和周穆王研究长生之道的实验品!这一世,他乃一介万年古尸的身份!开局从古墓中脱困后,他走进人类的世界,混迹群演剧场,赚薪资,卖古玉,带小弟……这是一代尸王的现实探险故事!
我当时站在那连跑都忘了,倒是有个盗墓贼疯狂逃窜时把我给撞倒了。
我就不该看热闹。
等我捂着**扶着墙站起来时,僵尸老哥一身血煞之气的冲过来了。
那一刻,我连遗嘱都想好了,我想我完了,下一个被手撕的估计就是我了。
我闭着眼等待死亡的降临。
然而那股刺鼻的腥臭味却没有丝毫停顿,从我身边擦过远去。
我睁开眼一看僵尸老哥追着盗墓贼跑了,边跑嘴里还发出咕呱的蛤蟆叫。
诡异的是,我听懂了。
他骂的挺脏。
顿时,我觉得盗墓贼的凄厉惨叫都变得悦耳起来。
【你好】
【吃了吗】
【好巧,又见面了】
这几日我尝试着和对方交流,偶尔会得到几个简短的回复,即便如此我也已经很满意。
可算是有个能听我说话的了。
就这样,我单方面宣布我和僵尸老哥是朋友了。
因为不知道对方生前的身份,一直僵尸老哥的叫也不好,于是我给他起名老六,我觉得他的战斗力配得上这个名字,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是的,我单方面宣布我和老六的嘎嘎乱杀组合就此成立!
老六负责乱杀,我负责嘎嘎。
上次的那伙盗墓贼有没有被团灭我不清楚,之后我没见到任何活口,盗墓贼的尸体七零八落的散落在地宫的各处,老六炫饭的时候我捡起地上掉落的枪一步步走到那些人带来的行李跟前。
我对枪械弹药一窍不通,看不出枪的出处,活了两辈子我还没摸过枪呢,就纯属好奇。
我拿在手里耍了一会儿,不小心扣到了扳机,嘭的一声子弹打在了地宫石墙上,碎石蹦到了专心干饭的老六。
老六皮糙肉厚丝毫不受影响,只是往我这瞥了一眼,没有要过来捶我的意思又继续他的吃播去了。
我松了口气,说实话我还挺怕他顶着那张脸跟我贴贴的。
幸好,老六这个僵尸走的是高冷范。
经过我的细心观察这位老哥虽然武力值爆表,但智商似乎不太高,而且他完全没有做人时候的记忆。
对此,我有些失望。
我不知道其他僵尸是不是也是这样,空有蛮力,脑干缺失。
目前为止我只见到了这一只,我总不能去扒拉棺材送上门叫醒服务吧。
万一运气不好碰到一个有起床气的暴躁老哥,老六不杀我这个同类,但不代表其他僵尸也不杀同类。
我是怕死吗,我是天生不爱赌博罢了。
当然,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我不想去扒拉尸体,老六的颜值给我的冲击巨大,辣眼睛这个词已经不能形容我内心的崩溃,棺材里躺着的那些想也知道要么腐朽成了骷髅白骨,要么就是跟老六差不多。
丑是真的丑。
我收回思绪,继续扒拉从死人堆里拖回来的包,一堆破烂里掉出几张皱皱巴巴的大团结,我捡起来一看,这东西我认识,我一个亲戚就爱收藏一些有年代感的老物件,他有一本老相册,里面就有大团结。
所以现在外面是七十年代?
那个时代的话弄把枪似乎也不是特别难得事,在看那些人的穿着,难怪看着眼熟。
盗墓贼的包里没什么值钱的,我挑挑拣拣把能用得上的收起来,干粮已经馊了,还梆硬,我遗憾的丢掉拎着包回了我住的墓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