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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寒微澜的小说《生了福星闺女后,她旺了全村》中,李甜甜卓萧然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李甜甜卓萧然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素有和尚庙之称的老李家,终于生了个小闺女。揭不开锅的家,粮食爆满仓,野味儿随便吃。六哥哥是病秧子?不怕,喝口水就好了。天遭大旱,庄稼颗粒无收?没关系,李甜甜小手一挥,小雨中雨大雨随便来。村子遭了瘟疫?小意思,一人扎上一针,保证药到病除。就在八个哥哥争做宠妹狂魔时,却发现那身世不明的小少年,为啥总围着...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第4章
“七哥,你闻到啥味道没,好像谁家炖肉了。”李八宝吸了吸鼻子。
李七宝夹着书,“好像是咱家诶。”
“啥?咱家也有肉吃?”
“快进去瞧瞧。”
哥俩跑进院子,就见老爹领着大哥二哥剁猪骨头,三哥劈柴烧火,大嫂在厨房炖肉。
全家人忙得脚不沾地。
“哇,真的是咱家啊!”李八宝兴奋极了。
李万全横了他一眼,“嚷嚷啥玩意,这猪肉是你妹妹用福气招来的,只管闷头吃,出去别瞎得得!”
村里家家户户的日子都不好过。
若被人看见老李家杀猪了,免不了遭人惦记。
“爹,妹妹长啥样,我能瞅瞅吗?”李八宝一脸好奇。
“不能看。”
“爹,这头猪,真的是妹妹用福气招来的吗,她是福娃娃吗?”李七宝问。
李万全梗着脖子,隐隐有些自豪,“那当然了,以后你们两个要是敢对妹妹不好,看老子咋收拾你们。”
李七宝跟李八宝对视一眼,嘿嘿笑了起来。
他们也有妹妹了。
“哟,大宝爹,你家挺热闹啊,那是猪肉吗?”
金寡妇站在院门口,朝里面探头探脑,“虽说你媳妇生了个丫头,那也不用杀猪庆祝吧?不对,你们家根本没养猪,这猪肉是哪儿来的?”
“买的,不行啊?”李万全懒得搭理她。
这金寡妇在村里名声恶臭。
谁跟她走得近,就免不了被人说闲话。
金寡妇撇了撇嘴,“揍性吧,家里都穷冒烟了,还有钱买猪杀呢?我可不信!”
“你爱信不信,想吃猪肉,就自个儿买去。”
“大宝爹,这猪,是不是你在别的村偷来的,你分我一个猪肘子,我保证不往外说,咋样?”
“去去去,哪凉快哪待着去,少在我家门口叭叭!~”
李万全老脸发黑,说完,他踢了李八宝一脚,“去,把院门关紧了。”
“切!”金寡妇翻了个白眼,扭了扭腰,“有肉吃了不起啊,我还有肉呢。”
李二宝问,“你有啥肉?”
“在这儿呢。”金寡妇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你敢吃吗?”
李二宝涨红了脸。
这没羞没臊的玩意,啥话都往出咧咧。
里屋。
金麦芽把煮好的大雁蛋端进去,“娘,这是一河跟二河捡来的大雁蛋,皮已经剥好了,您快趁热吃吧!”
“大雁蛋?”
刘淑贤微微一愣。
这到底是什么运气,能捡到大雁蛋。
况且这个季节,大雁还没南迁呢,怎会在杏花村停留下蛋?
想到这里,刘淑贤看了眼熟睡中的闺女,嘴角弯起一抹笑容。
她冥冥之中觉得是闺女在偷偷帮助他们。
“老大媳妇,你也吃一个,来!~”
刘淑贤拿起一只个头较大的蛋递过去。
金麦芽连连摆手,“娘,这是给您煮的,我不吃。”
“拿着吧,整天忙里忙外的,辛苦你了。”
金麦芽眼里含泪,正要伸手去拿,赵葵花忽然跑了进来。
“哎呀,蛋煮好了,大嫂,你要不吃的话,就给我吧,我这胃都饿疼了。”
也不管大嫂和娘同不同意,赵葵花拿起蛋就咬了一大口。
香喷喷的滋味在口腔蔓延,“唔,真好吃啊,娘,你也吃啊!”
“老二媳妇!”
刘淑贤皱紧眉头,怒喝一声,“把蛋放下,出去!~”
这一嗓子,把熟睡中的李甜甜吵醒了。
见老娘脸色阴沉,周身散发着不怒自威的气势,单单一个眼神,就让人不寒而栗。
李甜甜还是第一次见老娘冰冷的一面。
很飒。
一点也不像普通的村妇。
赵葵花嘴里塞得鼓鼓的,被娘的气势给吓到了,“娘,不就是一个蛋吗,我咬一口咋了?”
“行,蛋给你,但你晚上也别吃肉了,就坐在边上看着吧。”
刘淑贤语气淡淡。
一听不让她吃肉,赵葵花瞬间急了,“娘,没有您这么偏向的吧,您凭啥给大嫂蛋吃,不给我吃?”
“你大嫂一天干多少活,你又干多少?”
刘淑贤眯起眸子,“赶上荒年,谁家不饿死几个媳妇和婆子,你再不知好歹,当心被扫地出门,你娘家是啥样人你比我清楚,到时走投无路了,饿死在外面,也没人给你收尸!”
“娘,您哪能......”
“把蛋放下,出去!”刘淑贤又重复了一遍。
眼里释放出的冷漠冰冷骇人,压得赵葵花踹不过气来。
最终,她把咬一口的蛋放下,抽抽噎噎地出去了。
李甜甜目睹了这一切。
为老娘点赞的同时,她也真心觉得二嫂蠢不可及。
这年头不跟婆婆搞好关系,偏偏还奸懒食馋,专耍小心眼。
这样的儿媳妇,估计嫁到谁家都不招人待见。
忙活了一下午,临近傍晚时分,老李家终于开饭了。
炖了整整一大锅猪肉,盛在盆中。
有肥肉相间的腰条,有散发着热气的排骨,连猪肝也一并煮熟了。
今天这顿饭,没有主食,只有肉。
家里人们围坐在破桌子前,吃得满头大汗。
“老婆子,来,就着热汤啃一个猪蹄子吧!~”
李万全心疼媳妇,更心疼自己的小闺女。
从早上出生到现在,闺女连一口奶都没喝,却没哭鼻子。
每每想起,李万全就心如刀割。
李三宝啃了两块肉,忽然想起一件事,“爹,娘,明日我想跟老冯家的二小子去京城!”
“去京城干啥?”
李万全瞥了他一眼,“那地方鱼龙混杂,啥人都有,你去了,不擎等着挨骗吗!”
“爹,我是去京城干活的,挣了钱也能补贴家用。”
李三宝干笑一声,“眼下庄稼大旱,留在村里也没啥指望,万一我在京城混出头了,就把全家人接过去享福!~”
李万全听了,正要拒绝,刘淑贤拍了拍他的手,“老头子,让老三去吧,都守在家里,能有啥出息?”
李甜甜也觉得三哥应该出去闯一闯。
他还没成亲,又识文断字,能写会算,没准真能赚到钱呢。
李万全叹了口气,“老三也不小了,正应该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出去折腾啥呢。”
“爹。”李三宝哭笑不得,“就算娶媳妇,也得有地儿住才行啊!”
家里就四间茅草屋。
爹娘住在主屋,大哥两口子和二哥两口子领着一河二河各住一屋。
剩下的小屋挤着他跟小六小七和小八。
娶了媳妇总不能住柴房吧。
李万全点点头,正想说什么时,忽听屋外传来一阵响声。
“啥动静?”
李万全站起身。
“爹,好像有人进院子了!”李大宝一脸警惕。
“走,出去瞅瞅。”
此时天色已经黑透了,但晚风依旧干热干热的。
李万全领着几个儿子走出来,往前面一看,都齐齐地愣在原地。
只见一身穿锦袍的小少年躺在院内。
他肤色白皙,头戴玉冠,衣襟上还沾着点点血渍。
李大宝惊诧,“爹,这......这小子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