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佩玉沈耀之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Ting的小说《莫问来路,莫留故人》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古代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家里不写,外面的人想要求他一幅墨宝,也往往千金难买。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曾有过一段窘迫的岁月,在羞愧的时候不得不……。
第1章
我在沈耀之被抄家后,认识了他。
他漂亮又可怜,让我心甘情愿把一切奉上。
西北贫寒,我偷了我爹的十斤猪肉给他换了件袄子。
我被爹打个半死,可沈耀之温柔地对我道谢。
“莫姑娘,沈某未来定会报答。”
我沦陷了,陪他从寒窗一路坎坷地读上去。
后来他高中状元。
皇帝问他有无婚配,他说未曾。
转身就养起了他年少时的白月光。
从西北到京城的路很难走,可我想,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
沈耀之已经很少回府里吃饭了。
这也很正常。
他是殿试榜首,皇帝钦点的状元郎。
策马游街时风光万两,进翰林院后更是万众瞩目,忙得很。
他的贴身侍从青山传信过来说,先生今天在宫内用餐。
翰林院事务繁多,这几日都不回来了。
我看着桌子上丰盛的菜肴,思考了下怎么处理。
这些都是沈耀之最喜欢的菜,是我亲手做的。
醋溜白菜,香煎鸡翅......还有满满三斤的猪头肉。
是我用了爹爹那里拿的最好的猪肉,亲手切下来的。一块块肥瘦相间,蘸酱油吃最好吃。
沈耀之不来,真是浪费了。
我喊上府内熟悉的几个侍女,叫上青山一起来吃饭。饭菜做得多,今天不吃就浪费了。
“初来京城,这边的饭菜应该吃不太习惯吧。”
我看着青山大口吃饭,有点心疼。
他年纪小,可以算是我半个弟弟。
青山是给沈耀之找的书童。跟我一样,我们来自大西北,吃的是粗犷的羊肉牛肉。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比不上京城这边贵人们的伙**细。
青山看着满满一盆的猪头肉,低下了头。他尝了两口。红了眼眶。
“夫人,其实......”
青山的表情有一些犹豫。
我放下碗筷看向他。
他支支吾吾地说:“夫人,沈先生其实不在宫里。”
我安静地看着他。
他低下头,躲闪我的眼神。
“他在望春巷。”
我知道那里,是东边一条比较偏僻的胡同,跟皇城的方向是相反的。
沈耀之在那里,说明他是专门去的,不是巧合。
那里住着郑佩玉,是沈耀之的青梅竹马。
青山低下了头,没有再说什么,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一顿饭结束了,我收拾碗筷,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
突然觉得,没意思透了。
我跟沈耀之也是在这样的一场雨中认识的。
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小的书生,没有官职,没有家世背景。
有的只是一身污点。
沈家自从涉嫌贪墨案被抄家后,只有沈耀之一个人因为在西北探亲,侥幸逃脱牢狱。
京城回不去,沈耀之就留在了大西北。
背井离乡,讨生活不容易。
他找了个摊位,在摊位上卖自己的画。
卖了三天都卖不出去。
毕竟我们镇上都是一群大老粗,谁会专程买他的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