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的古代言情题材小说《女魔头她每天都在找师父》是“佚名”的倾心之作,书中主人公是鹤清微海宴,小说故事简述是:可他今夜没有抛下我,在这人人只求苟活自保的乱世中。在这个世界上,当我遇到危险,第一个没有抛弃……
我姓鹤清,单名微,是江湖上最阴晴不定的恶女侠。
踏于枝头的红衣女子手臂轻轻一挥,枯枝瞬间穿透男人的喉咙,他当场毙命。
这是我鹤清微的成名一战,以枯枝为武器,杀人于无形。
可没人说此战之后,会天降一个脏兮兮的小哭包,他死乞白赖地跟着我,一瘸一拐跟我整整十天九夜。
拗不过,便只好收他为徒。
总不能让他活活被人吃掉吧。
1
师父说,无论遇到何种危险,都要想办法活下去。
我今年十八岁,本事尽得师父真传,江湖上绝大多数人,皆不是我的对手。打不过的廖廖几位,我全都跑得过。
论轻功,毫不谦虚,我可是江湖第一。
毕竟,轻功是师父授我的第一个绝学。
我打算第一课,就教小哭包学轻功。
这些年战乱不止,饥荒连连,他一个十岁的孩子,先学好逃命的本事,不被人抓了吃,才是最大的幸运。
喔,他有名字,他叫海宴。
河海清宴,天下太平,这是一个很好的名字。
“去,河里洗洗,这是为师给你买的新衣裳。”我趁他在舀水,一脚把他踹进溪水中。
“师父,你又来捉弄我!”
宴儿在水里来回扑棱几下,才一点点艰难地爬上石子岸边。
清水洗去旧尘,稚嫩清秀的小脸,倒挺招人喜欢。
他在树身后换上我新买的衣裳,红着眼扑到我怀里,颤抖着一声声抽泣。
“哭什么,真是个小哭包。我问你,男子的眼泪为谁掉?”我嫌弃地推开他,小崽子可别弄掉我手里烤的鱼啊。
“为生我者哭,为养我者哭,为心爱的姑娘哭。”他断断续续地呜咽,边擦眼泪边应答道。
“这才对嘛,来,吃鱼。”我将烤好的鱼分做两半,一大半递给宴儿。
“我好开心,这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穿新衣裳,宴儿不再是没人疼的野孩子啦。”他嘴里的鱼还没咽下去,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话,我字字听的真切。
我第一次见师父,也似这般。
他气质出尘,仿佛与我不在同一个世界。他将我从脏乱不堪的乞丐堆里抱出来,他温柔地用手帕擦干净我的小脏脸,给我买了漂亮的红色衣裳,好吃的糖葫芦。
他说,我再也不是没人关心的小乞丐。
这一年我十二岁。
我当时躲进师父的怀里嚎啕大哭,样子估计比宴儿还丑上几分,师父只是轻柔拍我,任我鼻涕眼泪几把,哭脏他飘逸出尘的白色衣衫。
可在我十八岁那年,师父消失了。
无影无踪,我一定要找到他。
我伸出手摸摸宴儿的脑袋,开心道:“多吃点,今天加练。”
“啊……?”
2
我们一路向南走,行了几里地也没寻到落脚的地方,天色已然昏暗。
夜里冷风喧嚣,树叶随之簌簌作响,宴儿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屏气不敢出声。
“别怕。”我轻拍他抓住我的小手,带他继续前行。
行至一片林中空地,烟雾弥漫,隐约只见几张陈旧木椅,椅旧周围皆是男人女人的斑白碎骨。
“哟呵,细皮嫩肉的一大一小啊,赚了赚了!”椅子上的那人矮小瘦削,鼻子处的刀疤痕迹可怖,他边上另有一人,腰间挂着一把大刀,刀身比十二岁的宴儿还长。
真倒霉,又是强盗,战乱时期最爱吃人的强盗。
“还是个美人,来,你让我先高兴高兴!”
我手臂一挥,附近一片林中的烟雾瞬间消散,纷飞落叶如海浪般被击散至四周。
对面二人顷刻倒地,气息已绝。
随处可见的落叶,也能杀人。
沉重的脚步声往我们靠近,十个,二十个,五十个,一百个。
很多很多强盗。
他们洋洋洒洒围住我俩,境况危险。
我的剑出鞘,一剑斩七人。
跑吧,我飞身而跃。
“师父!”
宴儿被一人抓住,我回身一剑刺死那人,却被人用脚链缠住一只腿,无法挣脱。
“宴儿,你先……”我转过身想唤他走,却只捕捉到他已跑老远的背影,明明一溜烟的时间。
也是,不快逃跑,难道还和我死在一起吗?
人向来凉薄,自私,卑鄙。
面对生死,即使亲友,都能抛弃。
我挥剑劈向脚链,链子毫发无损。
“少白费功夫了,不断链,我们可是靠它吃人的。”为首的面具男自傲道。
“那就把腿砍了。”我挑眉冷静道。
先抽身,再擒王。
“你砍不到我。”脚链另一端的男人后退数十米,浓浓烟雾中不见其踪影。
“我是说,砍掉自己的腿。”
师父留给我的剑并非俗物,若它都劈不开此物,那就只能自断一腿,以求生路。
我必须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见到师父。
我闭上眼,向下挥剑,听到一大片狼嚎。
不知从何处窜出数只狼,狼群一股脑涌入林中,成千上百只。
它们扑倒强盗,撕咬猎杀,烟雾中弥漫血腥味。
我趁机劈向身着长链的强盗,夺了钥匙,纵身一跃逃开。
躲在树后的宴儿,脚步轻盈跟上我。
外面是漫天的雪,我在山洞里点火取暖。
这座山为苍雪山,易守难攻。若非绝顶的轻功,难以上山。
料那群废物强盗想来也上不来。
“你能操控狼群?”我与宴儿相处两年,并不知道他有这般本事。
“我只是懂狼语,幼时与狼群生活过。”
我脱下鞋袜,露出白皙的右腿,上面被铁链摩挲破皮,往伤口处涂药草。
宴儿红着耳朵默默转过头,不敢看我。
“哦。你应该逃走,两个人对百人,很可能会死。”我坦言道。
一个人可以拼死搏生机,可以用轻功逃跑。
两个人只是彼此的累赘。
“我逃了,师父,因为我很怕。”他将枯枝丢进火堆中,“但是胆子小,没逃成功。”火光摇曳,映着他灿烂的笑容。
我忍不住笑,轻抚他的头发,“你做的很好,也很冷静聪明。从明天开始,我们加课。”
这两年,我只教他轻功。
目前他的轻功,在江湖能进前十。
本打算,待他轻功比上我,我便一走了之,独自踏上寻师之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可他今夜没有抛下我,在这人人只求苟活自保的乱世中。
在这个世界上,当我遇到危险,第一个没有抛弃我的人,是师父。
第二个,是宴儿。
3
师父说,一路向南,极南之南,便是他的家乡——洛水。
“师父,还有多久才到洛水?我的小驴儿都饿瘦了。”
小驴儿是宴儿的爱马,他长身玉立,低头轻抚小驴儿的毛发。
如今十七岁的宴儿,早已不是那个不及半马高的小哭包。
一身白色银细花纹锦服,长发束成高高马尾,身形高挑清瘦,一副少年郎模样。
近两年战乱消停,天下稍安,一路上少见灾民强盗。
“按照方才那位老先生所说,距离洛水,大致还有半个时辰的路程。”我快马加鞭,心里一刻不想停歇。
到了洛水,或许就能见到师父。
洛水城果然如同师父描述的一般热闹,百姓安居乐业,好不繁华。
“师父,给你。”他递给我一串糖葫芦,“可甜了。”
我接过宴儿手中的糖葫芦,且看人来人往。
“扫兴的玩意儿!”肥硕油腻的男子一巴掌扇向老妇人,老妇人摔到在摊子上,摊子上的糖葫芦碎了一地。“摸你孙女一下屁股怎么了!”
宴儿一脚踹向他的屁股,厉声道:“这么好吃的糖葫芦都被你毁了。”
那肥头男子被宴儿一脚踹到三米远,门牙磕掉两颗,满嘴喷血,疼得嗷嗷叫。
带着面具,一身玄服的中年男子迅速飞向宴儿,推手一掌,宴儿不敌,后腿踉跄几步。
我接过宴儿,轻拍他的肩,摇头示意他不要与对方动手。
论身手,宴儿是年轻一代的翘楚,却被他一掌击退。
肥头男身边位,是个顶尖高手。
“我徒弟只是踹了他一下,怎么了?”
他摸别人孙女的屁股,我徒弟踢他一下屁股,这不是天赐的缘分吗?
“得死。”玄衣男子惜字如金。
他后退半步,又奋力推出一掌。
这阵仗,是真想杀人。
我翻转左手,轻轻一掌击退他,声音清脆,他的右手筋骨尽断。
“想杀我徒弟,也得死。滚!”
“你们完了!走着瞧!”肥头男子边哭边拉着玄衣面具男灰溜溜逃去。
“胆子真大不要命了,这两个外地人。”街上百姓纷纷讨论。
宴儿搀起老妇人,“真可惜,奶奶你家糖葫芦白白造人糟蹋。”
“这位老妇人,请问你是否见过一个中年男子,今年约莫三十来岁,喜着白衣,手持青剑,个子大概比他高大半个头。”我对着宴儿比划师父的样子,向她打听道。
除去外貌描述,我无法透露太多关于师父的信息。
因为我不知道。
师父并没有告诉我他的真名。
他说,待我们真正相遇的那一天,自会把真名告诉我。
“姑娘,我秦婆娑在洛水城生活五十八年,没有见过你所说的这个人。”她带着孙女谢过我们,收拾归家。
“姑娘武艺高强,何不加入我们终煞殿?”说话的人站在酒楼顶处,恣意抓一坛酒倒入口中,一身浅蓝色衣衫。
终煞殿为江湖官方第一门派,我对江湖各门派并无兴趣,我只想找师父。
“不了。”转身和宴儿一道离开。
“我叫墨照怀,你一定会来找我的!”
4
我和宴儿今晚打算在客栈先安顿下来,店小二为我们安排两间安静的客房。
正要坐下吃饭,两排官兵冲进来,
“拿下他们!”
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他们不由分说,掀翻了我们的桌子。
我看向宴儿,“莫杀人。”
一眨眼功夫,两排官兵赫然倒地,痛声哀叫。
对付他们,宴儿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被客栈老板轰出门,“小祖宗要针对你们,我们也没办法!”
初来洛水城,我们招惹的,应是白天那个肥头男子。
“算了,填饱肚子要紧,换家吃吧。”
又被轰了出来,宴儿打退四排官兵。
“公子说,这回不留活口,杀了他们!”
又来四排官兵,追了我们三条街,五个巷子。
“没完没了,师父。伤而不杀,人更多。”宴儿的额间已微微冒汗,轻声喘息。
我也想杀,可他们又不是强盗,说杀就杀,太平时期,杀人要坐牢。
虽然我坐牢也能逃出,可此处是洛水。
洛水的牢不能坐,我要体体面面见师父。
“去街上,人多,料他们不敢乱来。”
宴儿刚拿下两串糖人和一袋桃花酥,六排官兵直奔我们。
“跑!”我们纵身一跃,落至屋顶,自街市铺子间飞速窜过。
“公子还没给钱呢!”
宴儿轻挥手,三个铜板坠落至铺子老板娘的手中。
“师父,我们一定要这样吗?”宴儿说话间,温热的气息吞吐在我脸庞。
“没办法,跑不动了。”我从他手里抢走一片桃花酥,大口嚼,“好饿。”
被上百名官兵追杀两天,追了大半个洛水城,狗都要休息喘几下。
“那也不能蹲在米缸里吧,我的长腿快麻了!”他的个子高,勉强弯曲才能容下,头顶撑着米缸盖。
我抿嘴憋笑,他强硬地歪过头,脸颊微微泛红。
“笑你一下就红成这样?以后遇到喜欢的姑娘可怎么办。”
他的面部红的似要发烫,红至整个耳根。
一只箭疾速穿过我们中间的三指缝隙,我用嘴接住,嘴角渗血,宴儿屏气不动。
米缸应声而裂。
我一掌甩开头顶的盖子,吐出血箭,“一排两排三……这么多人,你们就没有差事要干吗?追了四天三夜还不够?刚刚差点杀人了!”
“取二人性命,便是我们的头等差事。”
半盏茶功夫,官兵尽数倒地。
我轻拍宴儿的肩,抖去他白衣上适才因打斗而沾染的微尘。
他拿衣袖擦去我唇角的血迹,白色锦缎仿佛染上血色梅花。
如果想留在洛水寻师父下落,可不能一直被追杀。
我要去找那个人。
5
“我说过,你会来寻我,鹤清微。”墨照怀把酒躺在终煞殿的顶楼上,看上去十分散漫不羁。
“你知道我?”我冷冷道。
“十八岁上江湖高手榜第十,如今年纪不过二十五,霸榜江湖第四,恶女侠鹤清微,谁人不知,也就那姓薛的废物敢追杀你。”他起身,微曲身体行礼,“多谢手下留情,洛水城未见血。”
他口中的薛废物,是洛水城主的小公子薛非雾,我被他追了三条街。
敢当街杀人,不过狗仗人势。
还好我和宴儿武艺极其高强。
我带宴儿,加入了终煞殿。
一为躲避薛非雾的追杀。
上次在街头,那群官兵见了终煞殿的人,就像见到阎王一样,听说薛非雾从不敢踏入终煞殿一步。
二来,终煞殿作为官方江湖组织,能收集多方信息情报,我不必再费尽心机海底捞针。
我作为终煞殿外援阁一员,为终煞殿做事。
宴儿年纪尚小,则作为学子,留在终煞殿学院进学。
两年来,我在终煞殿,与墨照怀一同破了许多江湖疑案:碎尸女童,无脸书生,失踪城主……
恶女侠的名声逐渐被人遗忘,鹤清微美人煞的英名江湖远扬。
可师父的踪迹,从未有一丝线索。
终煞殿的人说,洛水几十年来,没出现过这般人物。
墨照怀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存在,那终煞殿一定会找到蛛丝马迹。
但若寻人者提供的所有信息皆为假,被寻者武功深不可测,几年内想寻出此人,无异于登天。
墨照怀悠哉地平躺屋檐上,望向月色,缓缓道:“阿微,今年元宵,一同逛街市赏灯会,如何?”
“好。”往年的元宵,我都是与宴儿,大多在逃命的路上度过。
如今还有墨照怀,我很开心。
加入终煞殿两年,我只交得他这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