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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在线阅读)富家千金为了一袋大米 主角徐牧姜采薇

发表时间:2024-01-13 15:37:41
富家千金为了一袋大米

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计师,好不容易为一排别墅区画出样板,眼看着甲方就要点头了,钞票就要到手了,却不曾想因为加班晚归,和一辆急行的货车,撞了个满堂红。真是人生无常...

作者:李破山 类型: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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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千金为了一袋大米》 小说介绍

徐牧姜采薇是一位寻找真相和正义的年轻侦探,在李破山创作的小说《富家千金为了一袋大米》中,徐牧姜采薇破解了一个个复杂的谜团。通过勇敢和聪明的推理,徐牧姜采薇逐渐揭示出真相,并为受害者伸张了公正。这部古代小说充满悬疑与惊喜,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计师,好不容易为一排别墅区画出样板,眼看着甲方就要点头了,钞票就要到手了,却不曾想因为加班晚归,和一辆急行的货车,撞了个满堂红。真是人生无常...将引发读者对智慧和正义的思考。

《富家千金为了一袋大米》 第4章 免费试读

第4章

清晨,望州城的街路上,行人寥寥。

“牧哥儿,我们做什么?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

“绑个犊子。”

徐牧左右看了几眼,带着司虎往前走。

即便是银子来得快,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

“牧哥儿,你好似变了个人。”

徐牧没有答话,惊喜地抬起头,此时,一辆赶早的马车,正歪歪扭扭地在街路上驶过。

沿途之中,洒下了一片酒香气。

“牧哥儿?你怎的又走神了?”

“司虎,跟我走!”

“牧哥儿要做甚?”

“做酒!”

徐牧语气兴奋,他才想起来,古代的酒,用的几乎都是发酵酿造的法子,度数很低,相当于后世的啤酒,喝起来还有些酸涩。

但如果用蒸馏法来造酒,就完全不一样了,度数极高,烈酒滚喉而过,连毛孔都要舒坦。

而且,蒸馏的材料并不难找,无非是普通杂粮,蒸馏锅的替代品,用陶罐也完全没问题。酒曲的话也有,并不算贵。

当然,这等乱世用粮食酿酒,并非是上策。但贫富不均的世道,大多的粮食,实则都在奸商粮行的手里。时间长了,一样会烂在仓房。

就好比后世那句诗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虽然说做私酒生意,大概率会惹到强人,但眼下而言,这几乎是他最好的致富经了。什么猪油烧碱肥皂,这年头,穷苦人有滴菜油,都巴不得滚三天的瓦罐。

至于硝石火药做大王的路子,徐牧不敢想,官家对于这类东西,管制的比铁制武器还严。

迎春放个小花炮,都要捂在被窝里。崩个屁响亮些,都有可能引来官差盘问。

带着司虎,徐牧匆匆走到集市,花半两银子买了二十斤老苞谷,再到陶器店,好说歹说才杀价到二钱银子,买了三个灯笼大的陶罐。

待一切就绪,徐牧匆匆赶回破院,准备开始私酒大业。

“小婢妻又出去了。”刚回到,司虎便吐出一句。

抱着陶罐,徐牧怔了怔,抬头往前一看,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堆起了几摞打好的新柴。

离着不远的旧牛棚,也重新清理了一遍,棚子上铺了稻草,棚子里放了一张老木床,床上,整齐地叠着一张新被子。

徐牧心头微微感动,即便再破再烂,这间破院,难得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司虎,搬木桶过来洗干净。”

“还有那些老苞谷,搓了苞米也洗干净。记得先熬煮一番。”

“牧哥儿,我不吃苞米。”

“要不要吃好酒?”

“富贵楼的二月春?”

“呸,那算个好酒,你听我话,过段时间,我请你吃天下最好的酒。”

徐牧信心百倍,蒸馏酒一经面世,在这个时代,必然是极为惊人的奇迹。

酿酒的时长,无疑是越长越好,以熟料酿酒来说,一般要超十天的时间,七八天也能成形,再往前推的话,醇香与口感会有所损。

揉了揉额头,徐牧突然想到什么,将牛棚清理了一半位置过来,把陶罐木桶之类的物什,统统搬了进去。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谁的拳头硬,那就是说法。

徐牧可不想大业未兴,便被一些狗犊子搞了盗版。

洗干净搓下的苞米,熬煮之后放入木桶,再添上酒曲。徐牧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兑了井水比例,随后寻了一件破冬袄,紧紧盖在上面,等着发酵成酒。

上一世那会,他时常回入乡走亲,对于自酿酒的过程,记忆犹新。

事实上,只要他愿意,直接可以用酒楼里的黄酒来蒸馏,但这样一来,要添的材料银子起码多一倍,有些得不偿失。

索性,照着全套方法来做,到时候出了问题,也能吸引一番教训。

“司虎,找些东西压住。”

司虎溜着院子跑了一圈,抱来几坨石头,甚至还抱来了一把生锈的老柴刀。

“哪儿来的刀?”徐牧脸色一惊。

大纪律法,寻常百姓若是私藏铁制武器,可是重罪。私酒才刚起步,他可不想出什么纰漏。

“嘿,牧哥儿你忘了,官差都见过的,这把老柴刀又锈又钝,都懒得登记了。”

徐牧松了一口气,突然发现一件事情,原主人的记忆里,除了清馆里的花娘,剩下的,便是一些狗屁倒灶的记忆点了。

“牧哥儿,啥时候才能吃酒?”司虎抹着手,蹲在地上,出神地看着被冬袄盖住的木桶。

“不急,很快便有。”

徐牧已经打定主意,到时候,这第一份蒸馏酒,除了给司虎小尝几口,剩下的,都用来打响名头。

放在后世来说,这叫体验营销。

“司虎,别看了,先休息一下。”

忙活了大半天,徐牧着实有些累了,又见着姜采薇刚买的新被子,不知觉困意添了几分,刚上了木床,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等醒过来,已经是天色昏黑。

揉了揉眼睛,徐牧远远便看到,院里的那间小破屋,昏暗的桐籽油灯下,小婢妻忙碌的身影,随着灯光不断摇曳。

徐牧起了身,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在院子牛棚的边上,已经搭了一扇柴门。

不用说,肯定是姜采薇做的。

犹豫着下了床,徐牧原本不想惊动姜采薇,却不料动作终究大了些。

姜采薇惊喜地小跑出来,和昨夜一样,还没开口,便把手里攥着的铜板,递到徐牧面前。

“徐、徐郎,奴家今日帮工洗衣,赚二十文。”

那只手,分明都泡肿了的,天知道这一日时间,她洗了几桶衣服。

徐牧犹豫了下,第二次把铜板接了过去。

这模样,都跟个上门收债的小恶霸差不多了。

姜采薇却显得无比高兴,又匆匆跑进屋里,端了一个粗碗过来,依旧是芋羹糊糊,不同的是,这一次糊糊上面,和了些野菜。

“你吃了么。”

“奴家吃了二大碗。”

徐牧才不信这些鬼话,摆了摆手,“我在酒楼吃过了,你自个留着吃。”

怕姜采薇不信,徐牧还故意噎出了一个饱嗝。

“你吃了吧,我都饱了的。”

捧着粗碗,姜采薇站了一会,终于相信了徐牧的话,脆生生地转身回屋。

不久,屋里的桐籽油灯下,一个垂头吃饭的瘦弱人影,动作虽然显得略微僵硬,却吃得无比欢欣。

徐牧转过头,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