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我重回高中时期,就看到我哥领着一帮富二代霸凌顾尽。我哥把顾尽的课本丢进湖里,抓住他的衣领,笑得嚣张跋扈:「来,学声狗叫听听。」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将来会成为商界巨头,把我家搞破产,还强制我做他的金丝雀。重活一次,我必须拦住我哥作死,同时拼命讨好睚眦必报的顾大佬。
《旧城金丝》情节紧扣人心,是张易欢写一部不可多得的言情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一场车祸,我重回高中时期,就看到我哥领着一帮富二代霸凌顾尽。我哥把顾尽的课本丢进湖里,抓住他的衣领,笑得嚣张跋扈:「来,学声狗叫听听。」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将来会成为商界巨头,把我家搞破产,还强制我做他的金丝雀。重活一次,我必须拦住我哥作死,同时拼命讨好睚眦必报的顾大佬。
我敲开顾尽家的门,他戴着橡胶手套,正在洗我的外套。
阿姨在屋里睡着。
我抓起他的手腕,摘掉手套,他的手简单缠了纱布,还在渗血。
「你是受虐狂么,手都这样了,还洗什么衣服!」
一阵天旋地转,我扑进他怀里,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天已经擦黑。
病房里没有开灯,顾尽坐在床边,粗粝的掌心抚上我的额头。
我的脑子烧得晕乎乎的,以为自己是在重生前。
顾尽恨张家,只把我当玩物,靠圈养我羞辱父兄。
可是,
每次我生病的时候,顾尽会对我特别温柔,耐着性子喂药喂饭,像个男妈妈。
病人总是娇气的。
所以,
我主动抱住他的脖颈,撒娇道:「好难受,抱抱我~」
过了许久,他嗓音喑哑道:「张易欢,我是顾尽。」
然后,我彻底清醒了……放开他,尬得脚趾蜷缩。
我竟然把少年顾尽认成了顾大佬!
顾尽开了灯。
想到自己刚才用软得不要不要的声音,对并不算熟的少年撒娇,真不知道老脸往哪儿搁。
顾尽面无表情,耳朵却红得要滴血。
上一世,无论我们闹得多激烈,他都是没什么表情的。判断他是否愉悦的标志,就是耳朵够不够红。
我捂住脸:「你在想什么啊……不许瞎想!」
「好,不想。」
网友借酒劲吻你点评:《旧城金丝》这本书的设定很棒,作者张易欢笔力也是不错的,营造的环境真实感很强,能很快拉动读者的联想,大逻辑也很完整,是一本非常不错的言情小说
网友时光微凉点评:旧城金丝看了之后发现真的是一本好书!书中人人都是主角,人人都有画像。感叹作者张易欢笔力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