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他从年少落魄到权倾天下,却眼睁睁看他将我的庶妹抬为平妻,抄了我家满门,我不得善终。重来一世,我看着他的脊背颓弯,悔恨颤抖,烧了与他的婚书。我祝他扶摇直上、前程万里。前程万里,没有我。即使知道眼前这位落魄的少年将来会权倾天下,我也要向他退婚
《秋离如故》这本书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沈归迟虽然没有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沈归迟宋雁书陆渊。小说精选:我陪他从年少落魄到权倾天下,却眼睁睁看他将我的庶妹抬为平妻,抄了我家满门,我不得善终。重来一世,我看着他的脊背颓弯,悔恨颤抖,烧了与他的婚书。我祝他扶摇直上、前程万里。前程万里,没有我。即使知道眼前这位落魄的少年将来会权倾天下,我也要向他退婚
我有一匹马,名为逐雪,通身如雪,骑起来追云逐月。我又派了最得力的侍卫先去兵营。而我要先去追上陆渊。我欠陆渊一条命,我这次还给他。
北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骑着逐雪策马过上京,又出了城门,往十里亭的方向而去。大风太冷,灌进胸腔里止不住地疼,我却扬鞭加快了速度。
上辈子,圣上因病而故后,幼帝不过三岁,是陆渊出任摄政王,和沈归迟稳住了朝纲,两人却不对付,是针尖麦芒的政敌。陆渊瘸了一条腿,冷着脸跛足上下朝,却无人敢对他不敬。我却曾当面笑话他一句「瘸腿王爷」。
然而便是他,在我和宋盈同时被敌寇捉住,沈归迟只送来五箱金银时,一箭射杀敌寇,救了我的命。
我向来恩怨分明,没机会报答他已先自缢,这次重来,便还他双腿健全,愿他仍然尊贵,无人笑他残缺。
寒风凛冽,这年的雪来得早一些,城郊便再没有行人,阴天下压着满眼的白。快马加鞭,我又娇弱,舔了舔唇时已感到轻微的血味,这遭风吹下来,这吹伤的脸不知道要养多久。赶了又赶,眼见十里亭在前头,有几人在亭中休憩,我这才放松下来。十里亭再过去一些,就是贼人埋伏之地。
长风里衣袂翩飞,我鬓间的银钗琳琅作响,我翻身下马,亭前却有人倚柱看了我很久。他紫衣玉带,腰间垂下一枚玉佩,上刻「渊」字。长发高束,略散了些在鬓边,被风吹荡起。陆渊眉眼生得好,眉飞入鬓,一双眼狭长,如今却飞挑了几分恣意。高鼻下的薄唇宛然,一股子横生的少年风流,是这冬日也掩不去的盎然。
我怔住。我从前所见的陆渊十分阴沉,手段也是残忍强硬,却原来,他没断了腿之前是这般得意少年。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旁边的亲信在这荒郊野外见着个小娘子也新奇得很,看了看我,又看了陆渊,惊奇道:「小王爷真是受欢迎,我们这般出京,都还有贵女匆匆相送。」
陆渊便也微抬下颌,狭长的眼弯起,略勾了唇角,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回身从逐雪身上取下一个食盒,上前几步,掩面故作娇羞道:「今日冬至,王爷肯定还没能吃到元宵,我来送一送王爷,全了我这倾慕之心。」说到最后几个字,更是上前两步,将食盒向陆渊举去,却脚下踩了雪,不小心一滑,轻呼一声,往陆渊怀中扑去,被他一只手扣住我的臂膀,再也近不了半分。
陆渊咬牙一句「姑娘自重」,便冷冷瞥一眼旁边睁大眼看戏的亲信,他们自觉地移开了目光。
我却借此轻声道:「有毒,有叛徒,有埋伏。」
陆渊文武双全,然而前世瘸腿,一是亲信中出叛徒,在身后重伤他,二是因着中了毒,这毒本来也不致命,只在运功时才毒发,毒入百脉,我前世为了帮沈归迟,这些是了解得一清二楚的,连初初解毒的方子都知晓,到头来,却是帮了如今的陆渊。
他略略沉下眼,只手抬我下颌,一把闪着寒光的袖中剑看起来就要滑出割上我的喉,我却迎上他的眼睛,不闪不避,重新说道:「我是宋相国家的嫡女,王爷既然这样瞧不上我,我精心做的这碗元宵也该吃一些,我便从此熄了这颗心。」
我启开食盒,一股香气溢出,自己先吃了个白圆白圆的,「无毒。」
我赌他信我爹,宋相国。
他黑沉沉的眼睛看了我许久,才轻笑一声,接过我手中的食盒,有亲信这才来劝阻,他摆了摆手,笑道:「一个小姑娘,不妨碍」。他吃得大抵不情愿,吃下第一粒的时候却轻挑了眉,我的厨艺向来好。
陆渊垂下眼吃东西的模样秀致,浑然看不出前世那副阎王模样。我等得无聊,捧着脸笑眯眯道:「王爷吃了我的元宵,想必对我也是有几分意思的,正巧我云英未嫁……」
我话还没说完,就见到陆渊险些呛住,抬眼看我的模样还有着慌乱,阴沉沉地吐出「闭嘴」两个字,边上的亲信也不由得低笑起来。
网友守不住的空城点评:秋离如故这本书标点符号的运用更是恰到好处。逐字地看完你的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世间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
网友红过眼睛点评:这本小说秋离如故题材新颖,不俗套,不会看着看着就没兴趣了,沈归迟大大文笔很好,很多情节都很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