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因为我不同意我妹和他在一起。她把我送给了他的疯批姐姐。我被戴上沉重的镣铐,逼我吃狗粮,学狗叫,更是以让我学狗走路为乐。我逃跑当天,又被我妹逮了个正着,她无视我的求救,将我“好心”送了回去,使我被活活折磨致死。而我妹,则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对象。再睁眼,我妹含羞带俏的问我他怎么...
《重生后,我将恋爱脑妹妹踩在脚下》是一部言情小说,由作家谜鹿创作。故事围绕着程子彬程莎莎展开,揭示了程子彬程莎莎的冒险与成长。这部小说兼具紧凑的情节和深度的人物塑造,为读者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和心灵旅程。上辈子,因为我不同意我妹和他在一起。她把我送给了他的疯批姐姐。我被戴上沉重的镣铐,逼我吃狗粮,学狗叫,更是以让我学狗走路为乐。我逃跑当天,又被我妹逮了个正着,她无视我的求救,将我“好心”送了回去,使我被活活折磨致死。而我妹,则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对象。再睁眼,我妹含羞带俏的问我他怎么...。
第四章
第二天,程莎莎果然一改之前的性感路线,换成了清新淡雅的小白花。
我在楼上,看见傅宜年来接她的时候,眼底的暗芒遮都遮不住。
我知道,棋盘上,属于我的黑子已经落位。
当天晚上,程莎莎看见我就给我了一个大拥抱,喜极而泣,先是语无伦次的说傅宜年今天夸她很适合娶回家做老婆。
又说她,这种风格,很适合她,最近有机会想带她回去见家长。
程莎莎能不激动吗。
她擦了擦眼泪,有些不好意思的对我说,“哥,对不起啊,以前是我对你态度不好,也是你不支持我和傅宜年我才会这样的。”
“现在我知道了,你才是真心为我好!”
是吗,我心里冷笑。
你现在笑的多开心,到时候哭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我真是期待啊。
程莎莎和傅宜年的感情逐渐升温,有了爱情的滋润,她更是肆无忌惮,连学校也不去了。
好几次学校打电话到家里,都被我给遮掩了过去。
而我这个时候在忙着考研,日复一日的刷题,做试卷,备考。
专科又怎样,学无止境。
我当初错过的,我总要一点点,夺回来。
终于有一天,程莎莎给我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
傅宜年对她求婚了!
甚至要带她去见他的家人!
她手上的克拉大钻戒闪花了我的眼。
我也替程莎莎高兴,毕竟,这样我就可以开始我的下一步了。
程莎莎很紧张,
妆容首饰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就怕给傅宜年的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临走前,拉着我的手满是汗渍,“哥,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我安慰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这样就很好。
程莎莎这才一步三回头忐忑的离开。
我说的是实话,傅家人谁不知道傅宜年的情况,只不过面上过得去就罢了。
比起世家的联姻,万一傅宜年的事情被发现,那在整个上流圈可都是丢人现眼。
还不如娶一个要钱没钱,要权没权,需要仰他们鼻吸过活的小门小户。
而程莎莎,正符合要求。
关键是,她还蠢。
又和傅宜年的青梅模样有五成像,现在经过这番打扮,更是有八分神韵。
完全就是特意为傅宜年所准备的。
傅宜年不选她,都天理难容。
程莎莎回来的时候一脸喜气洋洋,絮叨着说,他们一家人对他都很照顾,这么有钱还没有架子,这顿晚饭下来吃的很愉快。
“只不过,我也是今天才听说傅宜年有个姐姐,倒是没见到。”
程莎莎的语气有些遗憾,我的身体却不自觉的紧绷了起来。
傅宜静,
这个名字,
是我刻入骨髓的恐惧,
午夜梦回忘不了的梦魇。
程莎莎伸手在我眼前挥挥,“哥,你怎么出冷汗了。”
“我还想着他姐姐漂亮的话给你介绍一下呢,只能等下次了。”
我没控制住语气,“我不需要,你别管我!”
程莎莎吓了一跳,骂我有毛病,忽然叫什么。
看到我身后没来得及收干净的试题,“哦,哥你要准备考研呀。”
她捂着嘴嘻嘻一笑,直接将我的试题扔了出去,“要说我你就白费力气了。”
“读的再好有什么用,还不是要出去找工作,苦哈哈给人家打工。”
“你只要抱上傅宜静的大腿,一切都得来全不费功夫。”
又来了。
我以为这一世,我没有阻挡她和傅宜年在一起,她就不会把主意打到我身上。
没想到,她骨子里都已经烂透了,哪怕再给她几次机会都一样。
我压抑着怒气,说不需要,捡起了试题,就把程莎莎往门外推。
程莎莎倒是没反抗,只不过临出门时,她猛的回头冲我做了个鬼脸。
“你越不让我给你介绍,我越要给你介绍,你等着吧哥。”
大门关闭,我气的捶了一拳墙。
难道我这辈子就没办法摆脱这个恶魔了吗?
不,不能慌张。
一定有办法。
我陡然间想起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