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来错地方了!”“这里是亮剑!”“苍云岭……”“李云龙……”炮弹和子弹在头顶嗖嗖的飞过。身后一堆扛着枪,嘴里喊着“八嘎”的敌人,穷追不舍。张楚一边狂奔,一边叫苦连天!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衰。
《我在战场捡垃圾》是八月少尉写的一本逻辑性很强的书,故事张节条理清楚,比较完美。主角是张楚张大彪李云龙主要讲述的是:“糟糕……”“来错地方了!”“这里是亮剑!”“苍云岭……”“李云龙……”炮弹和子弹在头顶嗖嗖的飞过。身后一堆扛着枪,嘴里喊着“八嘎”的敌人,穷追不舍。张楚一边狂奔,一边叫苦连天!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衰。
张楚天人交战,患得患失。
最终,还是决定冒险一把。
去摸更多的武器装备。
先远远的看着,发现情况不对,立刻跑路。
如果再次被日寇包围,自己就想办法自杀,回到现实世界。
张楚深呼吸。
悄悄的朝枪声方向靠近。
松毛岭。
一小队日寇试图从这里突破。
驻守这里的是八路军新一团的一个排,只有二十多人。敌众我寡。
幸好张大彪带着几十人赶过来增援。才勉强将日寇打回去。然而,日寇并不甘心失败。很快又出动上百人,向松毛岭发动攻击。
双方的战斗马上又变得激烈起来。枪炮声不断。
“打!”
“打!”
张大彪怒吼。
压着捷克式轻机枪,狠狠的扫射。
山坡下面的日寇不断的中弹倒下。
“轰……”
“轰……”
日寇的掷弹筒开始轰炸。
不断的有榴弹落在八路军的阵地上。造成人员伤亡。
榴弹爆炸扬起大量的灰尘,遮天蔽日。
“啪!”
一声枪响。
鬼子的掷弹筒射手倒下。
张楚眼前一亮。
枪法不错哦!是谁?
一枪就打掉了鬼子的掷弹筒!
厉害!
超过两百米距离呢!
悄悄的寻找。
片刻之后发现是一个老兵。
满脸皱纹。可能已经有三十多岁。
那个老兵的手里握着一把中正式步枪。这枪充分的表现了他的身份。
在新一团,能用上中正式,或者三八大盖的,都是有经验的老兵。只有这些枪的精度比较好。
“啪!”
又是一枪。
又打死一个日寇掷弹筒射手。
好枪法。
神枪手!
“瓜娃,还有子弹没?”
“给我几颗!”
老兵忽然叫道。
他旁边的一个年轻战士拿出一把子弹递给老兵。
其实也没有多少。还不到十发。
“啪!”
“啪!”
老兵连续开枪。
五枪又打死三个日寇。
在混乱的战场上,这个枪法非常优秀了。
可惜,老兵的子弹很快又要见底了。一旦是没有子弹,他的优势就没办法发挥了。
张楚心思一动。
眼前的这些战士,都是新一团的。
如果自己给他们一点子弹,帮助他们杀敌,这样算不算完成主线任务?
以老兵的射击水平,如果给他一百颗子弹,估计能打死三十个日寇。加上其他人击杀的,战斗差不多就结束了。
自己也就有机会下去捡垃圾。
无论如何,收入都不会少于一百颗子弹。
值得!
双赢!
就这么干。
他于是悄悄的爬上来。
那个年轻战士警惕的掉转枪口看着他,歪头叫了几声。
“班长!”
“班长!”
那个老兵转过头来。看着张楚一眼。
张楚松开巴掌,上面托着一把黄橙橙的子弹。足足有十几颗。
两个兵都愣了,来送子弹的?
“你是谁?”
“路过的。”
“叫什么名字?”
“张楚。”
“想参加咱们八路军吗?”
“想。”
张楚点点头。
既然自己不行,那就找个行的平台。
刚好,李云龙所在的平台,是亮剑副本里面最强的。
不但能打败日寇,还能打败蒋某人。最后建立新中国。
后来还将地球上最强的几个平台抡了一遍,成功跻身地表五强之一。
刚好现在这个平台缺人,机会很多。
张楚用左手掏口袋,又掏出一把子弹。也是十几颗。
都是黄橙橙的子弹。质量非常好。
年轻战士:???
老兵:???
这个家伙,身上有藏宝盆吗?藏着那么多子弹?
“哪来的?”
“路上捡的。”
“你从哪里来?”
“北平。”
张楚编造了一个借口。
他现在的身份,不像是农民。倒像是读书人。
如果冒充是哪个村庄的,肯定不像。但如果说是北平来的,就像了。新一团也没办法派人去调查。
“会打枪吗?”
“不会。”
张楚摇头。
真的不会。
“伸手给我看看。”
“哦!”
张楚伸出手。
老兵摸摸他的掌心,还有虎口,又让他解开衣服,看了看肩窝的位置。
确信是没有打过枪。或者是很少打枪。
“害怕吗?”
“怕!”
“怕死可杀不死日寇。”
“哦……”
张楚心想,我看着你们打。我给你们提供火力支援。
你们没子弹了,我给你们子弹。你们杀光日寇。然后我再下去捡垃圾。然后分解成弹药。继续供应你们战斗……
如果可以形成良性循环,自己应该就没什么危险。
自己没能力,就利用平台的能力。恰好,这个平台上面,有非常多的牛人。
李云龙,牛人。
孙德胜,牛人。
王喜奎,牛人。
魏和尚,牛人。
我不是牛人。但是我和牛人一起战斗过。以后可以吹嘘一辈子。
“先留下,打完仗再说。”老兵扔下这么一句,回头继续打枪。
张楚将剩下的子弹放在老兵身边,然后趴在壕沟后面,看着他们打仗。
没事。
绝对安全。
日寇的子弹打不到。除非是有炮弹落在身边。
应该没那么倒霉……
“啪!”
老兵开枪。
又打死一个日寇。
可能是个伍长。刺刀上绑着膏药旗。
那个日寇正端着刺刀试图偷袭张大彪。结果被老兵一枪**了。
“啪!”
老兵又开枪。
他拉枪栓的速度非常快。可能一秒钟都不用。
瞄准的速度也很快。栓动步枪用起来感觉像是半自动步枪。很快,五发子弹打光。打倒了四个日寇。
“张楚,我跟你说,咱们班长枪法可神了。”
年轻战士得意的炫耀。
“班长叫啥名?”
“大名葛友根。你叫老葛就行。叫班长也行。”
“你呢?”
“瓜娃。”
“大名?”
“还没起呢。要请人起。要给钱的。”
“哦……”
张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眼睛却是在观察战场。
不是从一个士兵的角度观察。
而是从一个专业垃圾佬的角度。从性价比角度。
战斗到现在,日寇已经被打死打伤一半左右。但是赶来增援的张大彪突击队,也伤亡不少。
张楚推断,张大彪带领的突击队,应该都是好手。承担的是救火队。或者是巡逻队的角色。发现哪里有危险,立刻补救哪里。
毕竟,鬼子也不是笨蛋。苍云岭那么大,肯定会想办法渗透进来。
八路军装备不行,弹药不足,每次战斗,都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这个代价就是人。
战斗到现在,八路军人数占优。
可是如果算上武器弹药的差距,日寇反而稳占上风。
皱眉。
这样下去不行。
搞不好,自己都没有机会捡垃圾。
如果日寇取胜就更糟糕。
不行。
必须给新一团提供更多的弹药。
一百颗子弹肯定无法解决战斗。
得加大力度!
网友坏朋友留不住点评:《我在战场捡垃圾》写的太好了,太温柔了。像一首小小的情歌,唱尽了爱情的曲折和温热。
网友五品带砖侍卫点评:《我在战场捡垃圾》这本书的文笔诙谐有趣,人物饱满,情节不弱智,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