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灼之蜉蝣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三天是把人物场景写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阿尤朝华,讲述了我转世多次,只为了能让那个人记住我。一朝我感动上苍,成虫化人。三日,我要如白糖一般,让他永留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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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并不惊讶,伸手擦掉我脸上的泪。
轻轻的问我:(你是哪家的姑娘?怎么好生熟悉?)
(我是阿尤......我找了你很久了啊朝华。)
积累的委屈此时倾泻而出,我一把抱住朝华,哇哇大哭起来。
朝华被我突然的情绪弄得手足无措,伸手在我后背轻拍。
待我情绪逐渐平稳后,他犹豫了一会出声:(姑娘,你的衣服似有不妥。)
我低头一看,本就宽大的外袍此时在我的动作下耷拉至肩头,露出肩颈处一片雪白的肌肤。
我连忙缩起身体,拉了拉衣服,老老实实得开了口。
(我没有其他衣服了......)
没过多久,朝华就差下人送来了女子衣物。
家中备着女子衣服,下人看到我也丝毫没有惊讶的意思。
看来朝华这一世,当真是个朝三暮四的主。
我心里虽早有准备,也不免丧气。
满怀心事地换上衣服后,朝华拿着温热的毛巾过来,轻轻擦拭我的手臂处。
刺痛感袭来,我这才发现刚刚摔倒的时候手臂摔破了皮。
(怎么这般不小心?又是血又是泪的。)
短短十数字的关心,我心里的不快就一扫而空。
朝华将毛巾重新洗了洗,接着擦拭我脏污的双脚。
他对每个女子都那么温柔吗?我瑟缩了一下,终是没有拒绝。
(家里也没有合适的鞋子。罢了,我带你去街市上买一双吧。)
我踢拖着不合脚的鞋,小小的身子黏在朝华身边,只想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我挑了一双淡粉色的鞋,和夏日湖面上的荷花一个颜色。
开心地左看右看。
(姑娘如今已可正常走动,那我们就此别过。)
朝华见我衣着已然正常,道别后便往门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