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文《月皎皎》是各位书虫的必看良品,主角季安方明彦的形象被刻画得入木三分,“佚名”大大文笔细腻,剧情十分好看,概述为:爹爹要我成为读书人,我却沦落到与恶狗抢食。曾经的文人骨,君子风荡然无存。当我衣衫褴褛时,害我之人却遍身罗绮、高坐明堂。高门朱户,鳞鳞大厦?我偏要你坠下高台、十指沾泥!
“那时我打算拉着你去讨喜钱,没成想你起不来。”
是了,那会我刚开始乞讨不久,不懂行,因一个豁了口的粗陶碗被几个乞丐打得浑身是血,几日都起不来。
无药可用,半夜起烧。
脑海中一会是咯血的爹爹,一会是不停地哭着和我说别怪她的阿娘,
一会是寄人篱下的饥痛,又或者是我为了一个馊馒头而匍匐在污泥里,
最后画面定格在踩死我父亲那人的凉薄面容。
我低头看着手上碎得只有半边的碗,手上生了冻疮,红肿不堪,指甲里总有污泥,
视线再往下,是破旧脏污的衣褐,和穿底了的草鞋和流血麻木的脚。
寒风一过,碗在手中,抖得几乎拿不住。
我盯着方家人消失的寺庙门口,凭什么我满身污秽,害我之人却高坐明堂?
这边是一群乞丐,脸上堆着向行人乞讨的腌臜笑脸;
那边是华服车马,面上是倨傲的神情。
方家人遍身罗绮,婢仆环绕,出行是车马,坐卧有软榻。
我呢?
我本有爹娘的,我本不用家破人亡的,我本不用寄人篱下的,我更不用在乞丐堆里艰难谋生的。
是方明彦,是方家,让我失去一切。
我既已一无所有,那便没什么好失去的,罪魁祸首也当尝尝我家破人亡的滋味。
高门朱户,鳞鳞大厦?
我偏要你坠下高台、十指沾泥!
我进了方府,怎么进的呢?
当然是卖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