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命之年,我儿孙满堂,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直到看到夫君和另一位女子的书信来往。数量极多,从三十年前一直联系至今。他不以为意:“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如此斤斤计较!”连我疼爱的儿子也说我小题大做。我笑了,扔下和离书转身就走。“都是群敢做不敢当的懦夫!”
热门小说《当了三十年主母后,我抛夫弃子了》由大神作者游鱼编著而成,小说主角是段平沈仲书,情节生动,细节描写到位,值得一看。小说精彩节选知命之年,我儿孙满堂,夫妻之间相敬如宾。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直到看到夫君和另一位女子的书信来往。数量极多,从三十年前一直联系至今。他不以为意:“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如此斤斤计较!”连我疼爱的儿子也说我小题大做。我笑了,扔下和离书转身就走。“都是群敢做不敢当的懦夫!”
01
知命之年,我儿孙满堂,夫妻之间相敬如宾。
我以为自己是幸福的。
直到看到夫君和另一位女子的书信来往。
数量极多,从三十年前一直联系至今。
他不以为意:“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如此斤斤计较!”
连我疼爱的儿子也说我小题大做。
我笑了,扔下和离书转身就走。
“都是群敢做不敢当的懦夫!”
1
看到那封书信时,我正在书房里看书。
年纪大了,子女都已成家,我没什么事可做,便时常到书房里找书翻看。
往常总看些游记,今日我却拿了本兵书。
刚刚打开,一封薄薄的书信便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一缕幽香已经钻到了鼻子。
信纸有些发黄,上面还有些花样,边角有些磨损,看样子已经有了年头。
我打开信,上面是娟秀的小楷。
「沈郎,见字如面,上次你我一起栽种的海棠,如今已经开花了,下次为我戴在头上可好?近来听闻湖边常有泛舟吟诗的,我们下次便去那里玩吧。」
海棠,沈仲书的书房里正摆着一盆。
如今就在我手边,开得正娇艳。
我曾经问他怎么想起来种花了。
沈仲书只说:「读书多了,换换颜色罢了。」
沈郎,叫得如此亲切。
落款只有一个婷字。
我想到了一个人,却不想相信。
沈仲书年轻时曾为了一个女子闹翻了天,可惜那个女人是个罪臣之女,被充当了官妓。
我依稀记得名字叫做宋初婷。
只是后来我们两家结亲,沈仲书说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后来他对我虽没有多宠爱,但也给足了我应有的体面。
我便以为他早就放下了。
将一排的书架全都翻了一遍,我找到了十余封书信,最早的一封,甚至在三十年前。
无一例外的,全都放在兵书里头。
我一一打开,细细地读了。
三十年前,家中办满月宴,沈仲书却说宫里传唤,他要马上走。
留下我照顾所有人,那时我刚刚生了小女儿,身体还没恢复好。
却仍旧体贴着他,让他去忙,家中一切有我,那一天,我到了快鸡鸣时才睡。
原以为他真的是公务繁忙,可信中写了,那一天,他们下了江南,看遍了山水。
夜里小女儿啼哭声不停,我被折磨得心浮气躁,却仍旧只能静下心,耐心地哄着。
沈仲书回来时,距离家宴已经过了七天。
「平平,急事调遣,我去江南办事,这些天辛苦你了。」
说完,他递给我一支金钗。
「时兴的玩意,看那边人都戴着,便也给你带回来一支。」
我顿时觉得即便忙这么久,心中也是高兴的。
可从书信里我得知,在江南时,他陪宋初婷吃遍了当地小吃,江南的时兴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沈仲书出手便是十匹,即便是送给我的金钗,也没少了那个女子。
我为了家中的开销,在自己身上极力节省,直到沈仲书升官以后才好些。
可没想到节省下来的银钱,也是给别人做了功夫。
五两银子,一个一等丫鬟半年的月例,也就这么多了。
将书信看完,已经到了傍晚。
信中女子的绵绵情意,谁都看得出来。
而沈仲书将这三十年来的书信都保存得如此完整,也足以看出来,他对宋初婷有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娶我?
2
沈仲书回家时,我仍坐在书房里。
这么多年了,**持着这个家的里里外外。
依稀记得沈仲书还是个八品小官,需要银钱打点上司时,我毫不犹豫地拿出了自己的嫁妆。
母亲总是说夫妻一体,互相帮衬才能走得更远。
我做到了。
沈仲书这么多年来也对我尊敬有加。
可心中还是控制不住的酸涩。
「这么晚了,怎么还坐在书房里,用饭了吗?」
我没有回答,沈仲书将书房里的蜡烛全部点燃,才看到坐在正中央的我。
旁边都是散落的书信。
他顿了一下,将我扶起身。
「地上凉。」
我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和我共度了三十年人生的男人。
说道:「和离吧。」
沈仲书将书信一一捡起,放到抽屉里才和我说:「平平,我们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不过一个老友而已,你何必这样?」
老友?
什么老友能说出「时光荏苒,盼与君共度良宵」这样的话?
而这种话语,在信中多不胜数。
「沈仲书,为什么将东西放在兵书里,你很清楚。」
他脸色苍白了些,没有说话。
曾经我并不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是从五品游骑将军,我自小在马背上长大。
从前最爱骑马观花,人人都爱调笑我,叫我:「小女将。」
还在闺阁时,我以为这样的日子我可以过一辈子。
那时,我也听到了一些沈仲书的事迹。
他为了个罪臣之女,在家中闹起了绝食,非要娶她。
可宋家罪状极多,触怒了天子才被判得如此之重,在那节骨眼上,没有人敢去触霉头。
沈夫人死活不同意,哪怕沈仲书都快将自己给饿死了。
最后是大夫给人救了回来,从那以后,沈仲书好像就变了。
他不再招猫遛狗,开始认真地准备科举。
中了举人后,便来我家提亲。
我本不愿意嫁给他的,毕竟他心中已经有了别人,而我段平只想要对方心中只我一人。
年轻气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当时他来家中相看时,我直接上了马出门,留他吃了一嘴的灰。
可沈仲书偏偏不放弃,整天不是送吃的给我,就是下拜帖叫我出去玩。
我烦不胜烦,却突然得知沈仲书失踪的消息。
看在他给我送了那么多吃的份上,我也加入了大伙一起寻找他。
原来他被流窜的匪贼给劫走了,等我碰到他时,他衣衫破烂。
后面还有几人在追。
他们的剑像流星一般射过来。
「上来!」
沈仲书没练过武,动作慢,匪贼又追得紧,眼见有两人就要追上来,我提起剑杀了人。
他们的血喷到了我脸上,温热的。
我愣了一下,却被沈仲书催促着快走,后面还有人。
来不及想太多,我骑马将匪贼甩开。
回家时,却发了高烧,梦里都是两个匪贼死去的脸。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练过武,家里的兵书也积了灰。
后来是沈仲书一直陪着我,我的情况才慢慢好转。
对于亲事,我也渐渐松了口。
沈仲书也亲口和我保证:「我和宋初婷的事,只是年少不懂事,我保证,这辈子只会有你一个人。若有虚言,我不得好死。」
沈仲书,你怎么还是违背誓言了呢?
3
「当初你自己说违背誓言不得好死,不知道你说话算不算数?」
沈仲书揉了揉眉头,他如今也不是当初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了。
「若我真的做了什么,要我去死又如何?可我早就说过,我们只是朋友。」
我想笑,却实在笑不出声。
不过是打着朋友的名义行苟且之事罢了。
「你在想什么,你自己清楚,和离书我会托人拟好。」
我说完,便走了出去。
「离开这个家,平平,你还能去哪儿?无论如何,这些年该给你的我都给你了。你一定要这样气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