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小说《情潮涌动》,代表人物秦招月沈昭廷,演绎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作者佚名近期完成编著,主要讲述的是小东下意识看了我一眼,见我垂着头摸着刚做的美甲,没有阻止的意思。我不动他更不敢动,区区一个领班,说话的分量还比不上狗叫,……
接到丝丝死讯的时候,我刚把郑生送进了安检。
程姐索命一样的消息占满了我的屏幕,我扫了一眼,就让司机开车去檀金丽宫。
我没见到尸体,只看到了程姐手机里的照片,横在公厕的门口,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下身被人玩得皮肉外翻,还插了一根断了半截的拖把。
她那双含情目,死也没有瞑目,一只瞪在眼眶里,一只被一根筋吊在眼眶外。
“被十来个乞丐轮死的。”
程姐语气里还有些惋惜,“听说死的时候,肚子里孩子都三个月大了……”
我跟丝丝是同一批出来的拔尖儿。
那会刚到檀金丽宫,脸还没长开,程姐一眼就相中了我俩。
用她的话说,这种成色的野山鸡,好好养养就是金孔雀。
我俩也算争气,第一次就卖出高价,往后更是打出名堂,成了檀金丽宫的金字招牌。
丝丝心气高,她长相比我出众,腰肢跟一弯春水似的,伸手一掐就娇艳欲滴,只要是她看中的客人,没有一个勾不走的。
偏偏我第一次卖出了一个至今没人打破的天价,还是从她手里抢走的贵客,这事就成了梗在我们之间的心结。
当着我的面挂脸,背后在更衣室,骂我上过学怎么了,不也是会说外国话的鸡吗?
我一根烟咬在嘴边,抽到半截的时候,烫破了专门挂在试衣间衣架上熨烫的小礼服。
那是丝丝之前金主老刘给她托人去法国定的高定,拿回来至今丝丝都没舍得穿,原本预备明天穿着去迷死郑生的。
是,我跟丝丝都被郑生包了。
郑生本名并不叫郑生,他姓郑,是个二代,在陆城跺跺脚就能引发地震的人物。
黑白两道都吃过他的手段,又狠又狂,偏偏生得一副白面书生相,总是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道上认识的,都称呼一声“郑生”。
不过郑生有轻狂的资本,不提他那个在省会也有一席之地的爹,最能耐的是他的岳丈,那才是真正的手眼通天。
“活该她短命,惹谁不好惹郑太,谁不知道,郑生对上郑太说话都要换个腔调!”
程姐点了一根烟,烟雾缭绕里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真是想不明白,丝丝在这行也算是老人了,怎么会做这种蠢事,怀了孩子还敢打电话给郑太示威,九条命都不够她活的!”
丝丝当然不会这么蠢。
因为电话是我打的。
我买通了丝丝的小姐妹,把往常丝丝背地里抱怨郑太的那些话都录音了,然后重新剪辑拼凑。
在拿丝丝手机拨通郑太之后,放了准备好的音频。
我预想到丝丝现在的结局,但没办法,丝丝在郑生那里太得宠了,甚至还默许她生下肚子里的女孩。
她自然掰不倒郑太,但弄死一个我,易如反掌。
情妇这种事本来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
“当初你长相不如丝丝。”
程姐抽了口烟,侧过头瞧着我半晌,“但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更看重你吗?”
我心里惦记着事,急着走,但也明白程姐因为丝丝的死打击过大,急着找人倾诉,只能耐下性子听她说。
“因为我读过书?”
这是我猜的。
我身世复杂了一点,不是什么山村妇女走投无路,或者叛逆太妹离家出走,正经是出过国,受过高等教育的。
那会刚来正好赶上有外国佬喝醉了酒,在大厅横冲直撞,抓着丝丝就要脱她裤子,吓得那会才十二岁的丝丝哇哇叫。
经理拦又拦不住,说又说不通,又不好得罪客人,急得团团转。
**起酒瓶敲碎了抵在外国佬后腰,说了一串英语,直到他松开丝丝,楼上的程姐姗姗来迟。
事后我也不知道外国佬什么下场,只晓得风波平息后,程姐拉着我问,刚才叽叽呱呱说了什么,怎么那个老外真听我话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