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我重回高中时期,就看到我哥领着一帮富二代霸凌顾尽。我哥把顾尽的课本丢进湖里,抓住他的衣领,笑得嚣张跋扈:「来,学声狗叫听听。」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将来会成为商界巨头,把我家搞破产,还强制我做他的金丝雀。重活一次,我必须拦住我哥作死,同时拼命讨好睚眦必报的顾大佬。
说句实话我対《金丝少女》这篇文章非常感动,也受读者喜欢,我还没有读完那,顾尽张易欢张柏辰的故事情节令人心思向往,感谢张易欢的努力!讲的是:一场车祸,我重回高中时期,就看到我哥领着一帮富二代霸凌顾尽。我哥把顾尽的课本丢进湖里,抓住他的衣领,笑得嚣张跋扈:「来,学声狗叫听听。」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一穷二白的少年,将来会成为商界巨头,把我家搞破产,还强制我做他的金丝雀。重活一次,我必须拦住我哥作死,同时拼命讨好睚眦必报的顾大佬。
翌日,我起了个大早,把新课本放在顾尽的桌洞里。
转身撞进一个坚硬的胸膛,身高差距,我只到他胸口。
我受惊身体往后仰倒,少年搂住我的腰。
「你考第一还来这么早,太卷了吧!」我慌张地推开他,「我这就去刷题,下次一定不会输给你!」
顾尽扯住我的后衣领,扫了一眼课本:「谢谢。」
「嗯,不客气。」
我同手同脚地快步离开,摸了摸发烫的脸颊,我脸红什么?
他现在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弟弟!
我趴在课桌上,不是害羞脸红,我发烧了。
「张柏辰又要整顾尽了,把他那个傻妈妈骗来学校收垃圾。」
「顾尽的傻妈妈长什么样,走,看看去!」
我跑出去,小卖部旁边聚集了很多人。
张柏辰把汽水瓶砸在阿姨脚下:「捡垃圾的,捡吧。」
阿姨满脸惊恐地佝偻着身子,她很害怕,嘴里发出呜呜声。
我赶到时,闻到一股尿骚味。
「哈哈哈哈!辰哥,你把她吓尿了!」
「真是晦气。」张柏辰又在阿姨脚下丢了一个汽水瓶,玻璃四溅。
「哥!住手!」
我冲到阿姨身边,她还在漏尿。
周围围了一群人看热闹。
我脱下外套,系在她腰上,拉起她的手:「阿姨别怕,我带您……」
砰!
顾尽冲出来,一脚踹在张柏辰的后腰上。
张柏辰倒在碎玻璃上。
顾尽这脚踹得狠,张柏辰一时站不起来。
他本就不是懦弱的性格,之前隐忍,只是为了读书。
相反,顾尽的性格其实有些疯。
记得有次我跟他去参加酒会,有人出言调戏我,他暴怒打断了对方的肋骨。
此时的顾尽眼睛充血,身上有种亡命之徒的戾气,捡起碎瓶子走向张柏辰。
张柏辰怕了:「你……你要做什么?!都愣着干嘛!他疯了,快帮我拦住他!」
没人敢拦不要命的疯子。
其实我也怕他,可是我必须拦住他。
我冲过去,紧紧抱住他的腰,闭眼埋进他怀里:「顾尽……不要!」
他身上的肌肉紧绷,呼吸很重。
我哭了:「不要做傻事,你快带你妈妈回家去吧……」
我抚摸他的脊背,安抚他暴走的灵魂。
啪嗒!
顾尽终于丢了玻璃,手心滴血。
我看着他扶着妈妈远去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
上一世,没有发生今天的事。
「哥……」
张柏辰推开我,眼神阴鸷:「他完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分明两次都阻止了我哥作死,为何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们的命运并没有改变,依旧按照既定的结局滑去。
网友飞翔的風点评:《金丝少女》这本书呢给我的整体感觉挺好的,有一些地方往往是捉住了读者的心,有一些地方也让部分读者感同身受,这本书挺好的,作为一个读者我挺希望能有第二部的,或者出一个番外
网友来一斤爱情点评:怎么说呢《金丝少女》是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言情小说,很让人有带入感。但是很想说的是很多作者都会陷入一个灵感缺乏期,让作品一些内容显得重复。不过还是要感谢张易欢…是他让我感到言情小说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