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异界双穿+空间+躺平+享受生活】在外打工十几年,一场大病回到解放前。老光棍林毅一朝醒悟,不再做牛马,选择回农村老家躺平。没想到平时玩的一款经营类小游戏,却连通了异界,还附带了仓库功能和时间道具。那里相当于古代,社会发展水平低,生产力低下,再加上连年灾荒,粮食成为硬通货。一袋粮食就能换个小媳妇,...
一口二三两的小说《都市老光棍,异界一袋粮食换老婆》以其精彩的情节和深度的人物刻画吸引了广大读者。故事中,林毅秋香经历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旅程,发现了自己内在的力量和价值。通过面对困难和挑战,林毅秋香逐渐摆脱束缚,展现出无限的潜力。这部小说充满了希望与成长,【都市异界双穿+空间+躺平+享受生活】在外打工十几年,一场大病回到解放前。老光棍林毅一朝醒悟,不再做牛马,选择回农村老家躺平。没想到平时玩的一款经营类小游戏,却连通了异界,还附带了仓库功能和时间道具。那里相当于古代,社会发展水平低,生产力低下,再加上连年灾荒,粮食成为硬通货。一袋粮食就能换个小媳妇,...必将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毅给秋香买了几个窝窝头,然后就来到了茶馆了解情况。
要了一壶茶,让秋香边吃边喝。
然后用一个金黄的大玉米棒子,从店小二嘴里,换取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据店小二说,此地名为澜云县,是龙国京都附近的一座小县城。
虽然发展的也不算好,乞丐流浪汉到处都是,但比起其他闹灾的地方,已经强很多了。
这些年龙国连年征战,女帝横空出世,平定天下。
老百姓好不容易盼来了和平,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赶上了连续几年的大灾荒。
洪水干旱瘟疫轮着来,最后导致土地荒废,十室九空,饿殍千里的惨象。
这就是粮食金贵的原因。
现在手里有粮就是爹,粮食也成了可以购买一切的硬通货。
打听到这一切,林毅心里稳了。
他现在手握十几袋玉米棒子,总重量两千多斤,绝对是小财主了。
在地球,这点粮食糊口都不够。
但在这里,可以让林毅当人上人。
“秋香,我对这边不太熟悉,你知道哪能买到房子吗?”林毅决定在澜云城落脚。
作为穿越过来的第一个落脚点,又毗邻京都,这边的情况,肯定比其他地方好很多。
“爷,买房子要找牙行的牙人,在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家。”
虽然没叫好哥哥,但这个称呼也顺耳许多,点点头说道:“你先吃东西,吃饱了咱们过去看看。”
秋香当即狼吞虎咽的将窝窝头都吃了,幸好旁边有茶水,这才没被噎死。
几分钟后,秋香带着林毅来到了牙行。
当听说是来买房子的,牙行的牙人,就跟见了亲爹似的,甭提多热情了。
这光景,有钱有关系的都去京都了。
留下来的,能吃饱饭就不错了,谁还买房子。
在牙人热情的招待下,林毅说出了自己的需求。
没用一个时辰,就已经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栋房子,而且还是前院后园,房屋多达几十间的豪华住宅。
代价只是五百斤玉米棒子而已。
这性价比,简直高到天际了。
送走了牙人,林毅站在院子里,打量着这座八成新的宅院,又看了看县衙出具的房契,顿时舒畅的大笑起来。
这他么才是人生啊。
搁地球,做牛马十几年,也就攒个首付,还得当一辈子的房奴。
“秋香!秋香!”兴奋了一阵儿,林毅就在院里喊起来。
“爷,您叫我。”正在打扫房间的秋香,赶紧跑了出来。
“你先在家里收拾,我去买些东西回来。”
“知道了,爷。”秋香态度恭敬的点头应道。
她对林毅是打心底里感激,而且接触下来,这位老爷一点架子没有,对她也特别好。
现在又给了她一个家,所以她非常珍惜现在的一切。
“你忙吧。”林毅摆摆手,便背着手,晃荡着出了门。
房子里的家具不用买,原房主搬家时,只带走了金银细软,家具什么的都留下了。
这倒是方便了林毅,直接拎包入住了。
但被褥床单什么的,还有一些做饭吃饭的东西,必须得置办一些。
来到大街上,林毅一边闲逛,一边买东西。
因为灾荒的原因,这些店铺的生意,普遍很冷清。
通过跟各家店铺掌柜聊天,林毅对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些了解。
夜幕降临,林毅牵着两条大黑狗回来了。
还好县城不算大,没有找错地方。
至于买的东西,都在仓库里存着呢。
这会儿整个大院里静悄悄的,连个光亮都没有。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还有点瘆得慌。
幸好买了个小丫鬟作伴,当然还有身边的两只大黑狗。
将买来的东西,从仓库拿出来,这才喊道:“秋香,我回来了。”
一个黑影当即从屋里跑出来,借着晚间余光,看到地上堆的东西,直接震惊的说不出话了。
这么多好东西,她这辈子都没见过啊。
“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东西搬屋里,这些菜和粮食,拿去厨房做饭……”
“哦哦,是……”秋香抱着锅碗瓢盆和粮食就去了厨房。
而林毅则是将被褥,放进了自己选的那间卧室去。
现在他可豪横了,房屋几十间,以后每天住一间,从月初到月末都不带重复的。
点上蜡烛,林毅哼着小曲,给自己铺上了新的床单和被褥。
另外还整理了一下刚买的几套衣服。
之前他一直穿着现代的衣服,在这里就显得有些怪异,还是要入乡随俗。
收拾完毕,林毅拿出两个窝窝头,扔给了两只大黑狗。
大黑狗顿时冲着林毅摇起了尾巴。
这两条狗能存活到现在,没有被人吃掉,也算是命大的。
厨房里,秋香正在生火做饭,一个灶台焖米饭,一个灶台炒菜。
米饭自然是林毅换来的,光吃玉米棒子可不行。
蔬菜就只有很少的几种,他买了一些菘,也就是白菜,还有芹菜莲藕韭菜这几样儿。
调料就只有一些盐,酱油和醋,香料太贵,而且现在也没货。
另外他还买了一块猪肉,今晚准备做猪肉炖白菜的。
不过看到小丫鬟这么能干,等着吃就好了。
半小时后,秋香把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就拿着两个窝窝头准备往外走。
“秋香,你去哪儿?过来一起吃!”林毅敲了敲桌子。
秋香一愣,然后赶紧摇头:“不,不行的,奴婢是下人,不能跟主子同桌吃饭的。”
“既然我是主子,那你是不是要听我的话?赶紧过来吃饭,吃饱了去洗个澡,我给你买了新衣服,一会儿试试合不合身。”
秋香闻言,当即又哽咽着跪了下去:“谢谢爷,爷对奴婢真是太好了……”
“好了好了,快起来。现在这个家,就咱们两个人,你不陪我吃饭,我多寂寞啊。”林毅身为一个现代人,并没有主仆尊卑的概念。
而且他一个人多年,现在有个女人陪着,感觉也挺不错,就是味道上头了点。
必须让她赶紧洗澡。
两人一起吃了饭,秋香就手脚麻利的收拾起来。
林毅则带着两只大黑狗,快速回了卧室。
把两只大黑狗拴在门口站岗,林毅走进了房间。
关上门,脑海中的时钟,已经进入了五秒倒计时。
“五,四,三,二,一!”
随着倒计时结束,林毅眼前一黑。
等到再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回到了田间地头,也就是昨天休息的那棵大树下。
而此时天色刚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