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牵着我的手说:“妈妈去给你买糖,你在这里乖乖等着妈妈。”我等了一天一夜,最后她一去不复返……我突然好惶恐,赶忙放下筷子,全然顾不上脚上还在流血的伤口,追着陈嘉木出去。可是陈嘉木只留给了我一个开车离去的背影。我只好先回家,坐在沙发上等着他回来。从天亮等到了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第二天早上,陈嘉木...
沈梦陈嘉木是哪部小说中的主角?该作名为《沈梦陈嘉木》,是一本现代风格的言情作品,是大神“沈梦”的燃情之作,主角是沈梦陈嘉木,概述为:母亲牵着我的手说:“妈妈去给你买糖,你在这里乖乖等着妈妈。”我等了一天一夜,最后她一去不复返……我突然好惶恐,赶忙放下筷子,全然顾不上脚上还在流血的伤口,追着陈嘉木出去。可是陈嘉木只留给了我一个开车离去的背影。我只好先回家,坐在沙发上等着他回来。从天亮等到了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第二天早上,陈嘉木...
沈梦的手和脚全都被绑了起来。
良久,她看见不久前还称是她亲生父亲的男人出现在了她的视线。
“菁菁,你不要怪爸爸,我也是没有办法。我不能让公司倒闭。”
“等薄家大少爷把钱拿过来,我一定立马放了你。”
夏父那副模样现在让沈梦十分想吐。
“你太看得起我了,你就算是杀了我,陈嘉木也不会来。”沈梦自嘲道。
夏父闻言,神情逐渐变的疯狂:“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他掏出手机,滑动了屏幕,拨给了陈嘉木。
电话接通,夏父点了免提,让沈梦听着。
“夏总,我真的不考虑投资你们公司,不用再联系我了。”
陈嘉木冷淡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夏父大笑一声:“陈嘉木,我这次可不会管你考不考虑!沈梦现在在我手上!你要是不想看见她出事,一个小时之内,我要在城南的仓库看见你!你一个人来!我要五百万现金!”
“你疯了?你要是敢动她,我一定让你陪葬!”陈嘉木挂断了电话。
沈梦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她听到这里就知道,陈嘉木一定会来的。
不知过了多久,沈梦听见了一阵粗重的喘息声,她抬头看了看,陈嘉木好看的五官映入眼帘。
“你要的钱我带过来了,现在,放人。”
陈嘉木声音极冷,仿佛下一秒,夏父就要被他杀死。
他步步往前,将黑色箱子装着的钞票丢向男人后,立马跑到沈梦面前给她松绑。
“别动!你们俩今天谁也别想走出这里!陈嘉木。要是让你出去,一定会报复我!”男人手上拿着钢棍,大声呵道。
“陈嘉木……后面……小心!”沈梦看着男人挥下的钢棍朝着陈嘉木,却没有力气推开。
钢棍重重的朝着陈嘉木的头落下。
沈梦的尖叫划破了仓库上方的天空。
她抱住陈嘉木,手开始发抖。
而夏父看见倒下的陈嘉木,明白自己是真的惹了事,吓破了胆,丢下钢棍就跑。
“陈嘉木,陈嘉木……陈嘉木,不要闭眼,看着我,你看着我……”
沈梦的泪水和陈嘉木后脑勺的血混在一起。
她绝望的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第三十四章没了全世界
医院里刺鼻的消毒水却是沈梦这段时间来闻过最多次的味道。
姜帆陪她坐在急救室外等候。
“如果……如果不是我,他就不会这样……”䧇璍沈梦的泪水就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不停的往下掉。
“不怪你,不怪你,菁菁,会没事的。”姜帆哄着沈梦。
三个小时后,急救室的门终于打开。
“病人没什么大碍,放心吧。”
听到这里,沈梦松了一口气,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她看着陈嘉木被推到普通病房,又是一阵鼻䧇璍酸。
幸好,幸好陈嘉木没有出事。
她和姜帆一同进了病房。
姜帆看见沈梦这样关心陈嘉木,心中一阵刺痛。
“菁菁,我们回家吧,明天再来看他吧。”姜帆说道。
沈梦盯着陈嘉木,眼神片刻未移:“你回去吧,我要在这里守着,直到他醒来。”
姜帆哪里舍得看沈梦这样,但是奈何劝不动,只好她在病房里守着陈嘉木,而他在病房外守着沈梦。
翌日,天微微亮。
陈嘉木睁开了双眼,动了动手指。
就这么一个轻微的小动作,沈梦便醒了。
她趴在了陈嘉木的病床上睡了一晚上。
看见陈嘉木醒了,沈梦笑了笑:“你醒了,要不要喝水?”
陈嘉木点了点头,目光在沈梦脸上打量了好几个来回,终于说道:“你是谁?”
沈梦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我是沈梦,我是沈梦啊陈嘉木,你不认识我了吗?”沈梦站了起来,语无伦次。
陈嘉木用看陌生人的目光看着沈梦,摇了摇头。
沈梦不可置信的退后两步,她推开病房门,看见了一脸倦容的姜帆。
她此刻没办法去想姜帆是否睡得好不好,而是快步走到了姜帆面前。
“他不认识我了……陈嘉木不认识我了……”
姜帆揉了揉眼睛,意识到了沈梦的意思之后推开了病房门,走到了陈嘉木门口。
“姜帆?你怎么在这里?”
“你记得我?”
“我不该记得你吗?”
“那你为什么不认识沈梦了?”
“我为什么要认识她?”
姜帆和沈梦面面相觑。
医生办公室内。
“病人应该是选择性失忆,会忘记一些比较重要的人或者是事物。”医生推了推自己的眼镜。
沈梦自嘲的笑了笑,又问:“也就是说,陈嘉木记得全世界,就是不记得我了是吗?”
“菁菁,你别这样。”
等沈梦和姜帆再进入病房,千瑜还有薄父薄母已经在病房里了。
他们看见沈梦,都十分沉默。
而陈嘉木这时,却突然开口。
“千瑜,之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们还会再有孩子的,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所有的人听见这句,都错愕的看着陈嘉木。
除了心如死灰的沈梦。
“你们都这样看着**什么?爸,妈,我想娶千瑜,求你们了。”陈嘉木躺在病床上,说道。
而千瑜面露难堪,她知道,陈嘉木这是把她当成了沈梦。
随即她十分挑衅的看着沈梦,眼神就像是在说:沈梦,你努力有什么用,到头来,他还是把你忘了,把我当成了你。
薄父薄母也很快的反应了过来,他们沉默着不说话。
“姜帆,我们走吧。”
沈梦苦笑着摇摇头,和姜帆并肩走出了医院。
第三十五章永远惦记
日子就这样过了两个月。
沈梦的时间仿佛銥誮都停止了一般,夜里她经常梦见陈嘉木对她说:“你是谁?”
眼神中带着陌生,冷漠,不解。
而她就站在陈嘉木的面前,他却把千瑜认成了她。
沈梦躲在姜帆家中闭门不出,人变得越发消瘦。
“沈梦,你振作一点,好吗?”姜帆看着每日都十分颓废的沈梦,十分心疼。
而沈梦只是坐在地上,身边是刚刚喝完的酒。
“……他这次,是忘记我了,还把千瑜认成了我。”沈梦摇了摇头。
“这次,我是真的失去他了……”
“如果你真的这么难过,就去找他,和他说清楚!你待在家里自怨自艾有什么用!”
沈梦看着姜帆,点了点头。
她借着微弱的醉意,起了身。
“带我去找他吧,帆。”
姜帆叹了口气。
过了这么久,他还是拿沈梦没办法。
姜帆带着沈梦开车前往先前的住处。
沈梦站在以前被她称作“家”的门口,输入了自己的指纹。
门应声打开。
客厅里,正在吃饭的陈嘉木和千瑜朝这边看过来。
“你为什么会有我家的指纹密码?”陈嘉木十分不解的看着进来的沈梦和姜帆。
沈梦苦笑着看了看陈嘉木:“因为我是沈梦啊。”
“我是和你在一起六年没有名分,为你堕胎为你坠海为你失忆的沈梦,你怎么可以不记得我了?”
陈嘉木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他抬头看着千瑜。
千瑜此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两个月,虽然说陈嘉木和自己在意,但是千瑜不知道为什么。
陈嘉木看她的眼神始终带着冷漠。
而现在,那份冷漠逐渐加深。
“你不相信我吗?陈嘉木?”沈梦眼神透露着绝望。
而陈嘉木还是不言语。
“好,陈嘉木,我祝你永远都不要想起我!”
说完,沈梦转身就走。
空荡的房子里只剩下陈嘉木和千瑜两个人。
“我要回家一趟,你早点睡。”思索再三,陈嘉木说道。
语毕,陈嘉木便直接开了门,驾车去到薄家别墅。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薄父薄母快准备睡觉,却突然听见了开门声。
“这么晚了怎么回来了?千瑜呢?”薄母问道。
她一直很喜欢千瑜,就算陈嘉木之前告诉过薄母千瑜所做过的一切,薄母也菁旧是不相信的。
所以这次事故之后,她一直很开心陈嘉木能够和千瑜重归于好。
“我问你们,失忆前的我,爱的真的是千瑜吗?”陈嘉木盯着自己的父母看,试图在自己父母脸上看出一点破绽。
“你这是问的什么话?一切不都是你自己选的?”薄父说道。
“那为什么我失忆之前你们不允许我和她在一起,在我醒来之后你们对我和她却是百般支持?”陈嘉木又问道。
薄母皱了皱眉:“陈嘉木,是不是有人对你说了什么?”
“倘若你们没有瞒我什么,何苦担心是不是有人对我说了什么?”陈嘉木反问。
“你怎么和你妈说话的!你爱的从始至终就是千瑜,顺你心意也不行?!”薄父道。
陈嘉木听着这话,却还是没有打消心中的疑虑,揉了揉眉心,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不想回去。
不想见到千瑜。
第三十六章没有她不能活!
“姜帆,这一次是真的算了,我真的不要爱陈嘉木了。”
沈梦坐在副驾驶上,神色麻木,语气平淡。
“好,不爱了。”
“我爱你好不好,帆?”
“你是因为爱不到他,所以爱我的吗?”
姜帆问道。
他一脸不可置信:“沈梦,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爱?你想想看你自从回国之后都干了什么?你的人生只有陈嘉木这一件事吗?还是说你的人生只有谈恋爱这一件事?”
“你已经快三十岁了,你以为你还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爱不到一个男人就会死吗?每天除了自怨自艾还会干什么?”
“明明一年前的你还不是这样的,你知道要彻底离开他,选择了去法国。那今天呢?今天你要为了他再死一次吗?”
姜帆说完,沈梦已经泣不成声。
是啊,她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每天还在为陈嘉木要死要活。
“你的人生不只是有陈嘉木这一件事,沈梦,你不要用你的爱来施舍我,我并没有那么可怜,也没有那么没自尊心,连你的这种施舍都能接受。”姜帆熄灭了车上的火,独自下了车。
沈梦知道,这次姜帆是真的生气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的她能说出这样的话。
沈梦此刻觉得自己糟糕透顶。
网友旧事酒浓点评:追了这么长时间,作者沈梦辛苦了,这本书非常好,看着别提多舒心了,配角的剧情也都围绕着男女主沈梦陈嘉木写的,真的是良心作品,而且作者沈梦的文采特别好,值得大家用心看。
网友耐性与骨气点评:这个小说模式还是很不错的,我觉得可以用心去看下,虽然章节少但是故事写的很到位,额我个人觉得作者应该把人物描写的更细腻详细一点,或者主角的故事写的生动一些也可以加点开心逗读者笑声,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是不错的,希望作者可以听到我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