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楚歌叶南屿为主角的,小说名字是《社死!变丧尸后,遇上狼狗前男友》,该书作者是码字酱创作,书中主要讲述的内容有:草泥马。这是楚歌礼貌问候的第138天,也是她变成丧尸的第138天。
楚歌听到隔壁关门的声音,知道叶南屿去了隔壁。
徒留她一个人…不对,一个尸在这里。
也不知道叶南屿现在是什么意思?不杀她也不放她。
她脑袋瓜子比以前迟钝了,还真猜不透他的想法,他是想干什么?
不管了,顺其自然,他要是能杀掉她,她还得感谢他呢!
楚歌还躺在地上,跟椅子绑在一起,僵硬的身体根本不可能起来。
(艹!也不扶我一把再走,就这样让我一个娇软美人躺地上,叶南屿越来越没绅士风度了。
昨天我都跟我那群小姐妹丧尸约好了,今晚一起去蹦迪泡仔的,听说城东那边新加入了几个帅哥丧尸。
现在这样,我等一下还怎么去浪啊!
叶南屿这小崽子尽害人。)
楚歌不知道,隔壁的叶南屿听了她的心声,此时一脸铁青。
“很好。”
手掌富含雷电之力,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
“嘭…”
楚歌听到隔壁的声响,抖了下身体,心里莫名有些发毛。
等等,心脏早就绷硬了,还发毛个锤子啊!
睡觉。
楚歌闭上眼睛,睡跟具尸体一样,不对,她就是尸体。
………
深夜。
整座城市仿佛就像潜伏在黑暗中的猛兽,危险重重。
街道上看不见一丝人气,满地的碎玻璃,残骸血迹,行尸走肉在月光下狂欢。
它们在夜晚异常狂躁,破坏着城市各个角落。
楚歌也异常狂躁,加之今天没有进食,更加狂躁了,混浊的眼眸在黑暗中爆出红光。
脖颈处开始蔓延起一条一条血丝,看起来甚是骇人。
“嘭…”绑着她的麻绳尽数断裂。
楚歌灵活的爬起来,夜晚的她跟白天的她不同,夜晚的她灵活的能飞檐走壁。
她“咔嚓咔嚓”的左右扭了下脖子,露出了一个瘆人的笑容
隔壁房间。
大床上的叶南屿猛然睁开眼睛,迅速翻身下床。
打开房门,却看到隔壁楚歌的房间房门大开。
他心口一震,走了进去,只看到地上断裂的绳索和倒下的椅子。
楚歌不在了。
叶南屿收紧拳头,黑眸中燃起怒火,她竟真有胆出去浪。
楚歌,你真有种。
就在这时,叶南屿头顶落下一道黑影,猛的扑倒了他。
下一秒,叶南屿手腕被锋利刀刃割破,一抹冰冷贴了上来,温热的鲜血尽数吞咽进肚。
这一切发生不过几秒间,叶南屿根本来不及反应。
不,应该是他压根没想到楚歌竟敢埋伏他,而且还一改白天之态,竟然变得如此灵活。
叶南屿黑眸加深,手掌心凝聚出雷电之力,朝楚歌肩膀拍去。
一抹滑腻在腕间撩过,叶南屿过电一般收紧拳头,朝楚歌拍去的手掌也停了下来。
他黑眸中闪过挣扎,随后闭上了眼眸,放下手掌,任由楚歌吸食他的血液。
他的体温是炙热的,她则冰冷异常。
黑暗中,两人的身体交叠在一起。
除了“咕噜咕噜”吞咽声,再无其它声音。
(呜呜呜…太美味了,对比起来,以往喝的血就像是泔水,这TM的才是神仙味道,玉露琼浆什么的都得靠边站。
我决定了,我此生跟定叶南屿了,这口粮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叶南屿黑眸一下睁开,里面闪过一抹亮光,他捏起楚歌的下巴,盯着她黑暗中闪着幽暗红光的眼眸说道:
“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楚歌不耐烦的甩头,想摆脱他的掌控。
(放开我,我要进食。)
“你不说,我就不让你吃。”
楚歌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叶南屿,(说什么?这口粮谁跟我抢,我就跟谁急?)
“不是,上一句。”
楚歌不确定,(我此生跟定叶南屿了?)
叶南屿点头,“嗯,跟紧点。”
楚歌:??
这一套下来,楚歌就算再迟钝,也明白了叶南屿竟然能听到她的心声,
叶南屿心情似乎不错,主动把手腕凑到楚歌唇边。
“快喝,别浪费了。”
楚歌没空思考叶南屿的反常,冰冷的唇贴了上去,“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狂躁的心情平复了下来,一股力量源源流进身体里,滋养着她的肉体。
凹陷的胸骨正在修复,断掉的腿骨也开始重建,腐烂的地方细微可见生出嫩肉来。
其实丧尸是靠吃大量血肉来进化的,楚歌腐烂如此严重,全是因为她挑食,不吃鲜肉,血也是迫不得已才喝上那么几口。
不怎么进食导致她比其它丧尸看起来破烂,要不是她拥有不死身,她应该是世界上第一个饿死自己的丧尸。
叶南屿的大手温柔抚摸着楚歌海藻般的长发,她全身上下,现在就这头发还能看。
他记得以前,每天清晨,他最喜欢的就是比她先醒来,什么都不做,就是轻轻抚摸着她秀发,静静的等着她醒来,只因为她醒来后会给他一个甜甜的早安吻,眼睛弯弯对他说早安。
那样他就会觉得那一整天都是美好的。
就在他以为他们会这样过一辈子的时候,现实却给了他重重一击。
………
楚歌还是有分寸的,知道口粮不能一餐就嚯嚯掉,解决了肚子饥饿,她便不再吸食。
她握着叶南屿的大手,舌尖细细舔舐他腕间的伤口,态度虔诚的像供奉她的神明。
叶南屿指尖轻颤,黑眸垂下,遮掩住眼中的情绪。
这时,被楚歌舔舐过的伤口,竟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愈合。
不过片刻,叶南屿腕间的伤口便痊愈了,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
仿佛从来没有受伤过。
叶南屿抚摸着手腕处细腻的肌肤,目光幽深,脸上微震惊。
楚歌的唾液竟然有治愈功效。
那…
叶南屿视线投向她腐烂的手臂。
楚歌通过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怒瞪叶南屿。
(别逼我一口血喷死你。)
“咳咳…”叶南屿轻咳了两声,收回了视线。
楚歌看了眼自己腐烂的手臂,
“yue…”
刚喝的血已经yue到喉咙了,楚歌赶紧闭紧嘴巴,重新咽了下去。
叶南屿:!!
网友打个酱油卖个萌点评:《社死!变丧尸后,遇上狼狗前男友》这本书设定新奇,切入点巧妙,文中主人公性格鲜明,聪明冷静,拥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始终致力于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
网友五品带砖侍卫点评:这本小说社死!变丧尸后,遇上狼狗前男友很有画面感的文笔,读剧情发展跌宕起伏的过程,脑海里总能浮现出一些电视画面,如果拍成影视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