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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全本阅读

发表时间:2023-07-12 14:09:59
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

哗的一声,睡在床上的沈秀刚有了些苏醒的痕迹,就被人泼了一脸的冷水。冰凉的水让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邹氏扔掉木盆便掐着腰骂道:“快点给老娘起来!老娘天天累死累活,你却在这睡懒觉。”耳边聒噪的声音吵得她头疼,沈秀缓缓睁开眼睛,入目就见一个二十来岁的村妇站在她面前,一副看不惯她的样子:“看什么看,你个懒婆娘...

作者:虞琴 类型: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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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 小说介绍

想不到作者虞琴会用这种方式展开《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剧情的描写,给人非常大的惊喜,看后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主角于茵楚煜最终结局也是很惊喜的,小说主要讲了哗的一声,睡在床上的沈秀刚有了些苏醒的痕迹,就被人泼了一脸的冷水。冰凉的水让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邹氏扔掉木盆便掐着腰骂道:“快点给老娘起来!老娘天天累死累活,你却在这睡懒觉。”耳边聒噪的声音吵得她头疼,沈秀缓缓睁开眼睛,入目就见一个二十来岁的村妇站在她面前,一副看不惯她的样子:“看什么看,你个懒婆娘...

《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 第3章 免费试读

第3章

邹氏还没开口说话,沈秀已抢在她头里道:“大嫂莫不是怕我偷吃厨房的东西?”

这话正好说中了邹氏的心思,她反对沈秀去厨房做饭,为的就是这个。

邹氏有些恼羞成怒道:“是,我就是这么想的,谁知道你会不会偷吃。”

沈秀道:“大嫂要这么说,我还真要澄清一件事。你们说我懒,这我认。可若说我偷吃东西,我绝对不认。上个月厨房丢的那半包红糖不是我偷的,反而我见大嫂这几天一直在偷喝红糖水。”

“你胡说什么?”邹氏有些慌了,“什么红糖水,我没喝过。”

半个月前,厨房丢了半包红糖,而当时只有沈秀在家。几乎每个人都以为是她偷的,杨氏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今听到沈秀的话,杨氏忽然有了怀疑,老二媳妇是又懒又馋,可她不像是偷吃东西的人。反倒是老大媳妇手脚不干净,有这个可能。

“老大媳妇,那红糖是不是你偷的?”杨氏盯着邹氏问道。

邹氏不敢跟婆婆对视,强作镇静道:“不是我偷的。”

“既然不是你偷的,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杨氏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前段时间厨房丢了两个鸡蛋,那两个鸡蛋也是你偷的吧!”

邹氏眼见无法抵赖,只好暗暗掐了怀中的儿子一把,栓子立时哭了起来。

卫父心疼孙子,丢给杨氏一个眼神。

杨氏看在孙子的面上,便放过了邹氏,“这次就算了,以后再让我发现你手脚不干净,栓子你也别带了,省得把他带歪。”

沈秀把这事说出来,一是给自己洗清偷吃的名声,二来是想给邹氏一个教训。

如今目的达到,她便朝邹氏露出一个微笑:“大嫂,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是该给栓子做个好榜样才对。”

邹氏心中暗恨她多事,也深悔自己多那一句嘴,如今不仅没能阻止对方进厨房,自己偷吃东西的事也泄了底,只好恨恨地咬了咬牙。

沈秀却是心情很好,早饭过后,又揽了洗碗的活计,简直勤快得像是换了个人。

卫父不好意思盯着儿媳多看,便问杨氏:“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杨氏白自家老头子一眼:“什么西边东边,是我的话起了作用。”

“你说了什么,儿媳妇这么听话?”卫父好奇地问道。

杨氏轻咳一声道:“我拿休书吓了吓她,然后她就成这样了。”

原来如此,卫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好奇心满足了,卫父便叫上老大去地里除草。

马上就要到农忙时节了,他们爷俩要为农忙的时候攒力气,这几天便不像往日那般早出晚归。

沈秀洗好碗筷,又回到厨房收拾了一会儿。等她回到房里,已是日上三竿。

刚才沈秀干了那么多活,身上出了些汗,患过风寒的身子轻快了些,可里面的衣服也湿了。

风寒刚好一些,沈秀不想再穿着湿衣服,干脆又去箱子里翻找衣裳。

原身出嫁的时候,娘家留下了一半的聘礼银子,另一半聘礼银子则给原身置办了些衣裳家具。

原身嫁过来的时候是冬天,置办的衣裳也多是冬装。沈秀在箱子里翻了又翻,只找到两件旧单衣。

这单衣还是原身的娘做的,针脚挺细,就是单衣做得有些肥大,袖子处也有些磨损。

作为一个从小学刺绣的人,沈秀看见素面的布料就有刺绣的冲动。

如今虽然换了个世界,可她的这个习惯却没改变。何况她以后要挣钱,更离不开自己的这门手艺。

她换上其中一件单衣,然后就开始拿起另一件单衣修剪,可是修剪到一半,沈秀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她人是穿来了,可平时用的那套刺绣工具却没跟着她一起穿来。

男人们下田去了,杨氏正带着大丫纺线。

沈秀出来没看见邹氏的身影,便问道:“大嫂呢?”

杨氏头也没抬道:“去河边洗衣服去了。”她没指望老二媳妇一下子变得很勤快,事实上她能每天给家里人做饭已经算不错了。

沈秀看杨氏不像是不高兴的样子,便问道:“娘,我要改衣服,能不能用用你的针线篓子。”

原身嫁过来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事太仓促的缘故,家里人没想到要给她准备针线篓子。现在沈秀要做针线活,只能朝婆婆借。

好在杨氏没多为难,让大丫去屋子里把针线篓子拿来。

原身从来没当着人做过针线,以至于婆家人不知道她到底会不会女红。

而沈秀要把刺绣这门手艺堂而皇之地拿出来,势必要扭转她们对自己的认知。

大丫拿来针线篓子后,她没有回屋改衣服,而是直接把要改的单衣拿了出来。

院子里本来就摆着一张木桌,是平时用来吃饭的。

沈秀把它抹干净,又选了个不会太晒光线又好的地方,便开始继续裁剪。

裁剪衣服其实不在刺绣之内,可是沈秀很喜欢传统的汉服和旗袍,所以学刺绣出师后又学了一年的服装设计,如今做几件衣裳完全不成问题。

她很快就把单衣裁好,又剪好了袖子,开始动手在袖头上绣些花样。

其实做刺绣最重要的就是一双手。

上一世,沈秀为了保持手的柔嫩,每天晚上都要涂她自制的香膏。

而原身自小娇养,几乎没做过家务活,因此一双手养得白皙嫩滑,而且十指纤纤如玉,看着灵巧又修长,很符合刺绣的基本要求。

沈秀动手绣花的时候,杨氏忙着纺线根本没看她,倒是大丫看了会儿祖母纺线,便转向了二婶那边。

只见二婶双手如一双玉蝴蝶,上下飞舞,没一会儿袖头上就多了些好看的花纹。

“二婶,这是什么纹样?”大丫好奇的上前,一副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

沈秀含笑道:“这是如意纹。”

可惜杨氏的针线篓子没有趁手的工具,这如意纹绣得并不是很好,不过糊弄一般人是够了。

大丫在沈秀的鼓励下摸了摸刚绣好的如意纹,眼里马上就有了亮光,“这花纹真好看。”

杨氏听到她们的对话,回过头来,也盯着那如意花纹看了几眼,然后看向沈秀,“这花纹真是你绣的?”

沈秀还没说话,大丫已抢着说道:“是二婶绣的,我亲眼看见的。”

杨氏狐疑地看了沈秀一眼,似是想不到对方竟然还会绣花。

沈秀解释道:“我们村原来有个寡妇,原来做过绣庄的绣娘。我小时候串门,老爱看她绣花,看着看着就会了。”

那个寡妇会绣花是真的,而且寡妇在几年前已经过世,这么一来便无法对证。

杨氏听她说得认真,便放下手头的活计,近前又看了看,点点头:“绣得不错,比你大嫂强多了。”

老二媳妇懒归懒,人倒是挺聪慧,还能跟着别人学会绣花。

沈秀笑了笑,借机说道:“娘,我记得相公还有两件旧衣裳,要不要我在上面绣些花纹。只是绣花最好要专门的针线,娘这篓子的针太粗了,线也太糙了。”

杨氏淡淡道:“我们庄户人家,衣服能穿就行,不用绣什么花。听说光是绣花的针就要两百多文,再加上好的绣线。怕不要半两银子。有这半两银子,足够做十几身新衣了。”

半两银子,居然要这么多。

沈秀咬了咬唇,原以为这绣花针和绣线就是普通的工具,没想到在古代会卖这么贵。

她有些气馁,但很快又振作起来,不就是半两银子吗,她不相信自己挣不出这笔银子。

杨氏看完如意纹,便又开始纺线。她虽不知道老二媳妇在打什么主意,但是家里却没那闲钱给她去胡闹。

沈秀心里有了攒钱的想法,手上却不停,在另一个袖子上绣好了如意纹,又把裁好的单衣缝好,一件合身的单衣就做好了。

这单衣虽然不能拿去换钱,可也能当件出门的衣裳。

网友配角而已点评:这本书大哥哥救我男人小石头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而且心理描写也比较到位,有时候让人痛快淋漓,但是整个感觉逻辑感也比较强,不失为一篇佳作!

网友不再牵扯点评:小说剧情无比流畅,爽点很多,在我眼里是一本很不错的言情小说,无论是叙事设定上作者都下了心思,值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