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从十三境剑仙开始,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作品,由秦明月关倾力打造。故事中,李长卿李昌隆经历了一系列曲折离奇的遭遇,展现出勇气、智慧和坚韧的品质。李长卿李昌隆面对着挑战和困难,通过努力与毅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勾栏听曲,朱捕头问我怎么天天这么有钱,我摇了摇头说没钱,白嫖才使我快乐。1月27日,天气……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世界。
“你是谁?”
王临天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警惕的看着青衫客质问道。
他没在眼前这个青年身上感受到丝毫修为波动,无非就两种结果。
青年修为远高于他或是个凡人。
但一个凡人怎么会看出他是心魔,那结果就只有第一个了。
妈的,硬茬子,跑!
王临天的心魔刚要扭头开溜,却是发现自己被禁锢在了原地。
“你做了什么!”
他惊恐地看着青衫客。
“想跑啊,那不行,在外造我的谣哪能让你跑掉?”
心魔大脑飞速运转,回想起自己曾造过的谣,貌似只有一个!
随即他瞪大眼睛看向李长卿。
“你是长......”
话刚说到一半,心魔发现自己的嘴被封住了。
李长卿缓缓朝心魔走去,同时伸出食指比在嘴上,淡淡道了声,“话太多了不好。”
来到心魔面前,放出灵识探查情况。
“心魔诅咒啊,本体都快被吞完了,白瞎一个好苗子,罢了,最后听听你的遗言吧。”
青衫客比出剑指,朝着心魔头颅一点,一道黑气被瞬间打出,正是那心魔诅咒的本体。
王临天本体意识瞬间重新占据身体,恢复清明后瘫倒在地,他看向李长卿的眼神中满是感激和哀求,虚弱的只说了一句话。
“前辈,求您杀了我!”
“唉。”李长卿看着眼前这虚弱到进气多出气少的王临天,又看向那在空中被禁锢的心魔本体,轻叹一口气。
“你瞧瞧你,死都死了,还给人家下个诅咒,妄想以人家心魔状态重新复活,真是该死。”
一道剑意闪过,心魔本体瞬间化做云烟消散,死之前的面目狰狞,满是不甘。
“你还有啥遗言,说吧,那边那小子帮你满足。”
一听说到自己了,李秀赶忙道:“对,王临天,我能帮你满足。”
王临天摇了摇头,艰难的撑起身子朝着东方跪了下去,悲戚道:“爹,孩儿终是辜负了您的临终所托。”
而后瞳孔涣散,停了呼吸,他死了。
就这么跪死在了那。
李秀怔怔的看着那老者,半晌无言。
李长卿也是一愣,随后揉揉脸便消失在了原地。
那位金锣会替老城主收尸的,之后会发生什么,青衫客也懒得再管。
......
在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作死的人。
就比如现在,李长卿又被打劫了。
为什么总有打脸**的情节上演?
因为在这个世道,总有活不下去或者生性贪婪的的家伙会剑走偏锋。
在他们眼中,每次作奸犯科都是在赌命,运气好能碰到弱者或者心善的强者捡回一条命,运气不好那就死一死或是搞个残废。
毕竟总不可能因为一个低调的强者,而去放弃剥削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吧。
李长卿此刻很不想与面前这三个大汉多做纠结。
索性微微拔剑,收回,而后离开。
三个拦路打劫的恶徒喉咙处多了一道红线,血沫子不断从他们口中冒出。
很不幸。
他们遇到了心不善的强者。
回到城内,李长卿在路边驻足。
有个瞎子正在路边拉二胡,身上有明显的修为波动。
李长卿断定瞎子是个八境刀修,他浑身气血要比同境武夫弱一些,比同境剑修强一些。
那就只有枪修和刀修了。
为什么李长卿敢断定是刀修。
因为他瞧见瞎子拐棍里插着一把长刀。
李长卿不禁感慨,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分析。
这北荒虽然荒芜,但像天同城这种大城里还是有不少强者的。
就比如眼前这瞎子刀修。
“瞎子,再拉一曲吧。”
有围观人听的意犹未尽,往瞎子碗里又丢了几枚铜钱。
“好。”
瞎子再次拉起二胡,奏起一首小曲。
青衫客双手抱在胸前,就站在那听着。
不得不说,瞎子拉的二胡确实好听。
中途听的高兴,青衫客还抽空去酒肆买了两壶好酒。
一壶他自己喝,另一壶还是他自己喝。
临近夜晚,夕阳洒满城池。
瞎子也不再奏曲,将碗里铜钱放入钱袋,收拾东西打算走了。
周围行人听的心满意足,纷纷散了去。
李长卿见状,便也提着酒壶晃晃悠悠离开了。
走回酒楼马棚一瞧,毛驴睡得正香。
“老八你他娘的起来重睡。”青衫客对着驴**一巴掌拍了下去。
“啊呃~啊呃。”
被疼醒的毛驴不满啼叫。
“谁家挨千刀的死驴在那哭丧呢,再叫我杀了你做驴肉火烧!”
有附近住客开窗谩骂。
老八自从吃了蚺之后,貌似通了些许灵智,所以听到这恐吓话语,顿时害怕乖乖闭嘴,而后幽怨的看着李长卿。
“哈哈,真有意思。”
青衫客吹着口哨离开了马棚。
回到客房之后倒头就睡。
一夜无语。
第二天中午。
李长卿本来还在睡觉,结果外面传来嘈杂声将他吵醒。
“快去菜市口啊,有犯人要被砍头啦!”
一听有热闹可看,人流迅速朝着菜市口汇集过去。
李长卿身影一闪,眨眼之间便来到菜市口,占据了一个极其有利的位置。
余光一扫,看到个熟人。
那刀修瞎子也在。
好好好。
看热闹是刻在人骨子里的东西。
瞎子也避免不了是吧。
瞧着真有意思。
不多时,菜市口刑场附近就围满了人。
青衫客站在阴凉地,依靠着墙静静看着。
看着前面两排百姓人手一个白面馍馍,他们伸长脖子,两只眼睛死死盯着被砍头的犯人,像是一个个好奇的大白鹅。
李长卿忍不住摇了摇头。
吃蘸了犯人鲜血的白面馒头,能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这种言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真是荒谬。
可就这么逆天的传言还偏偏有人信,只能说是愚昧。
治病肯定是不可能,但是吃出点什么病来那就有可能了。
刑台上的死刑犯老头被太阳照着眯起了眼,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
真是**了,没想到抓自己来竟然是要当这替死鬼。
他叫黄三,就是个乞丐,同时顺便帮周围那些乞儿寻个好人家。
有的乞儿是被团伙控制,他就想尽办法带着孩子逃走,辗转到别的城池然后找个刚好想要孩子的好人家送出去。
他也不求钱,只是求那些乞儿日后不要如他这般不堪。
他也可以说是功德无量,可就是这么一个老乞丐如今却是要做了替死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