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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5-25 16: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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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江法报今天的点击量可是不得了了。”“

可不是,本来说碎尸案的凶手已经抓到了,但没成想现在竟然又死了一个。”

周一的早上人总是格外的多,站在行人匆匆的咖啡店,我端着一杯加冰美式静静地听着旁边两个男人的闲谈。

一边听一边缓慢的转了转杯口,

还真是有意思。

就在今天早上一张排版与构图都几乎与华江法报一样的报道出现在了各大头条和公众号的头版。

我作为华江法报刑事板块的负责人,一大早就被手机给叫醒了,其中光是来自主编的电话就有足足16个,

无一例外都是要让我给不经过同意就私发报道的事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睡眼朦胧的举着电话一边听着主编的咆哮,一边飞快的阅读着报道的内容,

刚打开网页,上述加粗黑字体标注的大字就明晃晃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117碎尸案重现,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撰稿人:温默

我的名字。

我强撑着精神,对着电话解释了不知道多久才终于让何主编相信了这篇报道并不是我发的,

不是姐不相信你,是事情实在太突然了,我现在冷静下来想想确实不对,按理说你再快也不会快在警员前面才对。”

我拿着电话静静地听着,

顺便还借着窗外的月光欣赏了一下在身旁睡熟之人的侧脸。

我看这种事还是得告诉你家郑警官,这可不是小事,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们报社都是有影响的…”“我知道了何姐,这种事我还是拎的清的,最近警局里的事太多,他才刚回家睡下,等他醒了我会马上告诉他的。”

嘴上这么说,但我当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郑则,

更何况他现在喝了我特制的安眠药,也根本不可能叫的醒。

我转头看着地毯上亮着光的电脑,嘴角不由得扯出一丝笑意,

虽然这篇文章无论是语气还是文风都在极力的模仿我,但在每段末尾加一个英文句号的习惯可并不是我的,

有这个习惯的,是郑则。

准确的说,

是另一个郑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