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将军最喜欢灵动活泼的女子,而我这个未婚妻偏偏体弱多病。他在宫门长跪,要以军功退了与我的婚约。可他不记得,我们这一世的姻缘,也是他长跪佛前求来的。他不珍惜,自有人珍惜。
在佚名的小说《谢春山林朗月》中,谢春山林朗月是一位寻找自我身份和归属感的年轻人。谢春山林朗月在旅途中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经历了丰富多彩的冒险与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内心的探索,谢春山林朗月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价值,并最终找到了真正的归宿。这部小说充满成长与探索,小将军最喜欢灵动活泼的女子,而我这个未婚妻偏偏体弱多病。他在宫门长跪,要以军功退了与我的婚约。可他不记得,我们这一世的姻缘,也是他长跪佛前求来的。他不珍惜,自有人珍惜。将引发读者对自我的思考和追求。
储鹤鸣已经置办了一处宅院,精美异常,一草一木皆是风景。
婚事将近,到处喜气洋洋。
看着春日意浓,又仗着自己身子日益朗健,我忍不住摩拳擦掌,攀爬上树。
一不留神发簪坠落,青丝散落,发簪直直砸到树下一人。
竟然是谢春山,他于围墙外捡起我的发簪,缓慢地掀起眼皮,与我的目光对上,一双寒潭般的眼眸深邃无比,目光流动间,透露出一种恍惚迷离之色。
细碎的日光洒在他的眼角,他才回过神来,女孩戏卧树枝的景象似曾相识。
「簪子碎了。」他摊开手,玉簪已经从中折断。
「不打紧,你的未婚夫人已经送了我一套新的。」我笑意吟吟。
「冒犯到将军了。」客客气气,规规矩矩。
他凝望了我一会,正欲说些什么,我已经挪开了视线。
「小姐,王爷来了,在前面等着呢。」小丫鬟伸手搀扶我。
我现下头发散乱,真是有些狼狈,又不能让人一直等着,顺手折下一截花枝挽好了头发,花枝上的花苞还垂垂带露。
小丫鬟又取了一朵绽放的钗在我鬓间,细细整理了一下。
「如何?」
「极秒,何小姐今日的月白衣裙真是相配。」
我有些不好意思,面上飞红。
远远见得储鹤鸣站在长廊尾处,身长玉立,待我走近,他以指腹蘸取花苞露水,在长廊画柱处书写:
【鬓边花垂露,心上人含羞。】
【垂露莫垂泪,含羞莫含恨。】
他好似一块温润的羊脂玉,透着温润又内敛的气息,定然是知道我遇见谢春年,怕我心里放不下。
「朗月无缘照春山,只知鹤鸣合我心。」我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伸手拉了拉他的衣袖,他一愣,目光下敛,清澈的眸子闪着亮光,舒眉浅笑,如春日暖阳。
他反握住我的手,交叠的手掩在宽大的衣袖下,他握的是那么紧,都渗出细密的汗珠。
许是感觉到手中的滑腻,他立刻松开紧握的手,竟然就傻傻用袖子给我擦拭。
「王爷,我有帕子。」我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竟然觉得有一丝可爱。
小丫鬟捧着帕子,也憋着笑。
正笑着,一只软软的小白团子冲刺出来,撞倒在我脚畔,又晕晕乎乎迈着小爪子站起来,是一只幼犬。
幼犬鼻子轻嗅,闻道我的味道,突然直起身来,两只前爪拜来拜去。
「它叫恭喜。」储鹤鸣一脸得意。
「我训练了许久,不过你放心,我没打它,就是用肉干引诱它。」
「我很喜欢。」我抱起小狗,小狗在我怀里乱扭,很快也就安静下来,小脑袋靠着我的肩头,打起了哈欠。
和储鹤鸣在一起,我的心似乎总是平静的。
谢春山婚事是在八月初五。
那日是难得的好天气,含翠倒也是个奇女子,她并不用花娇,而是骑着马与谢春山并肩而行。
本来我也是不喜欢她的,将军府与我相邻,我日日看她耍刀练枪,偶尔还会偷偷从狗洞给恭喜喂食肉肠。
如今一黑一白两匹宝马同行,脖子上扎着大红绸花,两个同样意气风发的人,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他们曾是战友,如今是夫妻。
我曾经真心的怨念,现在也真心的祝福。
含翠侧头看到了我,见我我带着她送的头面,她素净的脸上含着和笑意,冷峻的神情也凭添了几份柔和。
突然,一道利箭划破虚空,力道之大,生生穿透了谢春山的肩头。
远处酒楼上黑影一闪而过,一场热闹的婚礼草草收场。
谢春山失血过多,伤得极重,但这也不是他受过最重的伤,所以他还是熬了过来。
他恍恍惚惚,只觉得昏迷的几天恍若隔世。
一醒来就不顾众人阻拦,不要命似的跑到我跟前。
彼时我在试新的嫁衣,他在门口一声一声呼喊我的名字,不曾停歇。
「朗月!朗月!」
我听得烦了,开门相见,「谢将军的夫人这几日替将军苦寻贼人,谢将军跑到我这里来做什么?」
我从未见过他这么失态的模样,肩头的衣服被撕裂的伤口染红,面色惨白,他一把拉住我的手,声音颤颤:「林朗月,你可曾做过什么梦。」
难道是我病重时做的梦?他也做了这样的梦?
我把谢春山紧握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不曾。」
「朗月,梦是真的!」
「你是我求来的,我怎么会弃了呢!」
「老天,为何如此戏弄于我!」
谢春山状似癫狂,又笑又叹,「你怎么能和储鹤鸣在一起呢,你我,你我才是天定的良缘!」
「是我错了!」
「是我认错了人!」他似乎还没有从梦境与现实的落差中缓过神来,颤颤伸出手,想要抚摸我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