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家出走后,我被杀害并分尸。我变成了一只猫,躲在装满我尸骨的冰柜背后,期望女儿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可是半夜12点,门铃声响起。女儿回来了,她对着开门的男人喊了声“爸“。他是刚刚杀死我的男人。她的继父。
消失的她之重生归来王海华沁沁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应黎的文笔还是对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精彩内容推荐:女儿离家出走后,我被杀害并分尸。我变成了一只猫,躲在装满我尸骨的冰柜背后,期望女儿永远都不要再回来。可是半夜12点,门铃声响起。女儿回来了,她对着开门的男人喊了声“爸“。他是刚刚杀死我的男人。她的继父。
第4章
王海华简直变态到令人发指。
我不能跟他硬碰硬,赶紧三十六计走为上。
跑了。
我毕竟只是一只猫,他不会揪着我不放的。
除非他知道我已不再只是一只猫。
早上六点,王海华拉起了店铺的卷闸门,大大方方开门迎客。
已是入冬,这个点儿天还没亮。
王海华是这条街第一个开门营业的。
每天都是。
清冷的街道上,路灯坏了好几盏,无人维修。
零星还亮着的几盏路灯蒙了灰,光线昏暗。
面店门前,写着“幸福面馆”的灯箱招牌倒是明亮,却又在这个冷寂的清晨显得格外讽刺。
世人还在沉睡。
这块灯箱亮了一夜,它见过我最后一面。
当初取店名时是我和王海华感情正浓的时候,幸福从我的嘴里脱口而出,我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
今天早晨雾格外大,整条街雾蒙蒙一片。
钱叔穿着环卫服,拿着扫帚从白雾中走来,开始打扫街道。
“海华,这条街数你最勤快。”
钱叔喜欢一边打扫卫生,一边跟人寒暄。
而这大清早能跟他聊上两句的只有“勤快早起好男人”王海华了。
“叔,你也挺早的。”王海华面上带笑,一点破绽不露。
“我年龄大了,觉少,你是真勤快,为了一家人,不容易。”
面对钱叔的夸赞,王海华是一点儿也不惭愧,还招呼钱叔:“天儿太冷了,您进来坐会儿,喝碗热汤。”
钱叔倒也没推辞,把打扫工具靠在墙边,搓了搓冻僵的手,还顺手逗了一下蹲在门边的我。
我眼看着钱叔笑呵呵地从王海华的手里接过那碗汤,内心对他表示了深刻的同情。
热腾腾的浓白骨头汤,撒了葱花,香气扑鼻。
“来,吃两个包子。”
“不不不,不用了,喝碗汤就好。”钱叔连连摆手。
“这么早您肯定还没吃呢,就当帮我尝尝味道。”
“那不行,我给钱。”
“您太见外了,就两个包子,还跟我客气上了。”
最后,钱叔到底是盛情难却。
他一手端着汤,一手拿着白胖的包子,笑得更不值钱了,甚至还感动上了。
“海华啊,我知道你人好,是可怜我这个孤寡老人呢。”
钱叔啊,如果你知道这汤是用我的骨头熬出来的,这包子是用我的肉包的,也不知道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王海华刚才难得说了一句真话,没错,他真的只是想让钱叔尝尝味道。
毕竟不是普通的包子,他心里没底。
如此阴暗恶劣,披着老实人的皮欺负真正的老实人,我表示深深地鄙视,可我无能为力。
钱叔先喝了两口汤,然后把包子往嘴里送。
王海华坐在一边,靠着墙,点了一支烟,装作毫不在意,余光却睨着钱叔的反应。
我也紧紧地盯着钱叔,连呼吸都屏住了。
钱叔一口咬了半个,嚼了两下,忽而一顿。
随即瞅向剩下的半个包子。
“咦,这包子......”
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
我希望有人能发现什么,可钱叔孑然一生,已经很可怜了。
我不希望钱叔成为下一个牺牲者。
王海华心理素质再好,再装作若无其事地叼着烟,这一刻脸色也还是明显崩了起来。
“这包子的味道跟以前有点不一样。”钱叔咂摸着嘴,“海华,你改配方了?”
“叔,不好吃吗?”王海华眸底闪过冷光。
“怎么说呢?海华,你的手艺说真的,整个南城怕是都找不到对手,这包子也太好吃了,活该你生意好啊,嘿嘿,我再来两个,这次必须给钱,你一定得收。”
王海华的神色瞬间就松了。
他的秘密就摆在光天化日之下,却蒙蔽了所有人。
他将半根烟掐灭,谦虚地笑笑:“我这手艺也就您捧我的场,跟别人比那还差得远。”
钱叔不同意,硬是对王海华一夸再夸。
他并不知道吃进嘴里的是什么,他吃得那么香,夸得也那般地真诚。
钱叔是个善良的实在人。
他向来乐于助人,对我们尤其好,经常帮着我们运厨余垃圾,清理下水道,从来不怕脏不怕累,还不要一分钱报酬。
王海华,你真的没有心。
街上渐渐有了行人。
店里的包子陆陆续续卖出去,没有任何异常,一切平静地就像任何一个平常的早晨。
昨夜树林里的至暗时刻,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太阳了。
可今天我又见到了,以一双猫的眼睛。
蹲在店门口,望着天边黑幕泛白,阳光渐渐驱散浓雾。
这种感觉很神奇。
我死过。
我还在。
七点,服务员林兰准时来上班了。
她一来就麻利地系上围裙开始干活,已经干了半年了,她知道每天要做些什么。
只是,她今天看起来有些不一样。
她抹口红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抹口红。
等等,这口红的颜色......
这颜色我再熟悉不过了,跟情人节那天王海华送我的那支口红颜色一模一样。
而我的那支口红,已经找不到很久了。
我突然打了个寒战,脑海里一瞬间闪过无数的念头。
难道......
我紧紧盯着正在给客人装包子的林兰。
她很年轻,只有二十二岁,长相清秀,整张脸满满的胶原蛋白。
王海华曾说她有几分像我,可她比我小了整整十一岁,年轻多了。
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就算没有文凭,也有好多去处,甚至她们宁愿去厂里拧螺丝,怎么会愿意在小面馆里做服务员呢?
难道,王海华和她早有勾结?
可当初留她的决定是我下的。
店里的事情我向来不管的,平时也很少在店里待,但招人这样的事情王海华还是问了我的意见的。
当时他不赞同招她,说林兰太年轻,怕她吃不了苦,做几天又不做了,影响店里的生意,他主张找年龄大一点的更靠谱。
是我心软,被林兰的说辞打动了,可怜她原生家庭凄惨,才把她留了下来,还好心地给她涨了工资。
有邻居曾打趣说,招这么年轻的服务员,也不怕王海华歪心思?
我确实对王海华很信任,但毕竟三十多了,没那么天真,不会一点儿心眼不留。
我还是留心观察过,他们很规矩,基本没有什么过界的言行。
林兰倒是来过楼上一次。
那是唯一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