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城郊。数十具血肉模糊的男人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伤口处渗透出来的血液,将地面都染成了暗红色。偌大的废弃工厂内血腥气刺鼻,宛若人间地狱。
都市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重生后,我成了偏执大佬的药瘾》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时晚傅霆琛的故事脉络清晰,浮舟遥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帝都,城郊。数十具血肉模糊的男人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伤口处渗透出来的血液,将地面都染成了暗红色。偌大的废弃工厂内血腥气刺鼻,宛若人间地狱。
“这些人?”
作为灵魂状态的时晚,下意识的有些不安。
傅霆琛不会是察觉到她的存在,喊这些人来收了她吧?
同样不安的,还有站在几人后面的杨熠。
自从夫人死后,傅总事事反常。
他心底总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但老爷子来之前,他没有任何办法阻止傅总,也不敢阻止。
“要求还是和之前一样,”
傅霆琛没有看来人,伸手温柔的将滑落在时晚耳边的发丝绕在耳后,目光中尽是疯狂偏执的缱绻。
“我要让她生生世世,永生永世禁锢在我身边,无论生死,永远无法离开。”
生生世世,永生永世禁锢在他身边?
时晚心头一颤,看着傅霆琛的神色满是复杂。
难道说,自己现在灵魂被困在傅霆琛身边无法离开,就是因为这个?
傅霆琛对自己的爱意,竟然偏执疯狂到了这种地步。
“傅总放心,我们必定会竭尽全力。”
几人颔首后,便纷纷开始了自己的操作。
这场诡异的法事从早到晚,足足做了七八个小时。
一直到深夜,才完全结束。
期间各位大师都轮流休息了好几次,傅霆琛却从始至终握着时晚已经僵硬的尸体陪在一边。
一步都没有离开,连眼神都没有转移,只是周身散发的气息越发孤寂沉重。
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看着这样的傅霆琛,时晚的心头莫名一阵酸涩。
“傅总,”
泰国阿赞率先开口。
“法事已经结束了,我们……”
“杨熠,”
傅霆琛打断了他的话。
“给他们卡上一人打一千万,送回酒店,另外,”
他看着时晚,眼底闪过一抹晦暗的深色。
“遣走傅园所有人,今晚,我要单独陪着晚晚。”
遣走所有人?
听到这话,杨熠心底再次闪过一抹莫名的不安。
“傅总——”
“杨熠,”
傅霆琛声音沉了沉,带着的不容置喙的语气。
“同样的话,我不会说第二次。”
“……是,”
杨熠无法,只能颔首带着众大师走了出去。
即将踏出门的时候,一位道士装扮的老者转头看了眼傅霆琛后,眼底闪过无奈的感慨。
麒麟之命,惜断于情。
夜半时分,月色隐去。
“晚晚,”
傅霆琛合衣躺在时晚的身边,像以前一样把她抱在怀里,声音缠绵又沙哑。
“你要是知道我做这些事,一定会笑我的吧?”
他嘴角微勾,俊美苍白的脸上带着绝望的浅笑,眼神却极度悲伤。
“我向来不信神佛道鬼,但为了能重新找到你,我总要试一试的。”
“哪怕,只有一丝希望。”
傅霆琛的话,宛若针一般刺进时晚的心里,让她的五脏六腑都跟着抽疼了起来。
她捂着自己的心脏的位置,看着傅霆琛。
“现在,还剩最后一件事了。”
傅霆琛淡笑着将放在花下的液体,全数倒在了白玫瑰和房间的家具上。
时晚从深思中惊醒,见状心头一跳。
傅霆琛这是在干什么?
做完这一切,傅霆琛重新躺在了床上。
“晚晚,你不是最喜欢这花吗?”
他将脸靠在时晚的脖颈处,脸色十分倦怠,嘴角却带着笑意。
“现在,我就带着它们去陪你,永远。”
他低沉暗哑的声音中,满是缱绻深情,但却不难听出偏执决绝。
时晚的心像是被灼烧一般的疼痛,心底不安的感觉越发强烈。
这不安在看到傅霆琛拿出一个打火机的时候,转变为了震惊和绝望。
她瞬间想到了,傅霆琛倒下的液体是汽油!!
“不,不要,傅霆琛!!”
时晚的灵魂走到傅霆琛身边,伸手想要抢过傅霆琛的打火机,但手却从穿了过去。
“不要傅霆琛,我不要你来陪我,我要你好好活着!!”
“之前是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你好好活下去好不好?”
“傅霆琛!!”
她站在傅霆琛的身边,撕心裂肺的嘶吼着。
但傅霆琛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晚晚别怕,”
傅霆琛拿出怀中的手铐,将时晚的手腕和自己的铐在一起,吻了吻时晚的唇后,他靠在时晚的脖颈。
那双总是带着的偏执灼热爱意看着时晚的眸子缓缓闭了起来,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来陪你了。”
手中的打火机,毫不犹疑的丢了出去。
时晚满脸泪水的拼命摇头。
“不,不!!”
“轰——”
汽油瞬间被点燃,冲天的火势瞬间蔓延至整个房间。
傅霆琛却感觉不到任何的痛意。
因为早在失去晚晚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
火势越来越大,时晚的灵魂也开始消散。
这一刻,时晚才幡然醒悟,彻底看清。
她是爱傅霆琛的。
很爱,很爱。
“傅霆琛,对不起,对不起!!”
她的心像是被灼伤一般巨疼无比,悔恨交杂。
“如果真的有下辈子,我一定会好好和你在一起的!!”
网友我很想说出口点评:《重生后,我成了偏执大佬的药瘾》这部小说写的很生动有趣,正能量提示年青人爱情观点教育意义非常深刻,希望作者努力加油,作者你辛苦了,不要让后续拖得很久好吗?读者迫切心里希望作者能理解,再次感谢作者辛苦了。
网友龙爷无敌点评:这本书从开头看到结尾,前面很多伏笔,到小说后面都能连起来,我觉得是一篇不错的都市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