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已经看不到什么活人了,走廊里游荡着不少浑浑噩噩的同类。
窗外影影绰绰,目之所及,夜色暗淡,世界已然一片混乱。
我还没顾上感慨,就听见一阵引擎轰鸣,宋逸那辆鲜红的牧马人狠狠撞进我的视线。
妈呀,这个疯子真是阴魂不散!
该不会是没找到我,就一直在周围徘徊不肯离开吧?!
眼看着牧马人转来转去,越转越暴躁,大有要冲进大门碾翻一切的架势。
我赶紧扒了别人的外套和帽子,把自己罩了个严实,缩在窗边暗中观察,脑子里飞速过着剧情。
原文里,宋逸带着我杀出医院,一路开车碾着丧尸回了他的别墅。
从此,我再没能走出那间屋子,直到他收编各路人马、建立起本市最大的幸存者基地。
基地里那间华丽的地下室,成为了我的金丝笼。
只因我表达了想出去走走的意愿,就被扭曲发疯的宋逸打断了腿。
「你知道外面多危险吗?乖乖待在我身边就好!」
……
我颤抖、哀求、挣扎、哭喊,日日新伤盖旧伤,直到习以为常、逐渐接受。
宋逸常会在夜里死死抱住我,在我耳边呢喃他多爱我、多离不开我,而我居然慢慢开始心疼他,甚至最终斯德哥尔摩发作,放弃抵抗,真的爱上了他。
宋逸在我腰上烙上自己名字的那天,终于同意带我出去走走。
也是那天,一颗子弹飞向了他,而我行动快过了脑子,献祭一般挡在了他身前。
多么可笑的命运轨迹,多么有病的剧情设定。
心脏涌上的幻痛把我从走马灯中拽了出来,窗外有只乌鸦歪着脑袋盯着我,扑腾着翅膀猛啄玻璃,似乎在疑惑这只丧尸的奇异。
我没来由地有些烦躁,不敢弄出什么动静引来宋逸的注意,只得压了压帽檐挡住乌鸦的窥视。
妈的,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既然幸得清醒,我绝不允许自己成为这种神经剧本的工具人,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