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小说《夜魅》中,采葵水碧是关键人物之一。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青衣少年在蒙蒙天气下进入院落,为读者描绘出一幅清新自然的画面。
第6章
花花正想问得再详细些,却见迎面走来一队人。当头一人两肩鳞甲熠熠闪光,脸颊削瘦,颧骨突出,鼻梁直挺,眼神阴鸷,眼角微扬,威严中透着若有若无的寂寥。人棱角分明,可是萦在身上的杀气很重。让人看见时便屏了呼吸,不敢动静。
“大当家!”小六忙敛了笑容,毕恭毕敬地一鞠躬。
那人微一颔首,大步上前,冷冷地看了花花一眼,“你,可会梳妆?”
花花微一怔,下意识地脱口:“是个女的谁不会?”
余锦胜旁的随从听这话,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余锦胜却面无表情,一摆手。“送她去少夫人的房里,服侍夫人更衣梳妆。”说罢,转身便走。
“等等,那,那你可不可以不要杀我家阿福?就是和我一起来的那个胖胖的小子。”花花急急地说,惟一的一线生机啊。
余锦胜步也不缓,空留下无限失望的花花。
“这位姑娘,请吧。”
算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去会会那个“少夫人”!她思忖着。
“劳您大驾了。”
不知昏沉了多久,水清的世界由一条缝逐渐开张,慢慢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居然没死掉。
她意识一恢复,便觉浑身冰冷彻骨。忽然便想起了国际歌的歌词,“世上本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只能靠我们自己。”
可是,那些狼呢?她觉得头痛欲裂。难道,是她的幻觉?
一个带着水蓝色火焰的银色小兽挺身而立,她呆住了,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又揉了揉眼,再仔细看。那小兽却不见了。
我果然是累出幻觉来了。她暗自好笑。
手下的死狼余温尚在,看来并没有昏去太久。她试着搓热自己的关节。我的生命力比我想的要强悍得多啊。
饶是醒转过来,水清仍然十分虚弱,大量的体力消耗和严重的失血都在消磨着她的生命力。
她看着那狼汩汩而出的血液,厌恶地锁着眉头,只一闻那气味就令她难以忍受。可是,她需要快点恢复体力。她定了一定,捏着鼻子,俯下身去,强忍着喝了几口狼血。待得身体有了温热的感觉,她才感觉有了些精神。
水清又低头察看了自己的左脚,还好没有伤着骨头。血虽流得凶,终究只是皮肉伤。她试着站了起来,拔下那射在狼身上的箭,复架在弓上。
她仔细瞧了瞧地上车辙的印迹,沿着追循过去。水清再次看到了这个山寨,大体形状不错,只不过这条路通向的是这山寨的另一个门。
她打量分明后,寻了个寨子的死角,连射下三箭,使足了十分气力,那箭直没入墙,钉得甚牢。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攀爬。
左脚几乎使不上力,水清咬着牙关,在手上加了些力道。
她之前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样做。
一丈多高的墙头,她折腾了快半个时辰。
刚在墙头上探出头来,刚巧瞧见花花被人给带走。眼看着她就在眼前走远,呼又呼不得。
水清觉得自己要吐血了。
她小心地墙下落了脚,看见一个瘦小的男孩还在向着花花远去的方向张望。
她抄起一块石头,掂量掂量份量,嘟哝着“不行,太重了…”又挑了块小点儿的。
此时,小六已回过身,发现了水清,惊愕之余忘记了呼号。
水清情急之下,再犹豫不得,一砖拍上去,小六便软软地倒下了。
水清有点慌乱,丢了砖,忙俯身触触他的鼻息。见他呼吸尚在,知他只是昏过去,便稍微安了心。
难道,我在这个世界的发展前景是像孙二娘一样开人肉包子铺么?水清悲伤地想,这个世界的遭遇引发了她邪恶的基因,顽强的生命力和匪夷所思的战斗力。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她又打量了那男孩的身形,发觉和自己倒相仿,转念一想,有了主意。她三下五除二脱下他的外衣,自己换在身上,又将那男孩绑缚了手脚,将嘴巴封牢。藏到不起眼的角落里。
“真对不住了。等我办完事,再放你出来吧。”水清双手合十,认真地作了个揖。又将身上的弓箭取下藏好,只寻了少年身上一把匕首放在怀里防身。跛着左脚匆匆走开。
这么多屋子,花花,你到底在哪里呢?
花花深吸一口气,迈进了屋子,什么牛鬼蛇神都放马过来吧,让俺看看这什么鱼的夫人是什么样子!
她摆好的阵势,预备一场折腾,却只闻得一丝细不可闻的抽泣。她放下双拳,好奇地追寻那声音,方才在那床侧看见一个泣不成声的纤瘦身影。
“夫人?”
那女子听见声音,缓缓转过脸来。
她面皮白净,唇不点而红,目如秋水,睫羽纤长,尚挂着盈盈泪珠。耳鬓梳两条乌黑的辫子,头上两点粉荷斜缀。确是清丽无比,楚楚动人。看年纪,却不过十五六。
“你是谁?”女子嗓音已有些嘶哑。
“我叫花花。”花花说,“来帮夫人梳妆的。”
“我不需要!你走开!都走开!让我静一静。”那女子复又扭转头去,情绪还有些激动。
花花想了片刻,决定赌一赌:“南珠姑娘,保重身体可比什么都重要啊。”
那女子一愣,抬头正对着花花俏皮的笑容,迷惑地:“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水清漫无目的地转着,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正觉苦恼,肩头一热。“你这小子,给哪个当家的打下手,倒是悠闲,在这儿偷懒!”水清胡乱用手抹了一把脸,确定脏到一定境界后,低着头含糊地应声道:“小的错了,有什么活尽管吩咐小的。”
那人趾高气昂,人不高架子不小,将手中之物尽数塞到水清手中,“将这些交与正堂的李头,急用,小心着点儿啊!”自己哼着小曲儿,提了提裤子。
水清低头看了看,见抱在怀中的是一堆红烛,举目四望,四处张灯结彩的,确像是要办喜事的样子。
可是,正堂在哪里呢?她只觉悲苦绵绵无绝期。
既是正堂,带一正字,应该就是建在正中吧。
她将目光投向山寨中间貌似最威武的一间房子,慢慢走过去。
那屋子确也比寻常屋子像些样子,堂正中的供桌上摆了关公,敬着水果香火,桌椅也比她之前转到的屋子要新整些。
一男子正坐在椅中擦拭着月牙型的刀片,目色凛然,神色淡漠。正是那余锦胜。
“这位大哥,”水清故意扯粗了嗓音,“请问这可是正堂?”
余锦胜抬头看了水清一眼,复又低了下去,“不是。”
水清看对方不愿多言语,颇有些尴尬,不自然地轻咳一声:“那,真对不住,打扰您了。”言罢,又一瘸一拐地离去。
“慢着。”他忽叫住了水清,“脚怎么了?”
水清身形一滞,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她是不擅长说谎的。
空气静得吓人,她赶忙说:“绊了一跤,恰被掉在地上的刀子划了口子。不打紧。”
余锦胜丢过来个瓶子,“敷着用。日后为寨里效力,伤口总免不了,别因着这些无聊的事情伤了皮肉。”
水清心头一热,“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好人?他抚过手中一片利刃,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水清将药瓶收在手心,出了那屋,心里些微感动,觉这山贼之中亦不乏善人。见眼前两人走过,便上前问道:“小的是新来的,请问一下两位大哥正堂怎么走?”
其中一人转过头来,却是骇了水清一跳,那土黄色的脸上俱是伤疤,言道:“喏,再向前过了那红顶屋子就是。你既要去,帮我把这些也带去。”说着,不由分说将怀中杂物丢于水清。转身与同伴言笑。
水清只得接了,未及转身,听得那疤拉脸地笑道:“你说三当家当真会将那胖子做人肉包子?”
听得此,水清缓步若无其事地随在旁,想趁机多听些。
“三当家的丢了猎物,自然恼得很。将他脑袋剁下做成个猪头脸献给大当家做菜也使得。”言罢哈哈大笑,却听得水清直皱眉头。
“话说回来,三当家带回来的那个小娘们儿却是绝色......”
“莫不成你还想讨过来暖被窝?”另一人笑得甚是猥琐。
刀疤脸咽了口口水,压低了声音道:“何须讨?那娘们儿现是服侍着夫人,正是用着的时候。待大当家大婚以后,还不是丢与我们享用?”言下甚是得意,另一人也随着哈哈大笑。
水清很有一种冲动去射穿这两人的脑袋,想到尚未脱得险境,忍忍抱着怀中杂物走开。心中思量:照这二人所言花花被捉来当了这什么夫人的待女,当下性命应是无虞。那两人口中所言的胖子,恐有七八分便是阿福。他二人都困在这当中,自己又受了伤,这可如何是好?不管怎么样,还是先寻着花花再说。
她心中计较已定,吸了口气,朝正堂走去。
堂中空间倒算敞亮,一个佝偻的老头正清点着手头的货物,抬眼见水清,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怎的让我等了这许久?不是说了让快些拿来么?”
水清估摸着这是所谓的“李头”,压低了头,故作惊惧:“是小的错了。刚见了夫人房里的丫头,要讨些红烛去给夫人点亮,小的说这是李头急用,拿不得,因而费了些口舌,也在路上担搁了些时间。您大人有大量,还包涵着点儿!”
网友花落风起点评:小说中的采葵水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她的出现为整个故事带来了更加精彩的发展。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看得十分过瘾。
网友梦回曲江点评: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古代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氛围。故事中的人物形象鲜明,他们的情感纠葛让人动容。整本小说深深吸引着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