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唐,买奴婢是个麻烦的活。
它不像是后世的网购,点击购买,然后只等快递送货上门就行了。
你还得去西市署,然后还得找担保人。
最后……
等立了市券,这笔交易才算是彻底地完成。
以至于最后……
陶逸还不得不把柳翁跟自己坊的坊正都请了来。
这才把这事给解决了。
请柳翁,是想让王龟放弃对他的想法。
请坊正,倒属于是更为常规的操作。
毕竟……
日后都住在一个坊的,可以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
趁着这样的机会,给对方塞上一点好处费,将来,相处起来,也融洽些。
柳忠在完成了事情后,便给陶逸行礼道:“若是没什么事的话,那老夫便回去了。”
说起来……
这大唐的叉手礼,在行起礼来时,感觉整个人是真的精神、优雅。
陶逸也是麻利地跟对方回了礼,道:“柳翁是大忙人,这一次麻烦柳翁了,下次等有空,小子再与柳翁好好地坐下来,喝喝酒,吃吃肉。”
柳忠也是十分高冷,给陶逸再举了举手就撤了。
这简直把王龟给看得一愣一愣的。
或许也是因为柳忠都对陶逸有点毕恭毕敬,这就更是让王龟看不清楚陶逸的底细了。
等陶逸带着奴婢,跟坊正一起回去的时候,这王龟看着三人的背影,也是不由得有点喃喃自语。
“难不成……这陶逸的背后还是长孙无忌不成?”
就连他都手下,也都纷纷看愣住了。
而陶逸这边,却是已经跟坊正聊得正火热。
“走!我请坊正去吃酒。”
“陶小子,你究竟是什么来路?买一个奴婢,就花了两万七千钱?那可是足足两万七千钱啊!”
拿这钱去一个带后花园的宅子都够了。
坊正都不知道,自己坊怎么忽然就出了这么一位财神。
陶逸也是道:“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才两万七千钱,就把坊正你给吓住了?”
“不是!你小子倒是说得轻巧,话说,你会不会是平常干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你看你这话说的!小子我好歹也是商籍,是商人,没个几万钱的,好意思说自己是商人?”
“那你这钱是怎么得来的?”
“小子我白手起家,靠贩卖蜡烛才好不容易攒下买奴婢的钱,这些可都是小子我的辛勤所得。”
“以后……我的生意只会越来越大,到时候,小子吃肉,绝对不会忘了坊正。”
“话说……坊正你家中有没有二十岁上下的丁男。”
“你要做什么?”
“如今赚的钱多了,走在路上总感觉不是那么地安全,若是能有一位武力高强之人,能给我护卫护卫,感觉要安全些。”
“不让兄长白忙活,一个月,我给他二百五十文作为酬劳。”
一听说一个月能有二百五十文,坊正那眼珠子都直接泛光了。
连忙拉着陶逸的手,生怕陶逸这个财神跑了,道:“二十岁没有,十七岁的你要不要。”
“能打不?”
“这话说的!我家六郎,寻常三五人近不了他的身。”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日一早,你让他来我家,先熟悉熟悉。”
然后……
两人便一起到了一家酒馆。
又聊起了坊正他老人家懂不懂的玉石、人参这些东西。
老人家一边喝着酒,一边也是好奇地问陶逸:“陶小郎君您问这个做什么?”
陶逸:“没什么,就是也想做做这方面的买卖。只可惜,我根本分不清这玉石跟人参的好坏。”
老人家便道:“老人家我也不懂。不过……若是陶小郎君需要的话,老朽倒是可以给陶小郎君介绍一些懂这方面的东西的人。”
陶逸:“不急,等有需要的时候,我再去找你。来!喝!”
实话实说……
这大唐的酒是真的不好喝。
远没有肥宅快乐水好喝,不过,没办法,应酬一下,还是需要的。
等喝得差不多。
时候也不早了。
两人这才在十字街的路口分别。
倒是让新买的奴婢,饿着肚子跟了他们一路,也看着他们喝酒,看了一下午。
酉时……
回到家中。
陶逸的家在归义坊。
归义坊的位置,就在西市往南,数六个坊的位置。然后他的家便在十字街的东北隅。只能说,这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很偏僻很偏僻的地方了。
然而……
偏僻有时也有偏僻的好处。
住在这,可以说一点都不引人注目。
关键……
这边的房子还便宜。
唯一要说有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出行不是那么地方便,每次到西市去,都得走好远好远。
其实……
一般情况下,他也不怎么回家。
但现在没办法,不回家不行,毕竟,现在家里多了一个人。
回到自己的家里,正堂,陶逸径直鞋一脱,然后便进屋。
小奴婢在后面,也是亦步亦趋。
陶逸一边进屋,一边也是给对方直接定规矩道:“以后,除了我的卧室你不能随随便便地进,其他地方都可以随便去。”
“东南的耳房,是厨房,茅房在西南角,剩下的空房子,你自己随便挑。”
“今日只顾着喝酒,倒是忘了要给你买一些被褥衣物。”
“那就先用我的吧。”
“以后……我叫你福娘,你叫我郎君。”
“你太瘦了,接下来得增增肥。”
“还有,脸蛋也有点黑。”
“你能自己一个人做饭?”
……
等了好一会,陶逸这才听到对方脆生生地回道:“能。”
陶逸便道:“那就好,免得到时候,我还要给你做饭。”
“其他的房间还没有打扫干净,这正堂如今算得上是最干净的地方了,今夜,你就先在这正堂对付一晚上。”
“我先去给你拿被子。”
说罢……
也是消失了好一会。
等回来的时候,正堂甚至都伸手看不见五指了。
陶逸把被褥、席子跟枕头都放下后,又回去拿蜡烛。
等他终于把蜡烛给点燃,少顷,整个正堂便被照亮。
还是超大号的白色蜡烛。
粗细有红牛罐那么大,据说,能一次性燃烧六十个小时。
本来……
陶逸是打算拿这个去卖的,不过,感觉性价比没有小的那么高。
因为小的他十块钱就能买十支,而这个,他二十块才能买两支。
算是他此前早就带过来的实验品吧。
反正……
目前也没有打算拿出去卖,就直接拿来烧了。
完了。
又顺手就帮对方把席子被子枕头给铺了。
对方还傻愣愣地站在那里。
到底谁才是主人?
难怪身上一身是伤。
好像在原来的奴隶主的手里,没少挨打。
铺好了以后,陶逸便直接在正堂的木板上盘腿而坐。
继续跟对方说着话。
“以后……你主要的任务是帮郎君我送货。”
“话说,你识字?”
只见对方当即便摇了摇头。
陶逸也是挠了挠头,有点无奈。
不过也合理!
才十一岁,又是女的,能识字就有鬼了。
封建社会,能识字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又怎么可能有心思去识字。
陶逸便道:“以后,你还得学会识字。因为不识字,可送不了货。边看边学吧。”
跟对方又随便地聊了几句。
很显然……
已经一整天都没有东西进过肚的小奴婢已经饿了。
很快……
这肚子里便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陶逸见此,也是当即起身,道:“你先休息。”
说罢,便起身离去。
只留下福娘自己一个人,看着烛火发呆。
随后……
自己一个人蜷缩在被子里。
她早就已经习惯了吃不饱,穿不暖。
这小郎君没有给她吃的,她倒也不抱怨。
她看着那摇晃的烛火,她只是有点想她阿娘了。
豆大的泪珠,一下便打湿了身前的被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就在她还在想着,以后自己的日子会不会比在之前的地方更加难过的时候,须臾,正堂外面,脚步声也是忽然便又响起。
等到她反应过来之时。
陶逸都已经是快走到她的脸上了。
吓得她赶紧往后缩了缩。
缩到了一米五的安全距离以外。
陶逸把外卖的塑料袋放下,熟练地解开塑料袋,紧接着……
在小奴婢惊讶的目光中,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食物。
先是一个热卤香嫩半鸡锅,然后是炒卷心菜,包浆豆腐(有六块),最后是一份热腾腾的白米饭,还有一个防止吃得太干了,因此拿来当水喝的凉瓜排骨汤。
事实上……
长安百姓九成九都吃小米的多。
像是这种雪白的米饭,估计对于穷人来说,并不是很多见。
只不过……
这一点也不影响她惊讶地看着这一一出现的东西。
陶逸也是给她把筷子,勺子都从包装里拆了出来,并递过去道:“吃吧,吃完了好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