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陆斯礼身后打转的十年里,我向他表白了无数次。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却始终没有轮到我。后来他说,「你从这里跳下去,我就让你做我女朋友。」我答应了,却在掉落的那一刻头部磕到硬物,引发失忆。醒来后,我看着眼前的男人说,「你是谁,时屿呢?」
维尼熊的《失忆后,我不再当舔狗》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维尼熊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跟在陆斯礼身后打转的十年里,我向他表白了无数次。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却始终没有轮到我。后来他说,「你从这里跳下去,我就让你做我女朋友。」我答应了,却在掉落的那一刻头部磕到硬物,引发失忆。醒来后,我看着眼前的男人说,「你是谁,时屿呢?」
把陆斯礼抛在脑后,我给时屿发了消息,「什么时候回来?」
半晌没有回音,我也渐渐睡去。
跟时屿超过10年的交情,我也分不清是依赖还是喜欢。
总之身边有他,我会很安心。
虽然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把他气走了,但绝不能因为一个怪脾气的自大狂破坏我们的友谊。
「颜颜,快醒醒,一会发布会迟到了。」
我睁开眼幽怨的看着林欢,「我到嘴的大肘子没了,你就不能再晚两分钟叫我嘛。」
林欢没好气的敲了敲我脑门。
「现在想起来吃肘子了,这不是那个发誓三个月不吃荤腥,势必减到90斤以下的你了。」
我一下子惊的从床上坐起,「三个月不吃荤腥,你还不如让我出家。」
「快点起来收拾啦,这可不是我逼你的,是因为陆斯礼说喜欢苗条的,你就开始了每天按克重进食。」
我晃了晃脑子,试图把脑子里的水全倒出来,顾不得再多想,和林欢一起赶往发布会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