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最新上架的优质新书,穿越重生小说《极品废婿》,目前正在更新连载中,霍修明苏绮兰是书中出场较多的关键人物,作者“霍去疾 ”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第9章铁水村村民虽然都会打猎,但他们却也只是偶尔去山里碰碰运气。就算是以打猎为生的孙猎户,也有出门打猎失手的时候。但是今....
第9章
铁水村村民虽然都会打猎,但他们却也只是偶尔去山里碰碰运气。
就算是以打猎为生的孙猎户,也有出门打猎失手的时候。
但是今天霍修明一出去打猎就打回那么多山鸡野兔。
苏绮兰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如果东西拿到集市上卖掉,就可以还上朱二狗的十个铜钱。
而她也就不用担心被拿去抵债了。
霍修明一说要去集上卖猎物,苏绮兰立即就跑去打算帮着做准备。
但霍修明却说不急。
“我先给这些山鸡野兔包装一下。”
俗话说,货卖一张皮。
哪怕是同样的东西,包装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商品的卖相和价位。
这一点,也只有来自于现代空间的霍修明才懂得。
而且,在打完这些东西回来之前,他也已经准备好了做包装用的材料。
山里的树藤随意穿插在一起,就是个很好看的外包装。
将山一只野兔装在里面,再点缀一些大片的树叶,看起来就精致多了。
而且,在包装之前,霍修明会将兔毛上的血迹处理干净。
因为买主去集上买野兔到手,一般是有两个用途。
兔毛晾干处理之后,可以做成围巾或衣服,而兔肉则吃掉。
山鸡在包装之前,也要把毛清理干净并理顺光滑。
同样,山鸡的毛也可以用来点缀衣物和帽子。
不过,在东汤王朝,猎物的价格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以皮毛为主的,价格会高一些,而以食肉为主,则比较低廉。
所以,霍修明才把手里的猎物弄的好看一些,以便能够卖上更好的价钱。
处理完之后,每一件猎物看起来就好看多了,而且也上了很大一个档次。
在苏绮兰的眼里,这些东西被霍修明一包装,简直就跟上交的贡品一样漂亮。
她看着地上放着的一个一个猎物,又偷瞄一眼霍修明,心里说不出的甜蜜和激动。
霍修明嘱咐苏绮兰在家,他便一个人去了乡里集市。
因为包装的漂亮,在一众售卖猎物的人当中,霍修明的猎物就相当出挑。
东西一摆到地上,很快就围上来一群人。
“小哥,你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个小篓子挺好看的。”
那些人看着霍修明面前的东西,都觉得很是新奇。
因为他们在集市上,从来都没见过这种带包装的东西。
在这里,大家有什么东西拿到集市上去卖,一般都扔在地上,或者装在柳条筐里。
一眼就能看到卖的是什么。
霍修明不紧不慢将一个包装盖子打开。
“这里面是野兔,这一个是山鸡。”
盖子一打开,那些人齐刷刷发出惊呼声。
“天呢,这里面居然是野兔!”
“这只野兔怎么就像活的一样,它的毛好光滑,如果做成坎肩一定很漂亮。”
“快看那只山鸡,毛又顺又亮......”
所有人都在夸赞霍修明手里的猎物卖相好,纷纷上前打听价格。
而霍修明也把手里的猎物做了区分讲解。
有买家看上皮毛的,则重点讲猎物皮毛的优点。
有买家想买着回去食肉的,则讲食肉的技巧,比如,搭配他采摘的一些野生植物调味料,可以轻松除膻。
比如,如何加工能让肉质更加鲜嫩等等。
相比之下,更加优质的猎物加上完美的服务,买家们都争先恐后掏钱。
在霍修明的一番推销下,手里的猎物很快售卖一空。
而他也得到了三十二个铜板的丰厚收入。
霍修明掂了掂手里的钱,便在集市上转了起来。
售卖高质量猎物虽然来钱快,但这也未必是长久之计,他需要寻找更多的商机。
乡里的集市很热闹,售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
刚转了一会儿,霍修明就被一个首饰摊位所吸引。
世间女子都爱美。
尤其是在东汤,哪怕是贫穷的农妇,手里也会有一两件首饰。
而苏绮兰虽然生得倾国倾城之貌。
因为到了年龄没人敢娶,又在第一次送亲落选,她便一心只想攒些“丰厚”的嫁妆,以求能有人收留。
这也使得她根本不舍得买什么首饰。
如今,霍修明既然把她娶进门,别人有的,也要让苏绮兰有。
在首饰摊位上看了一会儿,霍修明最后选了一枚银制的珠钗。
拿在手里瞧了瞧,跟苏绮兰皙白的肤色很衬。
“大叔,这个珠钗怎么卖?”
“这个可要四个铜板呢!”
卖家大叔先打量霍修明,犹豫一瞬才喊出价格。
一个银制珠钗只需要四个铜板!
在霍修明看来,还真是实惠。
可在卖家大叔眼里,霍修明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是料定他买不起的。
当霍修明数出四个铜板递过去时,对方却一脸的吃惊!
直到他走出去老远,那大叔还啧啧摇头。
“哎,一个大男人真败家呀,居然为了一个珠钗浪费四枚铜板!”
要知道,在东汤王朝,四枚铜板可是能买两升糙米或一升谷子。
在这个不是战乱就是灾荒的年头,除非是大户人家,不然谁会舍得有钱不买米买首饰?
霍修明听到老板的话却没理会。
但旁边的路人听到老板的话,看他的眼神可就不一样了。
纷纷放眼打量,而后撇嘴不屑,交头结耳议论起来
霍修明又去买了些谷子和精米,顺便又买了些常用调味品。
总共花去十五个铜板。
看看时间已近晌午,霍修明打算先回去。
从乡里到铁水村距离并不远,但大部分都是山间小路。
两边树木浓密,山鸟鸣叫花香袭人,行走其间让人心旷神怡。
霍修明一边心情大好地哼着小曲,脑子里盘算着接下来要做的事。
就在走到十分僻静路段时,前面突然窜出三个彪形大汉。
为首的是个光头,却留了满脸的大胡子。
身后两个人则一高一矮,脏辫一样的头发盘在脑顶,个个一脸横肉。
为首的手中执一根铁棍,其余两人手执大刀。
三人往路上一站,一般人看了都要两腿发战,或者惊慌喊叫,扔下手里的东西仓惶逃窜。
但霍修明却只是放缓脚步,眼看着对方一步步朝自己走过来。
他知道,这是遇上劫道的了。
东汤王朝长年战乱,马匪猖獗,像这种林间小路遇上劫匪再正常不过。
很多人在去乡里集市时,都会选择三五成群。
还从来没有人敢独自行走。
被霍修明无视,对面三人心中也在犯嘀咕。
料想面前这小子,不是眼瞎就是脑子有毛病。
不然,为什么见了他们居然不跑?
眼看双方走了个正对面,光头突然将手里的铁棍往地上一戳。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要是敢说出半个不字,哼哼,管杀不管埋!”
这经典的台词还真是一字不差!
霍修明面对三人,不但完全没有慌乱,竟还差点笑出声来。
这可是对光头三人莫大的侮辱!
“大哥,遇上个难啃的,先让小得给他点教训!让他好好认识认识马三爷!”
高个子男话落,抡起大刀就朝霍修明砍了过来。