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起来,我成了侯府不受宠的主母。
上无长辈管束,下无子孙困扰。最主要的是,我爹是当朝首富,富的流油的那种。
我一拍大腿,正惊呼人生美满。转头就见渣男带着外室前来。
心里不免嘀咕:“十全九美,只有一点美中不足,那就是!我不是个寡妇。”
“唉,老天不长眼…”
我正惋惜,渣男就带着他的小娇娘,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口吻几乎命令:“我要娶婉儿做平妻。”
他身侧那位美娇娘,也就是唤作婉儿的女子,已经生了一子一女,风韵犹存,跟在他的身边,抽抽搭搭:
“我并非有意要同姐姐争些什么,只是孩儿大了,不给些名分不好,求求姐姐收下我们母子三人,就是可怜,当个阿猫阿狗,养在身边吧!”
柳千秋也就是我那位便宜夫君,心疼坏了,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我就已经上前握住美娇娘的手。
“婉儿,你莫要哭,别说是个平妻,就算是要做这侯府主母,我只要你别哭,我什么都愿意。”
你还别说,还真别说,这小手柔若无骨,软乎乎的,摸起来,手感还真是不错,难怪那些大猪蹄子都喜欢摸手。
婉儿当场愣在原地,竟是连哭都忘了。
柳千秋也铁青着脸。
我低着头,差点把脸都笑抽了。
哼哼,小样,看我把你的台词都抢完了,你还能说些什么。
没能装到逼,柳千秋带着婉儿郁闷的离开。
我则继续做着侯府主母。
我所在的这具原身,也是我穿越前看的那本小说炮灰。
书中,侯府原本早该没落,是一直吃着原主的嫁妆,才维持体面。
老太君在时,柳千秋有母亲压着,不敢肆意妄为,只敢将心爱之人养在外面,如今,老太君才去世不到一个月,他就着急将这外室明面过户。
平妻,在这个时代,无疑是在打原配的脸,原主自是不肯,最后活活把自己气死。
现在,到我了,自然是该吃吃,该喝喝。
男主要娶平妻,那我也要纳十八房美妾。
谁说女人不能喜欢女人了?我就爱和美女贴贴,尤其是古代这些才貌双全的美女。
嘿嘿,一个弹琴,一个跳舞,一个唱曲…十八个,怎么看怎么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