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不好,要不这门婚约还是让我嫁过去吧,我也想不到笙笙她意见会这么大,笙笙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
余笙笙在一阵混沌中迷迷蒙蒙地清醒了过来,她忍住了身体的那股不适,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一间异常陌生的屋子。
白色的棉麻蚊帐,绣着大红花的厚实棉被,再抬眼看去,便是纯色的原木书桌,桌上摆着大红色的水壶,富有年代气息的贴纸,以及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红字样的搪瓷茶缸。
余笙笙心道,她这大抵算是穿越了。
根据原主身上零零碎碎的记忆,余笙笙将自己目前的处境捋了一下。
好消息是,她穿到了白富美身上,原主也叫余笙笙,京城户籍人士,老子是军官,妈妈是歌唱家,家庭条件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上面还有四个哥哥,大哥是教师,二哥是医生,三哥是科研人员,四哥准备接班。
坏消息是,她是被抱错的真千金,在乡下流落了十几年,自小是在煤矿边捡垃圾长大的,养父母待她如同猪狗,这一次余家回去认亲,只给了两百块就将她麻溜地卖了个干净。
更坏的消息那就是,她虽然回到了亲生父母家中,不过家里有一个千娇百宠,万千疼爱的假千金。
她粗鲁,无知,贪财,好色。
假千金聪明,优雅,温柔,体贴。
家里人全都喜欢假千金,就连找她回来也是因为余家定下的婚约对象受伤残疾了,舍不得假千金嫁过去受苦。
呃——
这,很难评啊。
余笙笙忍不住头痛欲裂地叹了一口气。
她咳咳了两声,这才缓缓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见余笙笙坐了起来,一直坐在床边的假千金余安安当即就扶住了她。
“笙笙,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还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的?”余安安白皙清丽的脸上露出了十分担忧的神色。
“安安,她这么对你,你还关心她?”
“余笙笙,你这次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将安安拽到水里头去,要不是安安会游泳,你们两个都要淹死了。”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就这么恶毒?”
一个眉目严肃,模样板正的男子当即上前,拧着眉心,一脸厌恶地看向了余笙笙。这是原主的大哥,余承谨。
“说得没错,你居然还不愿意嫁给严司白,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除了姓余,你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文化你文化不行,学识你学识没有,粗鲁无礼,贪财好色,掐尖好强,你有点女孩子的样子吗?”
“能够嫁给严司白那也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你还不愿意了!”
另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眉目略带几分明魅感觉的,是原身的二哥,余承言。
“要不是为了让你嫁给严司白,我们根本不会认你回来,在我们心中只有安安才是我们的妹妹!”
“你不嫁给严司白,我们余家完全没有必要认你,你就滚回那个煤矿去,让你养父母将你几百块钱卖给当地的老光棍去吧!”
“说的没错,你居然妄想抢走安安的心上人,你是不是疯了,人家封家能看上你一个在乡下捡垃圾长大的土妞,说出去也不怕别人笑掉你的大牙!”
最后上来这两个长相很是相似,是一对双胞胎,都是清俊英朗,浓眉大眼的长相,是原身的三哥余承慎和四哥余承行。
这劈头盖脸的指责,将余笙笙都给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