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律师事务所林诚》这本小说真的很好看。佚名的写作文笔也很好,全书精彩,很值得推荐。林诚张昌明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他这就话,让我成为整个餐桌的焦点。十几双眼睛朝我看来,我慌张地左顾右盼,韩明尧别有意味地看了我一眼,至于李姐用眼神告诉我……
“本台记者报道,于9.26号吕州市高速路道发生车祸的死者,经热心市民爆料,罹难者是已故歌手程飞的遗孀。”
“歌手程飞是一名公益人,一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
“他曾义演300多场,义工服务超过6000小时,资助山区贫困儿童183名。”
“更是无私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认养孤儿37人,捐助金额超过300万元。”
……
晚六点钟,
CXTV新闻频道准时播报。
报道的第一则新闻,
就是前段时间吕州高速路的车祸事件。
当时,
吕州高速路车祸事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甚至都没有上报纸。
因为,
高速上发生车祸十分常见。
但距离车祸案发一个月后,
央台却突然接到了热心市民的爆料,
原来,
吕州高速路车祸的死者,
竟然是已故歌手程飞的遗孀。
程飞,
在世的时候虽然不是一线歌手,
但因为他默默致力于公益事业,
被媒体爆出公益善举后,
他也因此荣获了很多政府颁发的奖章,歌手程飞的名字也越来越广为人知。
但是好人不长命,
年仅37岁的程飞因为胃癌去世,
当时有很多热心人士还在网络上发起了祭奠活动,
用来纪念程飞。
他的老婆郑女士也在媒体面前公开表态,
会继承程飞的遗志,
将公益事业继续下去。
但是没有想到,
时光一晃而过,
郑女士竟然也因为车祸去世了。
当央台播报出这个消息后,
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越来越多了。
“据警方调查,程飞遗孀郑女士于9.26晚途径吕州高速路时,因突来的石子击中面部,失去意识,进而导致车祸。”
“大家都知道,受到惯性的石子,以及汽车高速的动力,两者的力叠加到一起,能量非常恐怖。”
“因此,根据警方模拟的现场还原视频。”
“石子直接击碎了汽车的前玻璃,击中了郑女士的面部,或间接造成了死亡危害。”
“因为现场监控失修。”
“所以并没有证据直接表明,郑女士的直接死因是由于石子击中面部,还是车祸导致的二次伤害。”
“而高速公路上,为什么会有石子突然袭击车辆呢?”
“根据警方的取证口供,9.26号晚间,一名未成年少年由于抑郁,来到吕州高速路无人区排解心情。”
“当事人无意将石子丢了出去。”
“但阴差阳错,却导致郑女士失去了生命。”
“本台记者提醒各位观众。”
“高速路是危险区域,个人任何的裹挟安全隐患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大家要三思后行。”
“另外。”
“青少年抑郁是群体现象,本台呼吁观众,家长们需关注青少年抑郁群体。”
“及时疏导青少年抑郁刻不容缓。”
“最后。”
“让我们,为致力于公益事业的郑女士默哀。”
“愿天堂没有疾苦。”
……
央台播报的这则新闻刚结束,网络上的热度就像乘坐火箭般上升。
有关于吕州9.26车祸的网民关注度极速攀升。
甚至,
程飞,郑女士,以及吕州高速路车祸,
三者形成了网络关联词。
只要搜一个,
就会自动关联推送相关新闻。
而各大主流新闻平台,
微博、知乎、贴吧、虎扑……
网民们展开了相关话题议论。
“哎,前段时间还听说了郑女士去山区捐款的新闻,没想到……”
“程飞两口子一直致力于公益,然而都是英年早逝,真的太可惜了。”
“这是什么世道,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
……
一开始,
各大媒体平台上,
网民们都在为郑女士的离世叹息。
但是在九点钟的时候,
斗音平台突然有一则视频爆火了。
视频内容是,
关于9.26号吕州高速路车祸案,
郑女士的死亡原因,
扔石子的未成年人该不该受到惩罚。
这则爆火的视频,
再度引起广泛讨论。
“熊孩子,敢在高速路上扔石子,心眼太坏了,我支持判刑!最好是无期。”
“对,必须判刑,家长也有连带责任。”
“判刑?怎么判!他还是个孩子。”
“孩子怎么了?要我说,该判刑判刑,该枪毙枪毙,一命偿一命。”
“你们没听警方报道吗?人家患有抑郁症。”
“患有抑郁症的人,很多行为就会不受控制,也许这孩子主观上不想伤害别人。”
“而且警方也说了,人家可能是无心之举。”
……
网络上,
网民们基本上分为了两派。
第一派,支持判刑,人数占比九成。
而另一派少数人,
则认为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还是未成年人,无法判刑。
当网络上,
关于熊孩子是否判刑讨论的热火朝天时,
有人爆出了,
9.26吕州高速路未成年扔石子车祸案的庭审时间。
两天后,
也就是10.25日,
将于吕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庭审。
只要是当地公民,
都可以去旁听。
另外,
网络上也将同步播出庭审画面。
做到民众知情,
公开公正。
与此同时,
所有网民都开始关心为郑女士诉讼的律师是谁。
然后知乎最先有人爆料,
由于郑女士的经济都用在了公益事业上面,
离世后并没有钱去请律师。
因此,
政府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则爆料的真实性被验证后,
支持熊孩子判刑的网民们,情绪立刻低落了下来。
“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有人懂吗,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一分钱一分货。”
“律师的能力和律师费是挂钩的,免费的律师都是菜鸡,法庭对线时,纯纯的经验宝宝。”
“楼上说的对,只有不出名的律师才会接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么说……熊孩子受不到应有的惩罚?”
“我是法律从业人士,从专业角度来说,这则案子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未成年人,尤其是患有抑郁的未成年,都会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严重的,会送到管教所进行思想教育。”
“至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都会当庭释放,日后由父母日常监督管教。”
……
支持判刑的网民们听了专业人士的讲解,
心灰意冷。
而紧接着,
微博的终极爆料,又让他们的内心雪上加霜。
“9.26吕州高速车祸案庭审人员资料。”
“原告:郑女士。”
“被告:何天一。”
“原告律师:林川,实习律师,刚刚被新阳律师所辞退,辩护次数零。”
“被告律师:张昌明,吕州排名第三的金牌律师,顺风局庭审辩护胜率百分百!”
……
当这则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