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诀妈妈一大早就到了,像是刚哭过一场,眼睛红红的,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不放,「宁宁,你告诉我,是不是这个小子欺负你,他说你们要分手,前些天不是好好的,不是说好要结婚了吗?」...
佚名的《遗忘刺骨》这部小说肯定可以让你喜欢,时而凝重时而搞笑,能看出佚名是用心在写的。小说内容节选:司诀妈妈一大早就到了,像是刚哭过一场,眼睛红红的,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不放,「宁宁,你告诉我,是不是这个小子欺负你,他说你们要分手,前些天不是好好的,不是说好要结婚了吗?」...
与元清道别。
司诀看着我淋雨上了车,曾经我只是吹了点冷风,他都心疼得不行,红着眼睛说以后有了钱再也不会让我受苦,他是发达了,不让我受苦却是假的。
但我不怪他,也不怨他。
相反,这样的结局我是满意的。
「原本我还愧疚。」司诀冷不丁开口,说的是我听不懂的话,「看来你也早就想跟我分手了,才会走得那么干脆。」
我摸了摸潮湿的发尾,就算现在已经没必要跟司诀解释什么了,可我还是要说,免得他不开心,我最怕的就是他不开心,情绪波动太大,从而影响身体。
「那是元清,你认识的,我的一个弟弟而已。」
「但我早就发现你看他的眼神很怪了。」
我一怔。
突然无话可说。
就像当初司诀突然问我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一样。
我心虚,当然没办法回答。
这一路,司诀将车开得很慢很慢。
司诀妈妈一大早就到了,像是刚哭过一场,眼睛红红的,一见到我就抓着我的手不放,「宁宁,你告诉我,是不是这个小子欺负你,他说你们要分手,前些天不是好好的,不是说好要结婚了吗?」
这么多话,我一时无言。
司诀漠然走过我身边,扶着他母亲坐下,递给我凉凉的一眼,像是在催我解释,毕竟只要摆平他母亲这一道关卡,他就真的恢复自由身了。
我成全他,谁让我根本没办法看着他难过。
「是我要分手。」我还没组织好词汇,更没准备好面对司诀母亲的眼泪,当年跟司诀在一起,他没空照顾病重的母亲时,都是我去,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
那时司诀母亲就总说,我是好姑娘,她只认我,更要司诀早点娶我,免得一拖再拖,拖出问题。
一语成谶。
这下真的有了问题。
我张了张嘴,拿出了这些年胡诌的功夫,「……阿姨,我跟司诀不合适,早些分开,互不耽误。」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我明显察觉司诀眼神暗了暗。
跟司诀分手的事从他母亲那里传了出来。
紧随其后是我跟司诀共同的朋友,他们一个个来问,没有一个不惋惜的,毕竟是十三年的爱情长跑,这样的结局,的确令人唏嘘不已。
正解释着。
元清发来了微信消息:「姜宁姐,我妈妈摔了脚,她说她很想你。」
元清家里在外省,为了看望他母亲,我告了假,赶了过去,却在去的第一天就在医院遇到了司诀。
他像是生了病,脸色不太好,以往这种时候我总会丢下一切赶到他身边,对他嘘寒问暖,可现在,他身边那个人不是我了。
我记得这个女秘书。
那次就是她将我拦在司诀的办公室外,也是她,跟司诀进出酒店,我跟司诀分手后,他们在一起,也算得上是顺其自然。
我不怎么伤心,反而由衷想要祝司诀幸福。
他幸福了,有新人在旁照顾了,我才可以坦然离去。
元阿姨坐在我身边,拽了拽我的衣摆,「宁宁,那个人你认识?」
分手了,加之他身边有了其他人,我没理由再上去,万一造成误会就不好了。
「不认识。」我否认。
下楼去拿元阿姨骨折的片子时,司诀身边的秘书站在我跟前,她分明是青涩的,却又强行包装成干练的样子。
「姜小姐。」苏嘉欲言又止,「老板在楼上,你要不要去看一眼?」
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有些担心司诀的。
在一起这些年,我恨不得把自己的寿命与健康分给他,好让他活得更久一些,为了养好他的身体,我学会了做菜煲汤,在此之前,我是从不曾下厨的。
分手之后,我最担心的就是他孱弱的身体了。
「他怎么样了,哪里不舒服……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后半句我本是不想问的,本能的关心让我脱口而出。
苏嘉眼里闪过了审视的狐疑,「就是前两天应酬的时候喝酒有些凶,胃里不舒服。」
我松了口气。
「那我就不去了。」我的答案对苏嘉而言是一记定心丸,可补充的言辞却没让她太畅快,「以后司诀要是有别的不舒服,麻烦你告诉我一声……还有,他身体确实不好,需要你多费心思照顾。」
「姜小姐,你们已经分手了。」
这话不假,我眯眼轻笑,半点恶意没有,「我知道,所以我只想知道司诀的身体状况,这对我很重要。」
我上楼时司诀却坐在元阿姨身边,两人不知聊了些什么,面上还带着笑。
见我来,司诀起身,阴阳怪气道:「在一起这么久,你怎么从没告诉我,你还有个干妈?」
干妈?
也算是。
差一点,元阿姨就是我真的妈妈了,只差那一点。
司诀走远了。
元阿姨看着他的背影,她握住了我的手,表情就快绷不住了,我低头就可以看到她蓄满的眼泪,「宁宁,是他吗?」
我点头,元阿姨含泪,笑着点点头。
在回去的路上,元阿姨拍着我的手劝着:「那是个好孩子,应该珍惜。」
司诀当然是好的,他努力上进,温柔大度,是很好。
哪怕到今天我还记得他赚到第一笔大钱,将装着钱的那张卡小心翼翼递给我,那个紧张慌乱,又有点摸不着头脑的羞涩样子,他说:「以后我的钱都给你管。」
我说不用。
他很坚持,并用那双湿亮赤诚的眼看着我问:「姜宁,你知道一个男人把钱都给另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吗?」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我二十七。
他想求婚。
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
可我已经拿了另一个人的钱了,不会再要他的钱了。
网友肥肥大坐点评:《遗忘刺骨》这本小说的作者佚名对于情节的控制能力是非常强的。故事写得恰到好处。在有些情节的设置上,也许可以称一句“神来之笔”,让人意外,却让人觉得本应如此。
网友醉梦几时点评:写的好,是我看的所有书念念不忘的一本书之一,快点更哦,我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