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纠缠驸马十数年,终究比不过他心中那个活泼伶俐的小丫头,她充满朝气,洒脱恣意,是整座长安城中最蓬勃的小姑娘。可他忘了,我曾经亦是长安城中最高贵的公主,是父皇母后捧在手里的心肝,是万民都要道一句:「盛阳公主千岁」的盛阳公主。如今,他将那小丫头,正儿八经地纳做了外室,我却不想争了。只是那迫不及待就要取而...
《驸马为奴》这书还算可以,佚名描述故事情节还行,沈子皆盛阳李暖儿不失品德的描写令人心生向往,主要讲的是:我纠缠驸马十数年,终究比不过他心中那个活泼伶俐的小丫头,她充满朝气,洒脱恣意,是整座长安城中最蓬勃的小姑娘。可他忘了,我曾经亦是长安城中最高贵的公主,是父皇母后捧在手里的心肝,是万民都要道一句:「盛阳公主千岁」的盛阳公主。如今,他将那小丫头,正儿八经地纳做了外室,我却不想争了。只是那迫不及待就要取而...
没了我,他便是要流露街头的人。
还拿什么跟我叫板呢?
我开心的在府里大快朵颐,沈子皆却带着李暖儿又登了我的门,他双目赤红,手仍然紧紧的牵着李暖儿的手,他嗓音有些微微沙哑:「盛阳,你一定要赶尽杀绝吗?你的产业那么大,你又是公主,便这么容不下暖儿吗?那庄子对你可有可无。」
我吃完最后一块肉,然后谁也没有料到,我将筷子狠狠的摔在他的脸上:「你是什么东西?竟敢一次又一次喊公主名讳,我如今与你已经没有半分情谊,公主府的产业,我哪怕让给一只狗住,也不会让你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我的底线。」
他还是挺着那高傲的头颅,仿佛还不肯相信,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在他的眼神里,我甚至都能读出他的不屑,他还在以为,我是吃醋闹脾气,过不了多久,我还是哪个会巴结他的高盛阳。
我捏着他的下巴,长长的指甲,在他脸上留下了破皮的印记,我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睛许久,他才有所躲闪,我鄙夷的看着他,继而起身:「沈子皆,没了我,你什么都不是。今晚,我发最后的善心,让你和你的女人,住在公主府的柴房,明日进宫,圣旨下了,我们便没什么关系了。」
他眼神复杂,却不发一言。
6.
翌日清晨,等父皇下朝,我便去了御书房。
却不料到看到了一位故人。
段九霄,镇国公的小儿子,却也是镇守南疆的护国大将军。
他望着我,十年未见,他身穿铠甲,却更加俊逸,他拱手行礼:「臣参见公主殿下,多年未见,公主还是老样子。」
我笑了笑:「快快请起吧。」
余光一瞥另一处宫门处,沈子皆正立在门外,段九霄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眼神。
他耸耸肩:「当年公主执意要嫁,看来也是所嫁非人。」
7.
我耸了耸肩,又忍不住逗逗他:「是啊,当年眼瞎,若是当年早点遇到你,或许我也不会喜欢一个穷酸的书生,京中贵女,哪一个不是对段将军,芳心暗许呢?」
我以为他还会和小时候一般,有些羞怯,却不料他上前一步,靠的我很近很近,反而令我有些慌张,我不自觉后退一步,却差点踩空,他大手一捞,抱着我的腰,将我捞了回来,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嘴角带着笑意:「就说公主还是老样子。」
此话刚刚落下,我便看到沈子皆从偏门处走上前来,他见我和段九霄如此模样,眼神清冷,话语减尖酸刻薄,仿佛终于抓到了我的把柄。
沈子皆:「盛阳,还未与我正式和离,便忍不住找别人了。」
段九霄是常年在边疆风沙中历练的男子,自然不是话语刻薄之人,我将段九霄拉在我身后,柔声开口:「是啊,就算忍不住找别人又该如何,倒是沈大人,和我还是夫妻之时,便将人安顿进了我的庄子里,我与段九霄好歹是大白天的叙叙旧罢了,你还有脸说这些话。」
段九霄扑哧一声笑出声来,沈子皆紧皱眉头,终是一言不发,先进了御书房。
网友尋劣夢作歡点评:驸马为奴这本书目前最好看的书,不磨叽,不为码字而码字,内容精彩不过度铺垫煽情,层次清晰,故事情节发展节奏适中不拖沓,作者佚名再写的细腻些就更完美的了!
网友姐姐魅力值爆表点评:其实看了这么多言情文,到头来发现还是最喜欢佚名的文,其中以驸马为奴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